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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一事業單位招聘被指存在不公 人社部門否認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31日 06: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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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份關於湖北省黃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下屬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涉嫌“蘿蔔招聘”的舉報材料引起了廣泛關注。發帖人稱,黃石市人社局下屬事業單位擬錄取的兩名考生夏某和徐某均未達到招考資格和加分要求。

實習經歷能否算入工作經歷?

  發帖人稱,“夏某因工作時間不滿兩年且從事的工作並非單純的勞動保障工作,因此,夏某並未在勞動保障系統工作兩年以上,不符合本次招考要求。”

  筆者在此次考試的加分情況公示中看到,夏某的類別一欄顯示為“村官”,服務地點為“黃石市開發區金山街辦”。

  針對網帖質疑,黃石市人社局副局長、紀檢組長柯勝安告訴筆者,夏某在2009年畢業後,入選為湖北省大學生村官,這一點沒有疑問,在網上公告中也可以查到。但成為村官不久後,夏某就被借調到街道辦事處,從事組織、人事方面的工作,所以她具備勞動保障工作經驗。網上説她沒有勞動保障工作經驗是欠妥的。

  除了對夏某是否具備勞動保障工作經歷的質疑,網帖還指出,夏某畢業于2009年7月,黃石市人社局發佈的招考公告則是在2011年5月9日,按照此次對考生要求有兩年工作經歷的限制,夏某還相差了幾個月。

  對此質疑,柯勝安解釋稱,黃石市人社局5月9日發佈的招考公告中,並沒有提工作經驗截止到報名時間,按錄用之日(2011年10月10日)算,夏某的條件完全符合規定。並且,夏某所在街道辦事處也開有相關證明,證明夏某在街道辦事處從事了兩年工作。

  “我們要求的是有兩年工作經歷,而不是兩年工齡,工作經歷和工齡完全是兩個概念,所以説,夏某符合兩年人社系統工作經歷的要求。”柯勝安説。

  發帖人還稱,“徐某為湖北師範學院2010屆畢業生。2010年7月左右,徐某進入黃石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工作,儘管其在勞動保障系統工作,按照網站發佈考試公告的日期來算,其工作時間大約為一年,遠遠不足兩年,也不符合本次招考要求。”

  對此,柯勝安表示,“徐某在上大學期間就在武漢某街道辦事處邊工作,邊學習。大部分是在學習。”

  “徐某在大學期間表現優秀,拿過獎學金,大學沒畢業前就簽了工作,單位也有證明。工作經歷並不等於大學畢業開始計算,假如一個學生高中畢業就參加了工作,後來再考大學,他的工作經歷肯定不能抹去高中畢業參加工作的那一段時期。”柯勝安説。

  對於徐某不夠兩年工作經歷的質疑,柯勝安早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公告內也沒有提兩年工作經驗是指大學畢業後兩年工齡。經多方諮詢和慎重考慮,實習經歷也可以算作工作經歷。

  實習經歷能否算入工作經歷?筆者就這一問題諮詢了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

  “實習經歷也是一种經歷,如果將實習經歷算入工作經歷當中,對於需要工作經歷的人來説則顯得很人性化。因為當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章來界定,所以説,有的地方算進去可以,有的地方不算進去也可以。相關部門可以發佈一個規範性的文件以達到統一。”姜明安説。

面試額外增加能力測試

  發帖人還指出,此次面試成績一欄共分為能力測試和面試答辯兩部分。而按照國家和省裏的正規人事考試的基本程序,面試應該就是考官與考生面對面的談話式的溝通。但黃石的這次面試卻被分成了兩個部分,並且額外增加的能力測試與之前進行的筆試沒什麼分別。

  筆者從黃石市就業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處了解到,就業局此前的招錄考試也只包含筆試和面試兩部分,不存在將面試又分成能力測試和答辯。今年的這種情況是首次出現。

  而正是憑藉在能力測試中的出色發揮,夏某和徐某的排名分別從原先的第2名和第5名上升為第1名和第3名。

  記者在黃石市勞動保障網看到,6月7日公佈的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名一覽表顯示,夏某的筆試成績77.8分,面試成績中的能力測試環節86.5分,面試答辯環節81分,經折算總成績80.78分;徐某筆試成績75.6分,面試成績中的能力測試環節85.5分,面試答辯環節80.86分,經折算總成績79.39分。其他4位考生在面試成績的能力測試環節得分分別是:75分、77分、75分、74分。

  夏某、徐某兩人的面試能力測試成績比其他四人多出近10分,而其他四人分數相差不大。這引起了發帖人和一些考生的質疑,面試的6人學歷水平相當,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差距?

  將考生瞬間決出高下的能力測試到底考了什麼?筆者就此詢問了幾位參加了該考試的考生。

  一位考生説,能力測試大概為兩個小時,就是寫作文。至於為何與前兩名分數相差很大,自己也説不清原因,或許是對方發揮太好了。

  另一位考生告訴筆者,“能力測試的作文題目是關於道德、紀律,修養方面的”。

  令這幾位考生不滿的共同原因是,當初網站的公告上面只説明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沒有説明面試當中還有能力測試環節,“沒有事先通知我們,臨時通知的,我們到了考場才知道要考能力測試,之前的公告中沒有註明。”

  一位考生告訴筆者,“徐某是年齡最小的一位,給人的感覺非常有禮貌,對人很客氣”。但讓一些考生不解的是,當初就業局招聘為兩個名額,總成績第二名的一位考生因為在政審過程中被認為不具備勞動保障工作經歷沒被錄取,原本總成績排在第三位的徐某最終被錄取。

  “政審的時候我們發現第二名不具備在人社系統工作的經歷,就考察第三名,也就是徐某,我們是專門經過調查後,發現她條件具備才錄取的。”柯勝安説。

  對於筆者提出的此次考試是否存在有內部人員子女報考的問題,柯勝安的回答很明確:“絕對沒有。”

  他表示,從面試到筆試的全部環節都有市紀委工作人員全程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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