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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撿240萬交警署 無人認領或歸拾金者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5日 09: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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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製圖:張許君

  南都訊 記者王雅楠 發自香港 一個香港的哥撿到乘客落在車廂內的提包,打開一看裏面竟有240萬鉅款。的哥連忙把錢交到灣仔警署。不料,三個月後去,失主沒有找到,240萬鉅款也沒人來認領!按香港民事法律,若警方在合理時間內未能找到物主,便會將財物歸拾獲者所有,這單新聞成為香港各大論壇的討論熱點。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未找到失主

  昨日,南都記者向香港警方核實此事,據警方介紹,今年5月底,一名男子向警方報案,稱駕駛的士時發現一個手提包,內有大量現金。警員接報後,得知涉及大筆財物,於是馬上通報上司,並詳細記錄了的士司機拾獲現金的情況。警方初步點算,發現包內現金高達240萬港元,袋中還有一些澳門某賭場有關的單據。

  香港警方稱,接獲的士司機報警後,曾積極追尋物主身份,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甚至向澳門賭場查詢,但對方回復“近期未有接獲職員表示失款。而翻查計算機記錄,依然沒發現有人曾報案有遺失240萬元。

  在的哥向警方送交提包時,警方按照有關程序,在點收金額之後,向的士司機發了一張財物收據。按照香港警方慣例,若在指定期限內無人認領財物,而拾獲者有意認領,警方便會通知拾獲者前往警署領取財物。

  的哥原本以為“冒失鬼”丟失鉅款,肯定會報警追錢的。在報案三個月後,這名的士司機打電話去警署,確認有無人前來認領。不料,竟被告知此案“仍在調查中”。

  此事在港引起很大反響,不少人對這筆錢的來歷充滿好奇,的士司機梁先生不信240萬港元沒人認領,他懷疑這筆錢的來歷有問題。

  的哥熱議:拾物常有,不夠膽私藏

  按香港法例規定,以不法手段獲取即屬於犯法。因此,市民撿到財物,多交給警方處理。乘客坐的士,遺漏東西在車上時有發生。昨日,南都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香港的士司機,他們認為拾到鉅款就像“中彩票”,不過不夠膽私藏。

  “開車六年來,我也經常撿到東西,每次都交給警署,事後得知都有被失主找回,心裏很踏實。”司機梁先生坦言,拾金不昧的行為從自身做起,這樣香港才能形成好的氛圍。東西丟了,誰都不開心。

  而的士司機李先生則笑言,自己曾經撿到一部iPhone4,交給警方後一直沒找到失主,後來給家裏的小孩在用。他説:“家裏人都很意外,不過先交給警方調查,用起來也會安心很多。”

  有法可依

  找不到失主就歸拾遺者

  此案件引發的討論聚焦在“三個月後無人認領,可把財物交給拾遺者”的香港相關法律規定。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涂謹申表示,處理拾獲財物安排屬民事法律,若警方在合理時間內未能找到物主,便會將財物歸拾獲者所有,一般以三個月為限,但若涉及貴重財物,超過三個月也可接受。

  警方在《警察通例》中也對處理拾獲財物的程序有所規範,規定任何人如將拾獲財物交給警署,應獲發一張財物收據,收據正副本也須註明拾獲者是否打算于指定限期過後認領財物。如果表示有此打算,警方須通知拾獲者前往警署領取,負責的警員及拾獲者也須在報告上簽署核實。

  此外,根據香港法例,凡在機場、港鐵範圍及公共巴士拾獲物品,即使交到警方而最後無人認領,失物也不會歸拾獲者所有,而是將物品交予機管局、港鐵及巴士公司處理。(綜合香港媒體報道)

責任編輯:張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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