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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小霸王”強收保護費 法院勒令其禁入學校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9日 21: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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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宿州市一名未成年“小混混”被法院勒令禁止進入網吧、中小學校區。這也是宿州市埇橋區法院對未成年犯首次適用“禁制令”。 1994年出生的斌斌(化名)多次向中小學生收取保護費。對於這起尋釁滋事案件,法院判處被告人斌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同時判令斌斌在緩刑考驗期內,禁止進入網吧、中小學校區。

  審理查明,2011年3月份至4月上旬,斌斌糾集吳東以及在校學生張磊、張乾(均為化名)等人以語言恐嚇、毆打、搜身等方式,向宿州市埇橋區蘆嶺鎮花莊中學學生周某、王某、徐某等數十名學生每人每星期收取5元“保護費”,其中王某(另處)經手收取40元交給張磊,張磊又將收取的“保護費”交給斌斌35元。張乾經手收取73元,交給斌斌50元。

  由於這些“小魔頭”的搗亂,致使該校學生不敢正常到校上課,擾亂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造成了惡劣影響。據了解,斌斌把強收的“保護費”全部用於上網揮霍。

  法院審理認為,斌斌夥同他人多次以大欺小、以強欺弱對未成年在校學生強拿硬要、索要錢財,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鋻於其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法應從輕處罰,為促進對其教育矯正,確有必要對其使用禁制令,法院逐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夏長征 趙磊 吳尚)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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