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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山西一合作社以“保賺林”合同騙百餘村民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1日 06: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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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代縣某合作社:拉大旗忽悠村民 靠殺熟騙取存款

  “保賺林”,騙了鄉親養老錢!

  近日,網上傳出訊息:山西代縣雁州專業造林合作社以國家積極培育活立木市場為由,與晉北很多農戶簽訂活立木交易“保賺林”合同,騙取農民的鉅額存款。不少網民對此發出疑問:難道,山西竟然出了一個新版的“萬里大造林”騙局?

  那麼,網帖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這家造林合作社究竟是“保賺”還是保騙?

  利用鄰里鄉情

  忽悠農民“保賺不賠”

  有關網帖稱,山西代縣雁州專業造林合作社在晉北以及周邊地區發展農村信貸員為其合作社的駐村委託代理員,通過駐村委託代理員發展農戶與該合作社簽訂“保賺林”合同。山西省忻州市代縣陽明堡鎮七里鋪村共有200多戶,簽訂“保賺林”合同的超過100多戶,累計簽訂繳納的現金有300萬元左右,其中包括駐村委託代理員、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都簽訂了“保賺林”合同。

  據山西省忻州市代縣陽明堡鎮七里鋪村委會主任劉海生講,自己也往“保賺林”合同裏繳納了14萬元,當初是覺得駐村委託代理員是村裏的老會計、72歲的劉濟,他還是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貸員,出於對老劉的信任,再加上每年也能得到不少的利息回報,村民們都紛紛簽訂了“保賺林”合同。

  58歲的牛改蓮,平時省吃儉用,把給孩子們辦婚嫁的7萬3千元錢也投了進來。牛改蓮説:“這是娃娃們打工錢交到我手裏頭攢起來的,咱這當媽的幫著拿著,可不能把娃娃們的錢給詐了吧?!”

  警方立案調查

  村民期盼追回存款

  目前,山西警方已經刑拘了代縣雁州造林專業合作社的相關負責人,該案件被警方確定為“120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宣傳處白振海處長告訴記者,山西省公安廳專門接手這個案子,案件正在調查中。

  56歲的村民任美蔦告訴記者,考慮自己和老伴年老後沒有退休金,就想著把錢存到這“保賺林”裏面,但是現在代理員們都被警察抓了,就盼望著國家能把這些錢給追回來。當初任美蔦覺得駐村代理員老劉人不錯,值得信任,就往裏面存了3萬多元,沒想到卻上當受騙了。

  據了解,包括劉濟在內的駐村委託代理員已經被代縣警方刑拘調查。同時,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像劉濟這樣的委託代理員也簽訂了“保賺林”合同,繳納了現金。據劉濟的兒子劉新榮講,自己的父親往裏面存了6萬元,而他本人也繳納了1.1萬元,還讓親戚朋友也存了5萬多元。

  劉新榮説,他和村民們確實也得到過“利息”,但是現在連要回本錢都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填補管理空白

  完善合作社管理體制

  那麼,為什麼一家小縣城的民間林業合作社能騙取晉北地區眾多農民的錢財呢?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代縣雁州造林專業合作社首先利用農民在金融方面的知識匱乏,現在很多農民還以為這家林業合作社是類似銀行的機構;其次,就是打著國家積極培育活立木市場的大旗,讓農民們對這個“保賺林”項目深信不疑;再次,就是借“交易員”在村裏多年積累的人脈關係和信譽度,達到“殺熟”目的。

  代縣雁州造林專業合作社自2008年7月9日登記註冊以來,以活立木交易為由,在晉西北地區發展農村信貸員為其交易員,合夥騙取代縣、繁峙縣等地的農民的現金。林業部門又無權監督林業合作社,這樣“保賺林”項目便大膽搞起來了。

  山西省忻州市林業局森林資源林政管理科孫全安科長表示,作為林業部門只能提供技術服務、政策諮詢,專業合作社屬於市場體系的産物,不受林業部門的制約管理。

  山西省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註冊科科長柳德平介紹説,農民專業合作社違規了就是輕則責令改正、批評教育,重則就是依法撤銷登記。對於個別人侵犯農村專業合作社的利益,一般是通過法律的渠道解決。

  多年從事林業工作的孫全安認為,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頒布後,林業成為投資熱點,但個別林業公司在活立木交易過程中設置了一道道陷阱,成為市場健康發展的“雜音”。再加上大多數農民不具備林業知識,不了解林業經營的風險所在,無法有效地監控林地的經營狀況,從而出現了信息的嚴重不對稱。建議林業、財政、工商等部門聯合起來,普及林業合作社等方面的基礎知識,讓農民真正認識到林業合作社的性質,尤其是對活立木交易這塊,更應該完善市場管理體系和制度,避免不法分子為非作歹、欺詐農民。

  (新華社記者 原勳)

責任編輯:郭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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