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一些官員被問責後卻悄然復出——將問責進行到底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1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核心提示:

  最近,接二連三曝出被問責官員,悄然復出的新聞。一些曾犯過嚴重錯誤的官員被問責“下馬”,但“風暴”過後又以各種形式被委以重任,這些事件在刺激人們視覺神經的同時,也在拷問政府的誠信。

  近日,江西“宜黃事件”被問責的官員,一年後重新復出,將被問責官員復出的新聞推上風口浪尖。很快,不少被問責官員悄然復出的消息開始廣為流傳,甚至有學者稱:“現在被問責的官員大面積復出,傷了民心。”

  原本被寄予厚望的官員問責制度,正面臨挑戰。被問責官員該不該復出?該如何復出?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官員失職,高調下低調上

  2010年9月10日,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發生拆遷自焚事件。事發7天后,撫州市委對8名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被立案調查。

  當時,對官員迅速而嚴厲的問責,曾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民憤。然而,前不久,這兩名被問責的“建國”悄然復出的消息開始在網上流傳,稱邱建國出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蘇建國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事後均得到當地有關部門的證實。

  這兩位官員的復出,引起網絡一片“聲討”。但這並不是個例。近年來,被問責官員悄然復出不在少數:甕安事件中被撤銷黨政職務的縣委原書記王勤,被調任黔南州財政局副局長;還有黑磚窯事件中被處分的山西洪洞縣原副縣長王振俊,進京抓記者被撤職的遼寧西豐縣委原書記張志國……

  高調問責,低調復出,幾乎成了官場“新規”:出事→問責→冷卻一段時間→悄然復出→被發現→輿論譁然→解釋復出符合規定→不了了之。

  這種免職時“轟轟烈烈”,復出時卻悄然無聲的反常現象,讓公眾憤怒之餘,也影響著政府的公信力。

  正如一些網友所言,如今,個別地方只要官員犯了錯,就拿問責來應付公眾,有些官員可能還涉及貪污腐敗,應該追究刑事責任,但有了問責的“保護傘”,反而能輕鬆過關。

  對此,有專家認為,被問責官員悄然復出的消息接二連三,除了缺乏監督外,還有一個深層次的原因,一些問責事件中存在所謂的“丟車保帥”現象:“車”站出來為“帥”頂了“雷”,他的迅速復出,就是“帥”回報或安撫“車”的利益交換。

  正是在“車”與“帥”之間存在著某種關係,導致了被問責者的低調復出、不經群眾評議和回避公示的特殊方式。

  引咎不辭,問責制有點亂

  前不久,湖南株洲市被曝出一名被問責官員仍“原地做官”的消息。

  2011年4月22日,株洲有關方面組織實施一項強制拆遷,結果一名被拆遷人自焚,經搶救無效死亡。對此事負有責任的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侃融被責令引咎辭職。

  但讓人驚訝的是,從2011年下半年起,曾侃融仍在以原職出席一些政務活動。消息傳開,社會質疑其為何能“引咎卻不辭職”。

  面對媒體的採訪,曾侃融解釋,之所以一直尚在工作,是因為引咎辭職的事情“還在走程序”。

  原本以為能“安全過關”,但由於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當地有關部門才依照法律程序,終止曾侃融的代表資格及其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拿“問責”當擋箭牌,避過風頭,待輿論不再關注,民眾心中的怒氣和怨氣消散時,再讓他們重戴烏紗帽。這樣的問責不僅難以形成真正的威懾力,還會讓嚴肅的問責成為笑柄。

  近日,有媒體對官員復出開展的網絡調查顯示,網友在回答“你對目前問題官員的問責怎麼看”時,有97.98%被調查者認為,“不滿意,很多問責流於形式”;而僅有1.32%的人選擇了“有的滿意,有的不滿意”。

  當然,被問責官員悄然復出,也有其另一方面原因。一些官員犯錯後,在公眾和媒體的強烈關注下,有關部門只好臨時採取問責的措施,來平息輿論和民眾的心情。甚至,少數官員或許還夠不上被問責的條件,也背上了“問責”的罪名。

  2008年2月20日下午,昆明市舉行招商引資專題講座時,有位副局長睡著了,正好被當地主要領導看見。很快,這位副局長被勒令辭職,局長也被要求作深刻檢討。

  “官員開會睡覺確實不對,但頂多是紀律問題,可以用紀律處分條例對其進行處分,用問責制度處理,有些言過其實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現在的問責有點亂”。

  這種亂,不僅有損法律法規的權威,而且進一步加劇了政府信任危機,必須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

  民生期待,復出在陽光下

  如果,沒有那些偶然的發現,許多官員的復出就會毫無波折,官員復出也不會成為關注的焦點。

  實際上,官員復出之所以能引發如此大的關注,除了公眾情感上的不滿,更重要的是,問責幹部在復出過程中缺乏公開透明,以致大家對其復出的原因、過程等一無所知。

  一份調查顯示,五成以上的受訪者認為官員復出要做到“程序上公正透明”,還有三成人認為需要公開徵求意見。

  有專家做過分析,目前關於官員問責復出的規定,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都散見於若干規範性文件中,比如2004年《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2008年《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2010年《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

  “這些制度中關於官員問責復出的規定不盡完善,而且也沒有體現對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的尊重。”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沈巋説。

  比如,當前引述最多的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降職的幹部,在新的崗位工作一年以上,實績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重新擔任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其中,除了對官員復出的時限有硬性規定之外,其他條件都非常模糊,也無公開透明的規定。

  “並不是説被免職了就不能復出,關鍵是規定要科學、程序要透明、結果要公開,讓復出的所有程序都放在陽光之下,保證官員復出的公正和透明。”不少網友表示。

  的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被問責官員的復出並不可怕,只要轉變錯誤的觀念,照樣可以為社會做貢獻。

  作為公眾也要多一份理解和寬容之心,給重新走上崗位的官員們一個機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從目前的問責機制執行情況看,現行的問責機制存在隨意性很大,缺乏具體的標準程序和相關的規範約束等問題。保證被問責官員按合法程序復出,首先要明確被問責官員復出的具體標準。現在儘管有相應的程序規定,但對每個環節如何評價、評價的標準是什麼等問題仍沒有具體規定。而更為關鍵的是,目前的復出評價程序、結果不透明、不公開。這就要求在明確復出標準的基礎上,建立公開機制、説明理由機制,充分、及時向社會公開被問責官員復出的理由。(本文係採訪並整合《法制日報》、《法治週末》等相關報道而成)

熱詞:

  • 問責
  • 被拆遷人
  • 官員問責
  • 問責制度
  • 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