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山西規定公務員考錄體檢復檢禁選同一所醫院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19日 0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近日,山西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下發了《關於貫徹執行〈山西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

  《補充通知》主要強調要嚴把“三個關口”——資格審查、體檢和職位遞補,暢通“一條渠道”——健全申訴舉報制度。

  在資格審查上,《補充通知》明確了招錄機關設置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要求,規範了資格審查的職責、程序和方法,堅決摒除歧視性限制,防止“因人設崗”、“蘿蔔招考”、考錄歧視等問題的發生,確保考生都能平等參與競爭公職。

  “組織體檢不得連續兩年選擇同一醫療機構,體檢與復檢不得在同一醫療機構,由同一主檢醫生負責。”這是《補充通知》對公務員考錄體檢作出的最新規定。此外,《補充通知》還強調如在體檢中遇有疑難問題,應組織專家會診,從而確保體檢結果的客觀公正。

  在職位遞補上,今後山西省的公務員考錄將實行職位遞補專題報告制。對職位出現空缺需要遞補的,要求必須認真審查,做到依據充分,認定準確,專題上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按規定程序依次遞補。

  此外,《補充通知》還明確要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要健全完善申訴、舉報受理制度,並對申訴舉報受理、登記、處理的程序作了具體規定。

  11月9日,中國青年報刊發報道《宋江明求職驗血記》,講述了山西長治籍考生宋江明在參加山西省行政機關2011年錄用公務員考試中,獲得所考職位筆試第一、面試第一、總分第一的成績,卻遭遇“被貧血”的離奇經歷。

  此事引起社會各方強烈關注。長治市紀委、監察局成立的調查組在調查核實過程中發現,宋江明參加體檢和復查的血液檢驗單存在人為篡改數據的嫌疑;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有關人員和遞補考生家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對“宋江明事件”高度重視。國家公務員局考錄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該事件嚴重損害了公務員考錄的聲譽,同時也暴露了當前公務員考錄體檢中的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公務員考錄體檢規範。

  12月3日,山西省人社廳召開2011年工作總結會。會議將“進一步規範招錄管理”列入了2012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記者 來揚)

熱詞:

  • 補充通知
  • 山西省公務員
  • 規定公務員
  • 體檢結果
  • 山西省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