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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費年內首度下調 變更機票差額不予退還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7日 1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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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航空煤油價格下調“延遲”5天;同步上漲,“延遲”下調遭消費者質疑

  本報訊(記者李媚玲)在國內航空煤油價格下調5天后,國內航空公司昨日紛紛下調了燃油附加費。對比8月1日燃油附加費與航油價格的“同步上調”,本次價格下調“延遲”了5天。對此,國內某航空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政策制定有一個過程,不可能完全同步。

  變更機票差額不予退還

  昨日,包括國航、東航、深航、川航、昆明航等航空公司紛紛宣佈,從9月6日零時(出票時間)起,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下調10元,由原來的150元調整為140元;800公里(含800公里)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仍為80元每人。山航從9月5日零時(出票時間)起已按上述規則調整燃油附加費。

  這是今年燃油附加費上調四次後的首次下調。

  燃油附加費下調後,對於已購機票的消費者是否退還差額?對此,攜程機票業務部總監邵季紅昨日介紹説,此次下調後,對2011年9月6日前已出票的,乘機日期為2011年9月6日(含)後的國內客票,不退還燃油附加費差額。對2011年9月6日前出票的國內客票,如2011年9月6日(含)後旅客提出自願變更,不退還燃油附加費差額。

  航空公司稱“無法同步”

  此次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的下調,距離發改委9月1日通知下調國內航油價格已經“延遲”了5天。此前,發改委通知稱,自9月1日零時起,航空公司對中航油的綜合採購成本從8月份的7785元/噸降至7670元/噸,降幅為115元/噸。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此前,在8月首度執行“一月一調”時,國産航油的出廠價上調,國內各航空公司在次日即同步上調了燃油附加費。

  因此,昨日有消費者在網上表示,燃油附加費易漲難跌,漲快跌慢。

  對此,國內某航空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燃油附加費與油價聯動下調之所以有延後,是由於政策的制定有一個過程,不可能完全同步。

  中信建投航空分析師李磊認為,出現這種情況有可能是各家航空公司在下調燃油附加費的時候互相“觀望”,導致延遲,畢竟航油是國內航空公司目前最大的成本,佔四成左右。

  從8月起,我國首次對航油實行“一月一調”,燃油附加費也隨之波動,由航企自行制定。之前,航油的價格調整與國內汽柴油價格的調整同步。

責任編輯:陳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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