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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出臺 強調遏制事故發生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7日 10: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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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2月7日電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日前印發《煤礦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煤礦安全生産工作主要任務和目標,要求繼續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全文如下:

  煤礦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

  煤礦安全生産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事關改革發展、和諧穩定大局,是全國安全生産的重中之重。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産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1〕47號)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十一五”期間煤礦安全生産取得的主要成就。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十一五”期間,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煤礦企業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開展煤礦瓦斯治理、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持續推進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相繼開展了“隱患治理年”、“安全生産年”等活動,大力推進安全生産執法、治理、宣教“三項行動”,切實加強安全生産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監管監察隊伍“三項建設”,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煤礦安全生産水平全面提高。“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生産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煤礦安全生産法制體制機制日趨健全。 “十一五”規劃主要任務全面完成,實現了安全生産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煤礦安全生産成效顯著。

  安全生産狀況明顯好轉。2010年與2005年相比,煤礦事故死亡人數由5938人減少到2433人,下降59%;重特大事故起數由58起減少到24起,下降58.6%;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由2.811下降到0.749,下降73%。

  法制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大力推進《安全生産法》配套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建設,出臺了刑法修正案(六)和相關的司法解釋;制定出臺21部部門規章;制定和修訂300余項煤礦安全標準和煤炭行業標準。新增設4個省級、7個區域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111個省級直屬安全技術支撐事業單位,充實和加強了監察監管力量。完善了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與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實施聯合執法,煤礦安全生産法制秩序不斷改善。

  安全生産投入持續加大。認真落實煤礦安全生産費用提取使用辦法,不斷加大安全費用提取力度,增加煤礦安全生産投入;進一步完善煤層氣抽採利用相關經濟政策,引導支持企業加強煤層氣開發利用;連續投入國債資金150億元,帶動煤礦企業和地方政府投入安全改造資金880億元,中央財政投入27億元“以獎代補”資金用於煤礦整頓關閉,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隱患,進一步完善了煤礦“一通三防”等各大生産系統,推進了煤礦機械化和信息化建設,提升了煤礦安全保障能力。

  行政執法不斷強化。加大對非法違法生産建設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煤礦安全生産行政執法。“十一五”期間,全國煤礦安全生産行政執法累計l7.9萬次,查處隱患106.8萬條,隱患整改率平均達到96.7%,實施行政處罰9.1萬次,經濟處罰總額累計達到26.5億元。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切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努力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事故9270起,結案率達98%。

  瓦斯治理成效顯著。深入開展煤礦瓦斯治理攻堅戰,出臺了一系列瓦斯防治規章和技術標準,大力推進以先抽後採為重點的瓦斯綜合治理,推進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兩個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積極開展瓦斯治理示範礦井、示範縣(市)工程建設。2010年,煤礦瓦斯抽採量達88億立方米、利用量達35億立方米,分別比2005年上升282.6%和250%;瓦斯事故比2005年減少269起、死亡人數減少1548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65%和71.3%。

  整頓關閉取得重大進展。大力開展煤礦整頓關閉攻堅戰,共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煤礦9535處、淘汰落後産能近5億噸,超額完成將小煤礦數量控制在1萬處以內的目標。2010年,年産120萬噸及以上的大型煤礦産量18.8億噸,佔全國總産量58%;産能30萬噸以下的小煤礦産量7億噸,佔全國總産量比重由2005年的45%下降至22%。

  安全基礎管理不斷改善。研究出臺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和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兩個指導意見,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小煤礦機械化、安全教育培訓、職業健康和班組安全建設,廣泛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2010年全國採煤機械化程度達到64%,比2005年提高19個百分點;安全高效礦井359處,産量10.2億噸。全國有6000余處煤礦達到省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累計培訓煤礦“三項崗位”人員382.7萬人次,全國25萬名煤礦班組長已輪訓一遍。

  安全科技支撐能力明顯增強。依託國家基礎研究和科技支撐計劃,取得煤與瓦斯突出的力學作用機理學説重大突破,開發了一批煤礦安全先進適用技術;開展煤礦安全科技成果推廣,淘汰落後設備和工藝59項,完成科技項目3項;總結了14家煤礦企業瓦斯治理技術集成體系,提煉10項煤礦瓦斯治理關鍵技術;推廣了100項瓦斯治理技術成果,實施10項瓦斯治理示範工程,煤礦現代化、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支撐能力明顯提升。

  (二)“十二五”時期煤礦安全生産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十二五”時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創新社會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安全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安全生産狀況由明顯好轉向根本好轉目標邁進的攻堅階段。作為安全生産重中之重的煤礦安全生産工作面臨諸多挑戰。

  市場對煤炭的旺盛需求加大了煤礦安全生産壓力。煤炭市場需求預計到2015年將達到40億噸。目前煤炭價格高位運行,個別地區和煤礦企業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産的關係,不能始終把安全生産擺在第一位,盲目追求産量和經濟效益。個別煤礦安全生産責任落實不到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産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仍較為嚴重。

  安全基礎仍然薄弱,保障能力低。目前全國煤礦企業平均産能不足30萬噸/年,各煤礦企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專業技術人員匱乏現象,全國煤礦主體專業技術人才缺口約7萬人,其中約96%的煤礦企業機電專業人才不足,88%的煤礦企業採礦專業人才不足。井下一線工人流動性大,安全生産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産能30萬噸/年以下的煤礦仍有9000余處,大多數生産工藝技術落後,設備陳舊老化,安全管理水平低。煤礦塵肺病等職業危害仍較為嚴重。目前,全國已列入整合技改的煤礦有5000余處,在建項目7000余個,“十二五”時期煤炭資源整合和兼併重組工作將全面鋪開,兼併重組礦井跨行業、跨地區擴張現象多,辦礦標準多層次、辦礦格局多元化,現場管理相對薄弱,事故易發。

  煤礦災害日趨嚴重。我國煤礦約91%是井工礦,在世界主要産煤國家中開採條件最複雜。煤礦開採深度平均每年增加20米以上,隨著開採深度和開採強度的不斷增加,相對瓦斯涌出量平均每年增加1立方米每噸左右,高瓦斯礦井數量每年增加4%,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數量每年增加3%。礦井突出危險性加大,水、火、衝擊地壓、熱害等災害越來越嚴重,防災抗災難度加大。

  同時,煤礦安全生産工作更面臨著重要機遇。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做好煤礦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提出加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技術服務、應急處置和救援、社會監督、宣教培訓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地方各級政府監管責任,深化安全生産標準化創建工作和煤礦安全生産專項整治等,對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安全生産工作指明了方向;國務院《通知》和有關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大舉措是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準則和得力抓手;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設立了“嚴格安全生産管理”專節,從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政府監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重點和奮鬥目標。

  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做好煤礦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機遇。隨著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步伐的不斷加快和煤炭大集團、大基地建設的穩步實施,煤礦企業兼併重組進一步加快,淘汰落後産能進一步推進,煤炭産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有助於儘快解決煤炭行業增長方式粗放、技術落後、安全保障能力低等制約煤礦安全生産的深層次和結構性問題,為煤礦安全生産工作提供了重要機遇。

  建立健全“六大體系”和全面提升“六個能力”為做好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建立完善責任落實、基礎紮實、投入到位、管理規範的企業安全保障體系,覆蓋全面、監管到位、監督有力的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體系,與工業化、信息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門類齊全、配套完備、針對性強的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反應迅速、機動靈活、處置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面向基層、貼近實際、載體多樣的宣傳教育培訓體系,著力提高煤礦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範、監察執法和群防群治、技術裝備安全保障、依法依規安全生産、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社會公眾自救互救“六個能力”,有利於加快建設煤礦安全生産長效機制,推動煤礦安全生産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熱詞:

  • 安全質量標準化
  • 自燃區
  • 煤礦安全生産工作
  • 綜合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