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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陽湖上萬畝水域被侵佔 地方政府大肆填圍湖區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5日 05: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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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7日,鄱陽湖濕地公園珠湖邊上,出現的劈山填湖建別墅現象 新華社記者 郭遠明攝

  鄱陽湖上萬畝水域被侵佔,違規填湖圍湖現象令人擔憂

  誰製造了最大淡水湖之“殤”

  核心提示

  劈山圍湖、填湖造地,周邊商業樓盤正在緊張地建設我國最大淡水湖鄱陽湖日趨嚴重的人為破壞、肆意開發現象令人憂心。有關部門保守估計,已有上萬畝鄱陽湖水域被侵佔。誰在“蠶食”鄱陽湖?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廣闊的湖域水面、豐富的生物多樣性,使鄱陽湖成為全球最重要的候鳥越冬地和濕地生態區域之一。但如今,這個長江最重要的洪水調蓄器、江西的“母親湖”正遭受著深度傷害。

  大肆填圍湖區,鄱陽湖“很受傷”

  在位於鄱陽湖核心區的都昌縣南山濱水西區,正對著鄱陽湖松門山水域,一些山體被劈開,推土機和運土車將旁邊山體石塊甚至建築垃圾,填入乾涸的鄱陽湖湖床上。圍繞湖邊堤壩,周邊商業樓盤正在緊張建設。

  在與都昌縣隔湖相望的星子縣,推土機不斷將新土推到湖床上,圍填湖面,修建湖邊大道和湖邊公園。附近村民説:“現在被填掉的湖床,有的是我們1998年後退出來的湖區低窪地。好不容易恢復的鄱陽湖又被‘打回原形’,真讓人心痛!”

  在鄱陽湖主要水域的鄱陽湖濕地公園珠湖邊,鄱陽縣引進投資約20億元建國際度假村。記者看到,被劈開的山體填平了小湖灣;一棟棟別墅正在緊張施工,配套開發的休閒旅遊場地也佔用了部分湖面……

  江西省國土、水利、漁政等部門證實,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在未獲審批的情況下,利用鄱陽湖長期低水位利於施工的特點,通過圍湖造田、填湖造地等進行開發建設,保守估計已有上萬畝鄱陽湖水域被侵佔,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這樣大肆填湖圍湖,讓處於低枯狀態的鄱陽湖雪上加霜。”江西省科學院鄱陽湖研究中心副主任、生態專家戴年華憂心忡忡地説,近年來,尤其是2011年,江西出現罕見的春夏乾旱,鄱陽湖生態環境本已受到很大衝擊,而這些侵佔、蠶食鄱陽湖的開發行為,更是嚴重降低了它的生態凈化能力。

  地方利益驅動,禁令成空文

  “填湖圍湖”開發早有禁令。2001年的《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圍湖造田和修建填湖工程”。根據國務院于2009年12月正式批復的《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鄱陽湖湖體核心保護區是以吳淞高程湖口水位22.48米為界線的湖體和濕地;並明確規定核心保護區內“強化生態功能,禁止開發建設,嚴禁圍湖造田”。而目前,鄱陽湖被填掉和圈佔的水域湖汊基本處於吳淞高程22.48米範圍以內。

  鄱陽湖的湖泊涉水項目要經過水利部門審批。江西省水利廳法規處負責人説:“這些年江西省水利部門基本沒批准過相關的填湖或圍湖工程。”2006年以來,有關部門對湖區的填湖圍湖現象進行過整頓,但不久這類現象就死灰復燃。

  那麼,為何填湖圍湖屢禁不止?

  記者採訪發現,填湖圍湖背後的最大推手是沿湖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指標越來越緊張,湖邊土地潛在開發價值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盯上了鄱陽湖水域。

  都昌縣濱水西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認為,當前對耕地保護越來越嚴格,土地紅線不好輕易觸動,雖然填湖圍湖對生態有一定影響,但填湖造地生財也是當地解決發展中土地緊張和資金困難的一個“創舉”。

  當地群眾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都昌縣通過“湖灣麗景”用地出售和預計的土地買賣,總體預期收益約為6億元,遠遠高於當地公佈的2.5億元濱水西區總開發投資。

  而一些沿湖政府進行圍湖鞏固湖岸線、造景建公園等,也拉高了湖邊土地價格。以星子縣白鹿鎮河東村磨嶺蔡村組為例,通過圍湖填湖修堤穩定湖岸線,建湖邊景觀公園,從2009年開始,這個村組有100多畝地以每畝2萬元被徵用後,政府以每畝200多萬元的價格出售給開發商。

  鄱陽湖的多頭管理,也是填湖圍湖現象難以遏制的一個重要因素。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鄱陽湖管理涉及水利、國土、農業、環保、林業、交通等多個部門,職責交叉。每個部門只管理涉及鄱陽湖一個方面的內容,“各念各的經”現象明顯。

  江西省國土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土部門只負責土地利用規劃的上傳下達,而只要符合地方土地利用規劃還是可以填湖。水利部門則認為:“地方如果把填湖納入了土地利用規劃,沒有經過水利部門審批,就是違規行為。”但由於水利執法力量薄弱,對一些違規填湖圍湖行為調查數年,直至地方將“生米煮成熟飯”,還是沒查動。

  專家建議將保護湖泊與政績考核挂鉤

  戴年華説,此前鄱陽湖已經歷過一輪生態劫難,併為此“繳納”了一筆昂貴的生態學費。

  新中國建立後,鄱陽湖出現資源掠奪性的曠日持久的圍墾。到1997年,天然水域面積縮小至3900平方公里,庫容損失45億多立方米,調蓄能力大大降低。持續的圍墾還直接破壞了湖區生態環境,水土流失加劇。1998年,長江特大洪澇災害後,中央和地方投入60多億元,在鄱陽湖區大力實施“退田還湖”工程。2003年,水域面積擴展到5100平方公里,基本恢復到新中國成立之初的水平。

  眾多水利專家擔憂,現在一些地方又隨意搞圍墾開發建設,前期的生態保護“學費”白繳了。

  鄱陽湖首次科考負責人、江西省科學院研究員譚晦如表示,必須成立一個綜合性的管理機構,對鄱陽湖進行集中管理,形成執法合力,否則,鄱陽湖勢必又將面臨一次新的“退田還湖”工程。

  “保護好這一池清水,給子孫後代留一個完整的鄱陽湖!”專家提出,當務之急是叫停和查處肆意開發行為。而根據《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違規填湖圍湖最高處罰就是罰款5萬元,缺乏有效的強制性措施。專家建議,將保護湖泊的完整性與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挂鉤,以杜絕一些地方縱容甚至參與填圍湖。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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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於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