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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課遇困境:“寧讓學生坐死 不讓學生跑死”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31日 11: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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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22日,河南省鄭州市某小學校園內,一名小學生悠閒地倒挂在雙杠上,全然不知遊戲的危險性。

體育課從大球到小球“越練越輕”

  在雲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大理分校的操場上,男生在前面拽著線,女生在後面支起風箏,二十來個學生一組,在環形跑道上放起有一個籃球場大的“巨鳥”。由於當天風力太小,這些學生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拉起風箏,疾跑,再放繩……整個過程中,體育老師在一旁看著,一會兒蹲下,一會兒站起來轉轉腳踝,近一個小時裏不曾進入場地和同學一起“玩”。

  “最多的時候一天5節課,一週22節課,還要上課間操,帶運動隊訓練。”該校校長殷之榮説,到下午第四節課時,很難讓體育老師像上午那樣精力充沛地去教學。選擇這樣的集體項目,老師在一旁看著,不失為一個沒有辦法的辦法。

  上有教育局行政考核壓力,下有學生運動的強烈呼聲,還時不時有教育督導人員的突擊到訪……中國青年報記者在雲南、四川一帶調查時發現,從不少學校的教學計劃、作息時間和課表安排上來看,“每天體育鍛鍊1小時”超時的居多。不過,在規定時間內相應的鍛鍊質量如何,則要打上一個問號。

  身為北京市海淀區體育學科&&人兼區體育教研員,北京大學附屬小學總務主任白雪生是教投擲出身的。從教幾十年的他可以清晰地畫出投擲球類變化的軌跡:最開始是壘球,由於個兒大質重,改為投沙包;沙包較輕,容易砸到別的孩子腦袋上,又改成扔海綿包;最後改成如今扔的實心球。

  白雪生和其他體育老師都很困惑:投擲課到底該教什麼內容?學校場地就那麼大,如果體育老師都在操場上課,你佔的地兒稍微大點,別的班就很難開展教學。如果砸到其他班的學生怎麼辦?

  “越練越輕,孩子的體質能不差嗎?”在白雪生的印象裏,10年前他所教的學生身體比較健壯,冬季長跑都能跑下來;現在的孩子能堅持跑一半,就可以得到表揚了。而那時每週兩節體育課,課間操15~25分鐘;現在1~2年級小學生每週4節體育課,課間操則每天至少25分鐘,“量上去了,質卻沒有提高。”

  除了教師精力有限之外,白雪生向記者透露,安全問題也在很大程度上讓體育老師放不開手腳,體育課、課外活動打了折扣:一些學校往往會選擇做操、長跑乃至帶有地方特色的,比如放風箏這樣“安全穩妥”的項目。對於一些學生感興趣的項目,比如單杠,則不讓上;“山羊”,也不讓跳。對抗激烈的項目則更不敢涉及。

  除了學業重等其他因素,白雪生把原因歸結到如今的孩子越來越“金貴”。原因很簡單:家長來找學校麻煩,把他們找怕了。

  “孩子在體育運動時很容易出現受傷的情況,萬一發生事故,學校真就吃不了兜著走了。”成都雙語實驗學校體育教研室主任李浩東有類似看法。他更擔心學校乾脆不開展體育活動,從而利用這段時間變相給孩子補習文化課,甚至一些校長説出“寧可讓學生坐死,也不讓學生跑死”的驚人言論。

校責險實施近4年,某學校的使用次數為零

  其實,早在3年前,教育部就聯合財政部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了決定在全國各中小學校中推行意外傷害校方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校責險”)制度的通知。通知稱,推行校責險是由於當前校園傷害事故呈現出多樣性、複雜性,學校教育中面臨的學生意外傷害風險對學校教育教學的影響日趨嚴重。校責險推出後可充分利用保險工具處理學校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有利於防範和妥善化解各類校園安全事故責任風險。

  不過,這樣一項由學校埋單的公益保險並未改變體育老師“謹慎”的教學:該撤的鐵餅還是得撤,上課從來不用的雙杠則繼續不用。

  李浩東認為,校責險一旦生效,就意味著事故的責任在校方,一些家長拿到保險金後,“還會對學校不依不饒。一旦來學校鬧,媒體也跟著來起鬨。只要是孩子出了事兒,不管三七二十一,媒體定是不會放過學校。我們能不怕嗎?”

  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故,學校的名譽很難保住。因此,避免在學校體育教學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成了大多數學校的第一選擇,類似白雪生所説的從大球到小球的現象也就合乎邏輯了。

  有一個更為直觀的數據:大理市下關八小校長陳亞琴對記者説,校責險制度施行至今近4年裏,該校校責險的使用次數為零。李浩東説,中學階段學生運動幅度相對較大,但真正動用校責險的情況也不多,平均算起來一個學年只一兩次。

  體育老師放不開手腳被一些媒體詬病為因噎廢食,校方自是有校方的難處。白雪生説,如果屬於學校責任的安全事故,做起來已是“保金錢容易保名譽難”,而那些難以判斷責任方的安全事故就更加被動。

  白雪生遇到過這樣一個情況,體育老師在學生投擲實心球之前讓學生做準備活動,一名學生並沒有按照老師指令熱身,在投擲過程中把腰閃了且傷勢不輕。這就很難判斷責任是屬校方還是學生自身。

在學校與家長的博弈間,學生的體育鍛鍊打了折扣

  在走訪過程中記者發現,依據目前校責險的規定,學校很難做到讓家長滿意。

  在成都市實驗小學西區分校學生體育陽光責任書上,不少家長在“對學生的鍛鍊有何建議”一欄中提到,“孩子還小,運動量要適當”,“請老師注意運動的強度,防止運動中受傷”,“一定要注意安全”等等。

  家長對安全的擔心有一定的理由。從記者拿到的一份校責險代理保險公司提供的數據來看,在學生傷害事故中,體育運動傷害事故佔有相當大的比例。該公司統計,僅學校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就有近60%與體育教學活動有關。然而,在這些傷害事故中,成都市泡桐樹小學境界校區家長委員會成員陳小靜認為,校責險對他們的“保護”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大。

  陳小靜對記者講了這樣一個例子:被保險人學生杜畝良(化名)在校園內清掃衛生分擔區時,自行到單杠上玩耍,不小心從器械上跌落,造成左側肱骨內側髁骨骨折。杜畝良的母親立即找到校方和保險公司,但因該事故不屬於校方在組織教育教學過程中的過失,“校方責任險對本事故不予賠償”。

  讓杜畝良母親不解的是:學生在非體育教學的學校運動中受傷,卻只能由家長自己埋單。這樣的話誰還敢讓孩子在家外面鍛鍊?

  在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校責險更是保不了。雲南省大理市小學4年級學生黃希(化名)在校園外玩單杠時不慎左胳膊受傷,送往骨科醫院治療。保險公司很快就給了黃希家長回復,“因該事故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拒絕賠付。”遇到這樣的情況,家長們只好動用商業保險——學生平安保險(以下簡稱“學平險”)來給事故埋單。

  在中小學階段,幾乎每個學生身上都有一份學平險。陳小靜説,由於孩子平時生大病的幾率相對較小,運動傷害儼然成了家長找學平險要保金的頭號原因。不過説到底,學平險終究是家長自己花錢買來的,把商業保險花在學生的體育鍛鍊上感覺很不值當。因為在潛意識裏家長仍認為體育鍛鍊是學校的事兒。

  就是在這种家長和學校博弈之間,學生的體育鍛鍊在校內打了折扣,在校外也變得畏手畏腳。白雪生不止一次對記者表示擔憂,小時候不敢跳“山羊”,長大了更不敢跳了。

  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局工會常務副主席陳河彬對記者建議,如果有一種類似校責險的公益保險可以把保險範圍擴大到包括學生在校外的體育運動,便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家長的後顧之憂。不過,這樣的做法還要考慮如何避免道德風險的問題:一旦家長自行帶孩子出去遊玩,途中受了傷反拿體育鍛鍊説事,這個建議仍然無法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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