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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率先立法保護個人信息:非法買賣最高罰50萬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9日 03: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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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到了,你有沒有被各類垃圾信息、推銷電話“轟炸”的經歷?你在上網時會時時擔心自己的個人賬號密碼洩露、遭倒賣利用嗎?記者昨天獲悉,今年9月23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通過的《江蘇省信息化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填補我省信息化立法空白。針對公眾反應日益強烈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條例中明確提出:非法披露、出售、提供信息,或者以竊取、購買等方式非法獲取信息的,對單位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這是我省制定的第一部信息化綜合性地方法規,也在國內率先對個人信息保護進行立法。

  市民煩惱

  年底車險推銷“狂轟濫炸” 樓盤廣告署上姓名寄到家

  本月,中國互聯網遭遇了史上最大規模的用戶信息洩露事件,12月21日至26日短短幾天時間,多家大型網站的用戶數據庫被洩露,幾千萬用戶賬號和密碼被公開。有消息稱,被泄密的用戶資料在5000萬以上。一時之間,所有網友更加關心起個人網上信息安全。

  除了網絡上的賬號、密碼,讓更多人煩惱的是,生活中也常要為不時收到的各類售樓、移民、投資推薦等短信電話而煩惱,特別是最近到了年底,以及房産調控下,各類樓盤促銷廣告層出不窮。更有甚者,市民王先生跟記者訴苦:“一些新樓盤的廣告宣傳冊都寄到我家裏來了,上面居然還署了我的姓名!讓我很沒安全感。”

  “保險公司的推廣車險電話和短信也是不停地打來,而且還不是我原來辦保險的公司,是根本都沒聽過的公司,真是莫名奇妙”,市民徐女士昨天也氣憤地説。

  業內人士表示,此類個人信息洩露,不僅來自非法倒賣信息的不法分子,還可能涉及到掌握個人信息較多的政府部門人員,以及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

  條例亮點

  非法買賣信息雙方都要被嚴懲 罰款上限單位50萬個人5萬

  據介紹,目前信息化法律在國家層面還沒有出臺,但湖南、浙江、山東、北京等13個省市已相繼對此立法。而《江蘇省信息化條例》中的一大亮點,是針對比較嚴重的非法買賣個人信息現象,在國內率先對個人信息保護進行立法,明確了懲罰責任。

  如《條例》在第二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披露所採集的信息,不得將獲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給他人,不得以竊取、購買等方式非法獲取上述信息。”

  條例同時增加了法律責任,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披露、出售、提供信息,或者以竊取、購買等方式非法獲取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責令其刪除信息,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意味著,非法倒賣個人信息,不光賣方,連買方在內,都將受到處罰。

  一點疑問

  收到騷擾短信該向誰舉報? 目前職能部門交叉,需實施細則

  從明年開始,依據這一條例,個人接到促銷短信、電話或者其他騷擾信息,可以拿著號碼去向哪個部門舉報呢?據江蘇省經信委有關人士介紹,由於目前信息化這一職能存在交叉,不同的情況還涉及到不同的主管部門。如果市民認為是通信運營商洩露了自己的信息,可以向通信管理局反映,其他問題,可以向當地信息化主管部門,比如各地經信局、信息化辦等反映。如果涉及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介入。江蘇省經信委人士昨天介紹,《條例》的實施細則將會儘早出臺,以完善保護信息安全的各項具體執行措施。記者了解到,目前,市民可以撥打江蘇省互聯網協會“12321”舉報電話或手機登錄wap.12321.cn,也可以舉報垃圾郵件,移動電話垃圾短信、騷擾電話、彩信等不良信息。

  其他新規

  一個小區不能只有一家通信商“壟斷”

  房地産開發商建房子時,不自己掏錢建信息管線,卻早早把建設成本轉嫁給通信運營商,建好後由其獨家壟斷經營,即便小區業主對這家運營商服務不滿,也沒辦法,因為房産商説:是他們花錢鋪的線啊!……這種以往出現的情況侵犯了業主的物權,也限制了業主作為消費者接受服務的選擇權。

  對此,《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建築物內的電信、廣電等信息管線和配線設施以及建設項目用地範圍內的信息管道,……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已建建築物接入網的建設,……對所有電信、廣電業務經營者和其他接入網建設方開放,實行公平競爭。”第四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單位不承擔建築物內的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等信息管線、配線設施或者建設項目用地範圍內信息管道的建設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該項建設所需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這一內容在全國範圍內屬首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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