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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建局稱“最牛工資單”屬“制度缺陷”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1日 20: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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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深圳1月11日專電(“中國網事”記者王攀、烏夢達)時隔一年之後,因為“審計署報告證實屬實”,曾引發網民廣泛關注和質疑的深圳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最牛工資單”事件日前再度成為媒體和網絡關注的焦點。該中心主管單位深圳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11日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採訪時稱,相關行為屬於“制度缺陷”,“最牛工資”問題“已在2011年度內全部整改完畢”。

  然而,網民的質疑仍在繼續。由於審計報告指出“本應作為國有資産管理的所謂‘自有物業’收入變成了該租賃中心為員工發放高工資、高福利的來源”,不少網民認為,如何儘快完善制度“防火墻”,讓本應納入預算監管的國有資産不再淪為個別單位和部門的“小金庫”,是有關方面亟待進行的緊迫課題。

  網民質疑“史上最高工資”懲處滯後:光審計、沒處理

  2010年12月,一則《史上最高公務員工資》的網帖在網上廣為流傳,其中提到“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現有各類員工共65名,而該中心全年人員工資1913萬元,人均年薪近30萬,年薪最高的68萬,最低的也有25萬。這還不包括其他發放的實物以及現金等”。

  這一報告一度引發網民高度關注和強烈批評。而今年年初的最新信息則顯示,國家有關部門的審計查明,這一“最牛工資單”基本屬實。

  據有關報道披露,審計署的審計報告表明,該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別發放稅前薪酬總額1965.57萬元和1834.33萬元,兩年的人均收入分別達到32.76萬元和30.57萬元。此外,報告中特別提到,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賃中心將443.69萬元“自有物業”租金收入截留至工會賬上,其中216.06萬元以工會補貼名目發放至個人。

  對此,“中國網事”記者從深圳有關方面獲悉,審計署此次審計于較早之前完成,相關結果已經通報給深圳市政府。報告中還出具了整改意見。

  至此,“最牛工資”再次挑動了社會的敏感神經,也引發網民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正在召開的深圳地方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紛紛要求查清事件、追究責任。而不少網民認為,相關部門僅是收回改制後該中心主任從市財政領取的2萬元薪水,不僅沒處理相關責任人,侵吞的所得也沒任何説法,難以服眾。

  網友“蕏蕏蝦”就表示,“將國有物業變為自有物業,用公共收入給員工發最牛工資”,這到底違不違法?如果這樣明搶都可熟視無睹,更何況暗奪?

  住建局回應:不是違規行為而是“制度缺陷”

  在審計署公佈報告後,帶著人大代表和網民的疑問,“中國網事”記者採訪了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得到的回復則是“最牛工資”不屬於違規行為,而是“制度缺陷”。

  疑問一:最牛工資到底是“草稿”還是確有其事?

  2011年初,當網帖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時,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和深圳市住建局曾解釋稱,“最牛工資表”僅是草案,現已被否決,同時虛報了高價,是用以給聘用員工發放工資。

  對此,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網帖的説法“不能算錯”,因為2009年和2010年確實如此,“且也用於給聘用人員發工資”,但從2011年開始就已經進行了整改,將聘用人員工資明確單列。

  疑問二:用公共收入給員工發“最牛工資”算不算違規?

  媒體稱,報告表示,因地方財政及國土房産主管部門未對其“自有物業”進行資産清查和産權認定,導致應作為國有資産管理的所謂“自有物業”收入變成了該租賃中心為員工發放高工資、高福利的來源。對此,不少網友質疑,該中心把國家財産當成“自有物業”,拿的國家錢,肥了自家地,屬於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對此,深圳住建局回應稱,從2011年起,這一情況已經改善,目前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實施嚴格的“收支兩條線”,所有收入上交,工資由財政統一劃撥,按深圳市事業單位標準核發,目前該中心在編人員年度人均工資已下降45.5%。

  但該負責人強調,2009年和2010年已發工資屬“制度缺陷”,沒有違規行為。

  疑問三:為什麼沒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只罰兩萬”?

  不少網友質疑,出了這麼大的事,只是讓領導退回在財政領取的2萬元薪水,處罰太輕。

  而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對於租賃中心這類經費自給、管理模式類似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深圳市已經從2009年開始著手進行改革,按深圳市有關規定,設置了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改革三年(2009—2011)過渡期,“這起事件並非只是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獨有,有些是體制改革當中的一些問題,因此處罰沒有依據”。

  住建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當然這一事件也起到了正面作用,加速了該單位改革步伐,把改革過渡期從3年縮短到了2年”。

  “小金庫”惡瘤何時割完?

  當前,公眾對“最牛工資單”事件的關注和追問仍在繼續,不少網民將報告披露的“自有物業”和此前國家強力治理的部門“小金庫”相聯絡。事實上,有網民就指出,租賃中心屬於政府投資,原始資本來自政府,那麼其下屬物業的收益也應該屬於政府,服務於公眾,絕不應該淪為部門濫支的“小金庫”。

  而在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看來,出現這樣的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有關部門監管失位。

  “用納稅人的錢建立起來的物業,卻變成了部門、領導謀取暴利的一個渠道,損害了納稅人的利益,非常不妥。”楊建昌表示,應該對類似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這樣的事業單位進行大範圍清查。

  深圳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在這一事件曝光後,深圳市政府曾多次開會,制定了不少辦法,包括《深圳市經費自理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暫行規定》等,解決部分單位渾水摸魚的亂象。

  但清查的基礎,則是分清“自有物業”和國有資産。記者了解到,在事件發生後,深圳針對政府資産摸底工作、即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數據採集已經展開。

  深圳政協委員張紅橋認為,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産,從全國範圍內也是一筆難説清楚的賬,雖然有登記,但是缺乏嚴格監管,存在不小漏洞。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有關部門亟待“舉一反三”,不要讓深圳發生的事件再在其他地方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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