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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降低社會組織登記門檻 不再挂靠主管單位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3日 19: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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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廣州11月23日電(記者葉前)廣東對社會組織規範管理推出新規定,降低社會組織登記門檻,可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成立,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單位,同時推行“一業多會”,改變“一業一會”的格局。

  這是剛剛推出的《關於廣東省進一步培育發展和規範管理社會組織的方案》作出的規定。廣東省民政廳廳長劉洪22日介紹説,本次改革的重點在於行業協會、群眾生活、公益慈善類、社會服務類、異地商會、城鄉基層社會組織、涉外社會組織、樞紐型社會組織等社會組織,核心是降低登記門檻,簡化登記程序,突出“寬進”,重在培育。

  《方案》明確,從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別規定、特殊領域外,將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改為業務指導單位,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成立,無須業務主管單位前置審批後再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同時,行業協會將率先引入競爭機制。以後將允許一業多會,允許按産業鏈各個環節、經營方式和服務類型設立行業協會,允許跨地域組建,允許合併組建,允許分拆組建,允許港澳臺人士在廣東境內工商註冊的企業成為會員。《方案》還將異地商會的登記範圍從地級市擴大至縣(市),登記管理權限從省下放至地級以上市民政部門。

  根據《方案》,將允許公益慈善類社會團體名稱使用字號,探索將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權限從省下放至地級以上市民政部門,支持社會人士成立公益慈善類和社會服務類社會組織,按照國際慣例依法開展活動。

熱詞:

  • 社會組織
  • 方案
  • 非公募
  • 登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