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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今日會商是否提前供暖 最遲11月15日供暖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9日 07: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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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文靜)今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市氣象局、市財政局三部門將進行今冬首次天氣會商,會商結果將上報市政府,以確定是否提前供暖。昨天,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的第一次會商,主要是由氣象部門來向多個部門分析天氣情況,然後各部門依據天氣進行相應的準備工作。

  目前已臨近供暖季,本市供暖的各項工作正在準備中。昨天,市供熱辦副主任許曉晨介紹,今冬供暖時間第一次天氣會商時間安排在10月19日。另外兩次分別是10月26日和11月2日。每一次的會商都可能決定今冬的供暖時間。首次會商除分析天氣情況外,還要對中長期氣候趨勢進行分析。

  許曉晨表示,氣象會商制度,在2011年-2012年供暖季將依舊嚴格執行。從目前來看,今冬本市的天氣條件和狀況比較好,最終何時供暖還要根據氣象臺分析的數據和指標來分析,會商結果將上報給市政府,由市政府根據會商結果決定是否提前供暖。

  此外,許曉晨表示,正式進入供暖季後,氣象部門將每天向供暖部門提供當天、三天以及一週內的氣象情況。

  另據熱力集團和燃氣集團的消息,目前各項供熱能源均儲備到位,天然氣資源也均按照2009年極端天氣的需要進行儲備,可有效應對供暖的需求。

  去年供暖季來臨前,北京市宣佈實施新的“採暖管理辦法”,首次明確將實施天氣會商機制,市政府可以根據氣象等實際情況調整採暖期時間。新辦法還明確,如果北京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低於5℃,或者出現大雪、大風等極端天氣,經市政府批准,將立即供暖。隨後,從去年供暖季開始,北京市三部門在11月15日前進行了三次天氣會商,但去年北京市氣象條件接近多年平均氣溫,所以並未提前供暖。

  ■新聞背景

  一場大雪催生“看天供暖”

  推動去年出臺天氣會商機制的原因,是2009年突如其來的大雪和降溫天氣。

  當年,北京市政府決定將冬季供暖時間從11月15日提前至1日。最終北京市歷史性地提前半個月供暖,而提前供暖的全部費用由政府買單。

  隨後,經市供熱辦等部門多方調研和籌劃,去年最終出臺天氣會商機制。

  按照《北京市供熱管理辦法》規定,北京市每年的法定供暖時間為:11月7日開始點火試運行,11月15日正式供暖。管理辦法明確,無特殊情況,必須要在每年的11月15日供暖,次年的3月15日結束供暖,而“看天供暖”機制則是法定供暖時間的補充和完善。

責任編輯:魏錚

熱詞:

  • 供暖
  • 北京市供熱管理辦法
  • 平均氣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