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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新農保存在缺陷 混進787名已故冒領者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31日 09: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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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農民工拿雙份社保。重復參保、領雙份養老金的,廣東省社保局已查出58人。

  ◎新農保的制度設計,讓青年農民的利益直觀體現不明顯。因此年輕人大多不願意買新農保。兒女不願意參保,造成了父母也不能參保。

  死人也能參保並領取養老金?南方日報記者從廣東省社保部門獲悉,在新農保試點過程中,惠及千萬廣東農民的新農保,參保人員中居然也混進了787名已經死去的冒領者。

  核查還發現,有些農民工拿雙份社保,而捆綁式參保又挫傷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新農保試點一年多以來,不少問題浮出水面。

  廣東省于2009年底啟動新農保試點工作,截至2011年5月底,第一批和第二批試點縣(區)共36個,已參保人數達416.11萬人,其中領取待遇有148.5萬人。今年7月1日,第三批41個試點縣(區)正式啟動。專家指出,隨著新農保參保群體不斷擴大,基金管理規模和管理風險正在相應增加。

  在大躍進式的新農保推進過程中,廣東該進行怎樣的制度建設,社保部門又將如何堵塞這些漏洞?南方日報記者進行了深入的調查。

  一些鎮村走“捷徑”,完成上級下達的參保率

  死人為何能領養老金?

  莫某,粵北一個小山村的農婦,1936年出生,2010年8月參加廣東新農保,養老金一直領到今年2月份時,被社保機構核查發現,莫某2004年已死亡。

  黃某,粵東一個山溝的農民,2010年1月參加新農保,2010年12月被省社保局查出其人1997年5月14已經死亡。人死不能復生,如何能大搖大擺地領取養老金?

  據介紹,自新農保試點以來,農民結束了千年以來“養兒防老”的傳統,農民特別是年滿60周歲的農民不用花一分錢,就能過上每月領養老金的生活,這是托新農保政策的福。

  然而暴風驟雨式的參保潮過去之後,廣東省社保局開始核查新農保數據。

  廣東省社保局將新農保參保信息和省公安部門的個人戶籍信息進行比對發現:在107萬領取待遇的參保人當中,發現有3800多人在戶籍信息系統中已被銷戶。

  再仔細核對,並經當地社保機構核實,篩查出787名正享受著新農保待遇的老人,早在新農保啟動之前已經死亡。而此時,已經有38萬元的養老金被冒領。

  如果是在參保之後死亡,可能是還沒來得及變更資料。但如果是在參保之前死亡,而且時間跨度還比較大的話,就很難解釋清楚了。是不是有人冒領?他們是怎麼混入新農保的?是不是制度設計有漏洞?

  據了解,原來由於新農保啟動時任務重、時間緊、人員少,各地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上級下達的參保率。有的鎮(村)為趕時間完成任務,在落實參保對象方面走了“捷徑”,拿著原有的村民名冊照抄申報辦理新農保開戶,因此出現了一些在制度實施之前已死亡但仍申報參保的現象。

  不能兼得,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最好保留城保

  城保農保能否兼得?

  省社保基金管理局核查發現,有些人竟然拿雙份養老金!這些人主要是農民工,在城裏工作的時候,已經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下稱“城保”)並領取待遇。但他們的戶口仍然在農村,因此新農保啟動的時候,又參加了新農保。

  李某,1945年出生,是某冶金公司的工人,2005年9月退休,開始在省社保局領取每月756.34元的養老金,到今年4月,他的養老金已經漲到每月1562.66元。與此同時,他于2010年1月在農村參保,每月領取55元的養老金,直到今年3月,被省社保局發現。城保的待遇明顯好過農保,被發現後,李某自然選擇保留城保。

  像李某這樣重復參保、領雙份養老金的,廣東省社保局已查出58人。目前他們的農保待遇已經被停發。省社保局解釋,有些是由於農民不理解政策,以為兩邊都能參保,也有些參保人,是抱著“不拿白不拿”的心態,一旦被發現,無非就是“我還錢就是了”。

  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一次新農保諮詢會上,記者還遇到一些外出打工的人前來諮詢是否可以參加新農保的問題。他們由於經常外出打工,有的企業會幫助購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是他們覺得城保繳費金額太高,並不想參加,但為了將來老了之後有退休金,就想參加新農保。這些人主要是四五十歲左右的農民工,有些年齡大的,尤其是那些快退休的農民工,還真的是兩邊都買了社保。他們擔心如果不買新農保,以後回農村後就沒有養老金。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農保處處長闕廣長説,根據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購買城保以保障職工利益,其個人繳費標準雖然比新農保高,但領到的養老金也相對較高。

  闕廣長建議,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最好保留城保。如果以後回鄉下老家後,可再參加新農保,因為參保人在不同時段分別參加了城保和新農保,兩個賬戶可以銜接。

  佛山大學理學院閔小寶博士認為,新制度由於實行普惠制的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如果農民不參保,連這個基礎養老金都拿不到,這引入了一種很好的激勵機制,使農民有動力參保,但是如果管理不嚴,讓更多人鑽空子兩邊都領取社保,無疑會多佔用財政資金。

  子女不願捆綁繳費,還涉及家庭瑣事

  捆綁式參保怎樣處理?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與一些年齡大的農民願意買雙份保險不同,不少在外面打工的後生仔根本就不想買新農保。他們不買不要緊,卻影響了他們的父母參加新農保。

  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辦的新農保諮詢會上,記者遇到一位年輕女孩李銘諮詢父母如何參保,但她自己並不願意參加。記者問她為什麼不參保,她説:“我是一定要參保的,不過現在不參保,不是繳夠15年就可以嗎?我想等到40歲以後再參保。”

  工作人員告訴她,早參保,可以多拿國家補貼,“100塊錢一年也不多,為什麼不早參保?”她説,自己沒想那麼多,反正是自願。只要將來老了的時候能參保就行,現在還想不了那麼遠的事情。

  據記者了解,有李銘這樣想法的人,在試點縣的青年農民中普遍存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告訴記者,新農保的設計,老年農民的利益體現得比較直接。而在青年農民身上,利益的直觀體現不明顯。因此年輕人大多不願意買新農保。

  然而讓李銘感到麻煩的是她和哥哥不想買新農保,直接造成了她的父母也不能參保。

  李銘的經歷不是個案。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此類現象在新農保試點過程中並不少見。與李銘同村的一個村民,為不願參保的兩個兒子買了新農保。這個村民伕妻倆都健在,他們每年花200元給兒子買保險,夫妻倆才可以享受到共計1440元的養老金。他們認為很不划算,現在吵著要退保。

  據了解,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已年滿60周歲的農民不用繳費,可以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這條原則性規定在許多地方演變成了“家庭成員捆綁繳費”的強制性措施,子女不參保,父母就不能領取國家的基礎養老金。這一條款被學者稱作“捆綁式條款”。

  李珍教授説,新農保是政府應該給農民提供的公共服務,子女年滿18歲就擁有完全法律權利,並承擔完全法律責任,他們參保與否,後果理應自負,父母不應該為他們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子女不願捆綁繳費,不僅僅涉及經濟問題,還有許多家庭瑣事糾纏在裏邊。

  專家認為廣東可以率先突破這一制度缺陷

  爭議捆綁式參保條款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説,這種新農保政策設計確實在執行過程中會遇到一些困難:一是由於新農保試點遵循自願參保原則,這導致年輕人傾向於選擇不參保,而老年人則傾向於參保,導致資金流不平衡,不能形成代際交替。

  根據制度設計,南方日報記者在各地採訪中了解到,大部分地方將其解讀為:如果你的子女不參保,那麼你就不能享受到基礎養老金。於是出現了父母為了享受基礎養老金,為子女購買養老保險後又後悔的情況。

  據一位參與新農保相關政策制定的學者透露,關於這條捆綁式參保的條款,曾經引起爭議。多位學者認為,這樣的捆綁有違新農保“自願參加”的原則,應該在公佈規定時刪除相關表述。

  但最終出臺的政府規定仍然保留了這部分內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人士解釋,設立這個條款的初衷就是為了擴大覆蓋面,因為畢竟這是一項養老保險制度,不是社會救濟,也不是社會福利,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但是考慮到60歲以上的老人沒有經濟能力,所以就免除繳費義務。但為了避免讓農民誤解,以為新農保是一項不用繳費就可以享受的政策,所以設立了這樣一個條款。

  李珍教授並不贊成捆綁式參保條款。她認為,新農保本身是自願參與的,將第二代的參保與第一代的收入捆綁在一起,在理論上使得子女的參保變為強制性,在實踐上使得新農保受歡迎的程度下降。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也不認可捆綁式條款。他認為,捆綁式的參保方式片面追求參保率,是一種極為短視的政策,侵害了農村老人的福利和權利。他認為,廣東是比較富裕的地區,有條件讓更多的農民享受到這一政策,可以率先突破這一制度缺陷。

  ■新農保難題

  專家建議快建立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

  農民退養老金

  卻無法入賬

  廣東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長林白樺説,養老保險中混進“死魂靈”是個老問題,即使每年對參保人數進行生存驗證,在城保系統中也不能完全杜絕。何況新農保面對的參保人居住分散,縣區以下沒有常設的社保經辦人員,“幾百萬人一個個地去查,不現實。制度性建設是關鍵”。

  為了杜絕這種情況發生,省社保局嚴格進行生存認證。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將廣泛開展領取新農保待遇人員的年度生存認證工作,並對認證結果進行公示。

  “加強數據比對必不可少。”林白樺介紹説。各試點縣(區)與有關部門定期進行人員信息比對,每月在當地公安、民政、火葬場或村委會等方面獲取當月減員名單。

  省社保局有關負責人還提出設想:讓農保參保人死後領喪葬費,養老保險關係自動結束,這樣可以從制度上避免冒領養老金事件的發生。

  發現冒領重領,追繳成本高

  然而新農保推廣後面臨的另一個問題,是管理經辦機構和人員不足,尤其是提速之後,這種矛盾更加尖銳。即使是知道有些環節可能會出問題,但很難抽出人手去執行。據了解,截至2009年末,全省社保機構編制總人數7017人,城保五險參保人數1.28億人次,人均經辦業務量達1.82萬人次,超負荷運轉問題已困擾社保機構多年。

  以梅州市平遠縣為例,新農保日常管理工作在縣一級需要3—5人才能完成,鄉鎮需增加經辦人員30—40人。整個廣東1236個鎮承接新農保工作,需在鎮、縣一級增加社保人員約2400人,每年運行維護費用約1.5億元。

  據了解,如果發現冒領、重領,事後追繳的執行成本非常高。“不像城鎮居民,就生活在這個城市,不少農民住在幾十公里外一個小村落裏,一天一個來回,還不知道會不會撲空。”而追繳的金額不過幾百元,甚至幾十元,“可能還不夠執行成本。”

  農民退錢,經辦人員卻不能收

  省社保局經辦人員還告訴記者:“農民朋友還是比較淳樸的,被指出冒領、多領養老金之後,很多人直接拿著現金著急地要求退回來,卻不能入賬。”

  記者了解到,新農保目前的養老金是55元/月,啟動一年多,從參保到被發現,冒領人最多領取期不過一年左右,一個人冒領的總金額約550元。尷尬的是,明明知道被冒領了,多領了,但是社保局卻拿不回來。更為尷尬的是,被發現之後,大部分農民急著要把錢退回來,社保經辦人員卻不能收。“按規定,我們只核查,追繳歸行政部門。特別是我們不能收取現金,繳錢也要打到社保專用賬戶上。”

  對於這種情況,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則建議,應將現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延伸至新農保領域。在此過程中,需特別注意儘快建立新農保制度的信息管理系統,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連通,為制度間的有效銜接奠定技術基礎。

  一站式服務破解新農保經辦之困

  如今在新農保基金管理方面,廣東正在進行新探索,確定了新農保經辦工作實行省級集中購買服務的社、銀合作模式:省級集中購買服務,借金融機構管理系統和服務網絡之力,破解新農保經辦之困。“郵儲銀行提供一站式服務後,參保農民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在窗口錄入即可。”

  “這種管理服務模式,農民參保便捷、基金審核高效,相對於廣東現行職保管理服務模式是一種創新,而實際上是學習借鑒了金融部門的先進管理方式,用現代化的手段把複雜的事情變得簡單易行。”林白樺介紹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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