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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浦縣檢察院:初訪者當客人 重訪者當朋友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5日 04: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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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街頭接訪

  福建省漳浦縣檢察院控申舉報接待室——

  把初訪者當客人,把重訪者當朋友

  窗口簡介:福建省漳浦縣檢察院努力把控申窗口打造成家庭式接待中心,以實實在在的業績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近年來,該院控申舉報接待室多次被漳州市委評為"行業星級示範窗口",是福建省第六屆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示範點,先後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和"文明接待示範窗口"稱號。

  福建省漳浦縣檢察院在控申舉報接待工作中,堅持"法理交融、情義相兼"的工作方法,做到把初訪者當客人對待,把重訪者當朋友對待,把群眾的問題當自己的問題對待。近日,記者在該院採訪時,聽到了許多檢察官真誠為來訪群眾解憂的故事。

  救助、賠償、低保,幫被害人渡過難關

  今年8月17日,漳浦縣檢察院幹警來到霞美鎮北江村探望傷殘村民阿永,送上8000元救助金。阿永感動地説,在他一家最無助的時候,是檢察官幫他渡過了難關,維護了他的權益。

  2004年8月25日2時許,阿永被林某駕駛的貨車撞倒,經鑒定,阿永損傷程度為重傷,花去治療費10多萬元。林某肇事後棄車逃逸。今年6月9日,逃逸近七年的林某向漳浦縣公安機關投案。由於林某家庭經濟也不富裕,至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時,阿龍尚未獲得一分錢賠償。

  審查案件過程中,漳浦縣檢察院幹警到阿永家走訪發現,阿永家主要靠其妻子到海邊幫人串牡蠣和親戚的資助來維持生計,生活十分困難。

  當幹警向院領導彙報走訪阿永的情況後,漳浦縣檢察院決定啟動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撥出資金救助阿永,緩解其生活困難。幹警還向林某反饋了阿永的處境,促成其賠償對方醫藥費15萬元。最近,該院又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將阿永家納入低保。

  巡訪、重查、公訴,化解積案

  走進漳浦縣檢察院控申舉報接待室,墻上挂著的一面"十年冤案,一日昭雪"的錦旗很顯眼。

  2009年初,該院檢察長胡亞金來到轄區石榴鎮巡迴接訪,有一信訪人話未出口淚先流,在勸慰之下才道出了事情的原委:1999年12月15日,村民許某因瑣事與黃某發生爭執。黃某糾集眾人毆打許某,致使對方重傷。此案經批捕、起訴,法院在審理後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定罪,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就這樣,案件被一拖再拖沒有解決。

  許某受重傷後幾乎喪失勞動力,而醫療費用耗盡了全家積蓄,一家人全靠妻子打工掙錢維生。多年來,許某及其親屬不斷到有關部門上訪,事情均未得到有效處理。

  許某反映的情況引起胡亞金的高度重視,他要求控申科立即調卷審查。辦案人員深入發案現場,重新調查詢問證人,了解案件詳細情況,發現了癥結所在,與漳浦縣公安局溝通聯絡,建議更換偵查人員,引導取證。不久,偵查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案件重新移送審查起訴。

  漳浦縣檢察院控申科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做到案結事了,辦案人員還就此案的醫療費用問題進行調解,促成黃某賠償被害人2.8萬元。與此同時,胡亞金還親自出庭支持公訴,最終,黃某因故意傷害罪(重傷)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這起經歷了10年的信訪老案就此化解,許某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疑點、求證、建議,還當事人公正

  楊某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判決生效後,楊某不服,于2006年2月向漳浦縣檢察院提出申訴,認為自己實際販賣毒品的數量與判決認定不符。收到楊某的申訴書,控申科幹警立即調卷審查。判決認定,楊販賣海洛因分兩個時間階段:2003年10月,先後12次販賣12克;2004年2月6日至4月25日先後81次販賣35.75克。

  "認定販賣35.75克海洛因的事實,主要證據是偵查人員從一名購買毒品者家中搜出的兩張記賬單。"幹警在審查記賬單時找到了疑點。記賬單上記載:2004年2月6日、7日,這位購買毒品者分別從楊某手中買到海洛因0.5克和0.25克。而1月24日至2月8日,楊某因偷盜摩托車被治安拘留,哪有作案時間?

  再查購買毒品者,他承認,記賬單是根據回憶記錄下來的,不一定準確。幹警繼續走訪知情人,證實楊某2月8日拘留期滿回家至4月這段時間,很少與這位購買毒品者交往。而按記賬單記錄,這期間,楊某至少每天要與這位購買毒品者交易一次!顯然,以記賬單上的數量認定楊某的犯罪事實,證據並不充分。

  根據復查結果,漳浦縣檢察院建議法院再審,法院啟動了審判監督程序,于2009年10月作出改判:撤銷原判認定的部分事實,楊某由原來的有期徒刑十四年改判為有期徒刑九年。

  採訪札記

  讓來訪者感受家的溫暖

  在漳浦縣檢察院控申舉報接待室,接訪人員對來訪群眾堅持做到"一張笑臉相迎,一杯熱茶相敬,一把椅子讓座";提供"便民箱",準備常用藥,方便年老體弱來訪者;為法律知識缺乏的來訪者製作來訪須知、投訴指南等圖板並上墻公示;為經濟困難的上訪者掏錢買車票;對身處困境的被害人開展救助。這裡還有專門的檢察長接待室、案件討論室、候談室、聽證室、諮詢室、情緒疏導室以及舉報專線電話、檢務公開自動觸摸屏等,處處想百姓所想,做百姓所需,真心實意為群眾排憂解難,讓來訪者感受家的溫暖。

責任編輯:魏錚

熱詞:

  • 漳浦縣
  • 刑事被害人
  • 控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