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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産業莫刮“浮誇風”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9日 05: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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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道,目前全國文化産業園區、集聚區數量已逾萬家,甚至在區縣、鄉鎮都會發現它們的身影,但其中真正能做到文化産業集聚的不到5%。“數量多、企業少、效益差”成了文化産業園區的通病,超九成園區借文化之名圈地牟利。有輿論批評説:“文化産業正在刮浮誇風”。

  這一幕與十幾年前席捲全國的“開發區熱”何其相似乃爾。那個時候,別説大中城市,就連邊邊角角的鄉村也紛紛圈地蓋房,招商引資;本以為“栽下梧桐樹,引來金鳳凰”,但結果卻是應者寥寥,園區荒廢,不但造成嚴重的土地浪費,還欠下銀行鉅額貸款,使當地發展失去後勁。殷鑒不遠,不可不察。

  之所以大多數文化産業園區效益差,是有著深刻的內在原因的。世界上成功的文化産業園區和集聚區大都位於人文薈萃之地——密集的高校和科研機構,多樣的文化社區,開放的社會環境,以及一個以往常被忽視的因素——足夠龐大的人口。之所以強調人口的重要性,是因為人口既是市場也是人才的來源。而文化産業的核心是創意,基礎是人才。對絕大多數文化企業而言,最大的成本不是廠房和設備,而是人力成本。文化企業在佈局時,首先考慮的通常是能否找到足夠多的合適的人才。因此,所有缺少對人才的吸引力的地區,發展文化産業,必然困難重重。

  也許有人説:“難道只有北京、上海能搞文化産業,我們中小城市就搞不得?”那倒未必,只是必須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差異化和特色化中找到生存發展之路。像目前這樣一窩蜂地上馬動漫園區、影視基地和主題公園,必然導致同質化競爭,最終大家比拼的不是企業內在質量和園區實際效益,而是誰的土地、稅收等政策更加優惠,陷入另一種形式的“價格戰”。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據中國主題景點國際峰會2006年披露,我國20年間建設的2500多個主題公園70%虧損,盈利的不過10%,被套牢的資金高達1500億元。但即便風險如此之大,各地仍在不斷上馬大型主題公園項目,就在今年,中部某省相隔不遠的幾個城市幾乎同時開建上億元的主題公園,以至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得不下令,暫停審批類似項目。

  在發展文化産業時,這種“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的”作風,不但違反了經濟建設的客觀規律,也違反了文化發展的內在規律。

  應該看到,目前文化産業園區遍地開花、氾濫浮誇的局面,和政府手中的審批權限過多過大有直接聯絡。全國經過國家有關部委正式批准的文化産業園區不過1300余家,但實際在建的超過上萬家,絕大多數是地方政府批准上馬的。這些項目是否經過詳細的可行性分析?是否做過充分的市場調研?是否符合國家的産業政策導向?……這些疑問不解決,文化産業項目“大幹快上”就難逃“吹肥皂泡”的嫌疑。

  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在上馬類似項目時,主要考慮的還是經濟效益,而不是文化本身,還沒有脫離“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陳舊思路。實際上,指望文化産業帶動投資和就業,至少在目前、在大多數地區,是不現實的。文化企業不像富士康那樣的工業企業,雇傭的員工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文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少數人才頭腦中的創意,隨著技術的進步,承載創意的文化産品的生産成本可以趨近於零。因此,文化企業普遍規模不會太大,靠文化企業解決就業問題是不現實的。我國文化企業平均雇傭員工大概20余人,這一數字多年來都未有太大變化,就是明證。

  在當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大潮中,各地政府青睞于方興未艾、前景無限的文化産業有合理一面,但熱鬧中尤需頭腦冷靜。對政府而言,重要的是明確自己在文化發展中的定位。政府應該是政策制定者、市場監管者和秩序維護者,而不應直接插手具體的經濟活動。否則一旦失誤,就會造成嚴重損失;在缺乏有效監管的情況下,政府審批權限過多過大極易滋生尋租腐敗。個別園區打著文化産業的旗號變相搞房地産開發,就是一例。

  現在很難説,由政府主導開發建設文化産業園區是不是一條合理的路。至少目前來看,包括北京798文化創意産業區在內的國內外文化産業園區沒有一家是在政府的主導下發展起來的。普遍都是自發形成後,政府因勢利導,遂成大觀。考慮到這一點,我們的各地政府在對待文化産業園區時,會不會更理性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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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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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