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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哨被控“黑哨” 多支球隊涉假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2日 06: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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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必被捉

  蔣躍新作(新華社發)

  核心提示

  12月20日至21日,在遼寧省丹東和鐵嶺兩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涉足球系列刑事案件繼續開庭審理。其中最受關注的,當屬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副主任、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楊一民與前著名足球裁判陸俊的庭審情況。

  2011年12月20日至21日,遼寧省丹東和鐵嶺兩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國際級足球裁判員黃俊傑、周偉新、陸俊、萬大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呂鋒等人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原總經理王珀等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詐騙案;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等單位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楊一民受賄案。

  四大“名哨”被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5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黃俊傑利用執裁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先後21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及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48萬元,港幣10萬元。

  2001年至2005年間,被告人周偉新利用執裁全國足球甲級聯賽、中超足球聯賽等比賽的職務之便,先後8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財物共計人民幣49萬元。2009年,周偉新對黃俊傑、何志彪、趙亮、陳紅輝等四名足球裁判員行賄8筆,共計人民幣35萬元、港幣10萬元。

  1999年至2003年間,被告人陸俊利用執裁全國足球甲A聯賽、足協盃等比賽的職務之便,先後6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71萬元。1999年末,廣州松日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王學智通過陸俊與瀋陽華晨金客足球俱樂部總經理許曉敏及董事長章健聯絡打假球事宜,並約定由王學智做工作讓廣州松日隊在當年甲A聯賽中故意輸給天津泰達隊,從而瀋陽海獅隊保級成功。賽後,許曉敏通過陸俊給王學智人民幣120萬元,王學智收受後給陸俊10萬元。

  2003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萬大雪利用執裁甲A、中超、全運會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先後11次非法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和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

  2001年12月間,被告人呂鋒為感謝時任中國足協副主席的南勇在工作變動中給予的幫助,給予南勇人民幣5萬元。2007年至2009年間,呂鋒在擔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期間,幫助廣州市眾一體育發展有限公司獲得足協活動的承辦權,並多次收受該公司執行總監孫傑等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40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俊傑、周偉新、陸俊、萬大雪的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周偉新的行為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告人呂鋒的行為已構成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孫傑等的行為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上述各被告人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兩足球俱樂部高層行賄、受賄、詐騙被指控

  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6年2月,被告人王珀利用擔任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與王鑫合謀操縱比賽,以使王鑫賭球獲利。王珀收受王鑫90萬元後,因賭博網站未開盤而操作未果。2006年8月19日,被告人王珀指使球隊助理教練丁哲與廣州醫藥足球俱樂部聯絡,在中甲聯賽第17輪比賽中故意輸給廣州醫藥。丁哲收受廣州醫藥20萬元,王珀分得10.1萬元。2006年5月和8月,王珀允諾幫助他人進入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一線隊,以辦理進入球隊註冊相關手續為由,騙取他人23萬元。

  2007年9月,被告人杜允琪利用擔任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總裁的職務便利,與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董事長許宏濤等人通謀,收受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50萬元,指使青島海利豐在中甲足球聯賽第21輪比賽中故意輸給成都謝菲聯。2008年10月28日,杜允琪為使青島海利豐在中甲聯賽中保級,指使本隊球員杜斌賄買對方球員操縱比賽。杜斌通過本隊球員梁明與無錫中邦足球俱樂部隊員高峰、李丹達成故意輸球的通謀。後青島海利豐隊贏得比賽保級成功。10月31日,高峰、李丹和杜斌、梁明收到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130萬元。

  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間,被告人楊一民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職務的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足球裁判員任職等方面的利益,先後40余次收受20余個單位或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5.4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珀的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詐騙罪,被告人杜允琪的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告人許宏濤的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楊一民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上述各被告人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調查,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各被告人對指控的事實作了回答,並在法庭調查結束後進行了最後陳述。各被告人的律師進行了辯護。

  當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球迷和其他群眾代表,以及各被告人的家屬等旁聽了庭審。

  庭審調查結束後,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新聞背景

  □楊一民——

  曾是足壇“學院派”人物,因受賄40余次受審

  12月21日上午8時05分,身穿039號囚服的楊一民從警車裏出來。他依舊戴著黑色邊框眼鏡,但那個穿著考究的足協原副主席已然是滿頭白髮,身影佝僂,神情憔悴。一年多的關押仿佛讓他老了20歲。

  作為副廳局級官員,楊一民是到目前為止受審的級別最高的足球官員。楊一民先後40余次收受20余個單位或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5.4萬元,涉及江蘇舜天等多支球隊。

  此前有媒體報道,據楊一民交代,他在負責體能測試時,接受了原江蘇舜天總經理潘強1萬美金的賄賂,在體能測試中徇私舞弊。當時潘強找到楊一民要求在體能測試上“關照”一下江蘇隊。後來在聯賽開打後,楊一民去江蘇當比賽監督。晚上,潘強到酒店看望他。“當時他給我1萬美金,我沒要。但是他放下錢就跑了,我就收下了。”楊一民供述。

  楊一民是中國足壇的“學院派”代表人物之一,曾任職北京體育大學博士生導師,被稱為“學術權威”。2010年1月15日,楊一民被警方專案組傳訊接受調查。

  □陸俊——

  32歲就成國際級裁判,供認受賄81萬元

  毫不誇張地説,陸俊是中國足球界到目前為止最為知名和成功的裁判。

  今年52歲的他,在1991年成為國際級裁判,在中國頂級足球賽事中擔任主裁場次超過200場,多次奪得“金哨”;此外還是我國足球裁判中第一個亮相執法世界盃的人,還曾擔任亞足聯裁判委員會六大委員之一。

  這個昔日綠茵場上風光無限的“法官”,出庭時同樣頭髮花白。對檢察機關的指控——7個犯罪事實,涉及81萬元人民幣,陸俊全部承認。陸俊的犯罪事實集中于1999—2003年期間。其中,他主哨為他人牟取利益佔據71萬元,利用人脈關係謀取10萬元,案發後,已全部退贓。

  在陸俊7項罪責裏,涉及4家足球俱樂部,分別是遼寧隊、瀋陽華晨隊、山東魯能隊和上海申花隊。除了我們球迷熟知的2003年上海德比假球和張建強平分70萬元外,其他陸俊主哨操縱的比賽還包括山東魯能對四川全興、山東魯能對八一、瀋陽海獅對深圳平安,以及足協盃上的大連萬達對上海申花。

  (本報記者何勇、白龍整理)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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