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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嚴禁報刊攤派發行 違規者或撤銷刊號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3日 07: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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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2月22日電 (記者張賀)針對近期部分報刊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變換手法繼續攤派發行報刊等行為,新聞出版總署今天下發《關於重申堅決制止報刊攤派發行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報刊單位不得攤派發行;嚴重違規的報刊將會面臨停刊整頓直至撤銷刊號的處罰。

  《通知》指出,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各報刊主管部門一定要從維護黨和人民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禁止報刊攤派發行等行為的重要性,嚴格執行中央有關要求,切實加強管理,確保維護報刊發行市場健康有序運行;還要求各級新聞出版部門立即組織檢查糾正報刊攤派發行等行為,將重點檢查“攤派訂閱”、“人情訂閱”、“指標訂閱”問題。對涉及違紀違規的,依法查處,絕不姑息遷就。對嚴重違規的報刊,要依法予以停刊整頓直至撤銷刊號。

  《通知》要求,中央和地方各報刊主管部門對所主管的報刊發行工作進行嚴格檢查。對於發現的問題,立即堅決予以糾正。檢查結果要于2012年1月15日前報告新聞出版總署。

  《通知》再次重申要嚴格執行報刊訂閱最高限額制,確保定額管理公費訂閱的報刊首先用於黨報黨刊,堅決按照規定的黨報黨刊範圍組織開展徵訂。堅決制止超限額訂閱、加重基層和群眾負擔的行為。

  此外,新聞出版總署還通報了河北省教育廳發文徵訂報刊違反有關禁止報刊攤派發行規定的查處情況。

熱詞:

  • 河北省教育廳
  • 新聞出版總署
  • 黨報黨刊
  • 徵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