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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職工明年起可享生育險 生孩子或可不花錢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0日 05: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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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訊  從明年1月1日起,本市用人單位的全部勞動者都將享受職工生育保險。市人保局昨天發佈消息,生育保險制度的覆蓋範圍將擴大至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和非京籍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的標準及報銷範圍也相應提高和擴大。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期間醫療費、計劃生育費用的人群數量將翻番至800萬人。

  市人保局昨天發佈《關於調整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生育保險參保範圍擴大到“本市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

  新政明確,一方面用人單位覆蓋範圍擴大:將目前不能參加生育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會計師)事務所、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全部納入覆蓋範圍,實現生育保險制度的全覆蓋。另一方面,人員範圍也有所擴大,凡是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均在參保之列,而不再區分其是否具有本市常住戶口。這意味著,非京籍職工也納入了生育保險參保範圍,享受生育津貼和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待遇。

  權威解讀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剋扣

  新政調整了生育津貼的計發辦法,不再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工資基數計發,而是調整為職工所在單位的“月繳費平均工資”為基數,除以30天再乘以産假天數計發。

  市人保局醫保處處長蔣繼元強調,“生育津貼”即單位通常所説的“産假工資”,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産假工資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低於本人産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單位補足。也就是説,調整後個人的生育津貼“按高數”計發。

  對於原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經生育或計劃生育享受産假,但在之後申報生育津貼的,按照新計發辦法計算生育津貼。

  無特殊需求生孩子可不花錢

  如果沒有“母嬰同室”、“單間”等特殊需求,參保産婦生孩子可望不花錢。

  蔣繼元介紹説,以前本市支付職工生育保險是按定額付給醫院,明年起會擴大報銷項目範圍,並提高報銷標準。比如三級醫院順産是2000元,今後將提高到2800元;新增了住院計劃生育手術前在門診的檢查費(上限300元)和分娩當次産褥期。“總體來説,報銷水平提高了20%,預計支付給醫院的基金增加近3000萬元。”

  領生育津貼需連續繳費9個月

  為維護基金安全,生育保險規定領取生育津貼需有連續9個月的繳費,以免個別企業臨時參保鑽空子。對於新納入參保範圍的女職工來説,《通知》將“9個月的連續繳費期”做了調整:即自2012年1月1日起9個月內分娩的,可即時申領享受相應的生育津貼待遇;但在9個月後分娩的,如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其手術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報銷,而生育津貼則由用人單位支付。

  為確保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育保險還確定了補支待遇原則。《通知》再次明確,如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後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可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補支標準為申報領取津貼之月,用人單位職工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産假天數。

  馬上就訪

  新政鼓勵自然順産

  隨著新技術應用和藥品目錄範圍擴大,新政將自然分娩和人工干預的報銷標準均提高了至少1000元。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視員張大發表示,本市的剖宮産率大大高於世界平均水平,新政還有助於鼓勵和引導産婦們正常順産。

  另外,針對部分單位只上“三險”,今後本市“五險”將打包強制繳費,保證産婦的生育津貼和手術報銷費用。

  據悉,生育保險是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因此個人靈活就業者尚不在生育險覆蓋範圍。下一步,這部分人群的生育費用有望由醫療保險支付。

  本市職工生育保險自2005年開始實施,主要由企業中本市戶籍的職工參保,是“五險”中人數最少的,全市目前只有396萬人參保,擴軍後參保人群將達到近8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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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數職工

  産假工資會增加

  據悉,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規定本人産假工資的計發辦法,如未約定就按員工産假前一個月的實際發放額計發,而員工在産假前一個月往往沒有績效工資,産假工資會大大降低。今後則按單位上一年的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對大多數年輕女職工來説,生育津貼原則上會高於原來的産假工資。比如某單位平均繳費工資4500元,一員工生育當月産假工資原為5000元,生育基金支付4500元,差額500元應由單位補足;而另一員工産假工資原為4000元,生育基金支付4500元,單位不得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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