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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妻子或捲入溫州“楊秀珠腐敗串案”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7日 22: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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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溫州11月17日電 (記者 李飛雲 通訊員 鹿軒)11月17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檢察院在“公眾開放日”發佈消息,犯罪嫌疑人楊勝華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移送審查起訴,楊曾是溫州副市長楊秀珠的司機,與楊秀珠案有一定關聯的系列案件被統稱為“楊秀珠腐敗串案”,楊勝華前妻胡潔乃上海知名人士周立波現任妻子或捲入於此。

  楊勝華,1962年出生,溫州人,原係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與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溫州鹿城檢察院稱,2000年至2003年期間,楊勝華個人擅自決定,先後分五次將溫州現代城建公司的公款,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銹鋼製品有限公司及浙江潔瓴實業有限公司,用於企業經營活動等用途,累計金額達3316萬元。

  而溫州市潔瓴不銹鋼製品有限公司及浙江潔瓴實業有限公司正是楊勝華當時的妻子胡潔所辦,兩人于2010年辦理離婚,後胡潔與上海知名人士周立波于2010年12月舉行公開婚禮。

  楊勝華于1995年12月至1999年10月,在溫州市市政公用局工作(1996年1月被聘為城建處副處長,1999年10月辭去副處長職務,人事關係遷到溫州市自來水集團);期間于1995年10月兼任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1998年1月兼任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國有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11月出境前往德國,後滯留國外,2007年7月被中共溫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開除黨籍,2007年9月被溫州水務集團開除。

  楊勝華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一案,最初源於鹿城區人民檢察院查辦的原溫州地方鐵路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楊光榮受賄一案。

  2003年,鹿城區人民檢察院在查辦電力系統系列受賄案件中,發現楊光榮的受賄事實,經查證後依法對楊光榮立案偵查。在偵查過程中,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對此案予以直接的業務指導,並根據案件中發現的線索,將溫州地方鐵路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有關檔案資料全部上調到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審查。

  2003年4月,楊光榮胞姐、原溫州市副市長、時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的楊秀珠潛逃境外,此後,與楊秀珠案有一定關聯的相關貪腐人員先後被檢察機關查處並被法院定罪判刑,在民間傳言和一些網絡媒體的報道中,這一系列案件被統稱為“楊秀珠腐敗串案”,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關注,而犯罪嫌疑人楊勝華因為曾經擔任過楊秀珠的司機,其在楊光榮案發後一直滯留境外,也引發社會上種種猜疑。

  2005年,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將楊勝華涉嫌貪污一案的相關材料交由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檢察院,鹿城區人民檢察院于2005年10月依法立案偵查。

  2011年6月28日,楊勝華回國後向鹿城區人民檢察院投案自首。鋻於該案案情重大,鹿城區人民檢察院經報請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于同年7月21日對其執行逮捕。案件在偵查過程中,先後經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和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三個月,現已偵查終結。

  根據鹿城區檢察院偵查查明的事實,1999年6月,犯罪嫌疑人楊勝華利用其擔任溫州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與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産估計及經有關國有資産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通過虛假轉讓國有股權、虛假出資的手段,經工商變更登記,使自己成為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持股600萬、佔75%股份的股東。而同期1999年6月份現代市政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經評估為人民幣841萬餘元。

  2000年8月,楊勝華再次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産估計及經有關國有資産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通過虛假股權轉讓的手段,經工商變更登記,使現代市政公司成為現代城建公司持股400萬、佔80%股份的股東,而同期溫州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經評估為人民幣5357萬餘元。

  檢察機關認為,楊勝華利用其擔任國有控股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之便,未經評估與主管部門的審批,虛構産權交易,將國有股權轉為本人持有,涉嫌貪污數額4000余萬元,數額巨大;同時楊勝華多次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歸個人使用,累計金額達3316萬元,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之規定,涉嫌貪污罪與挪用公款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勝華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經移送公訴部門審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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