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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擊隊67年前借老鄉8根金條 民政局稱無法兌現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5日 10: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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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偉詩展示第二張借條和藏借條的鐵盒。興樂 攝

  2009年12月12日,江門人梁偉詩為證明家人曾參加抗戰,和本地民間文史研究愛好者陳錦堂在蓬江區棠下鎮三堡村的祖屋中找到一張借白米60斤的“遊擊隊借條”。2010年12月28日,蓬江區民政局就此對其一次性獎勵2萬元。

  時隔一天,當梁偉詩用這2萬元修祖屋時,又發現了另一張借條。這次遊擊隊不但借了白米、大洋和金條,還承諾“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後人須保護及照顧”。但蓬江區民政局此次拒絕了他的補償要求。

  第一張借條:60斤白米蓬江民政局“獎勵”2萬元

  陳錦堂向記者確認了與梁偉詩找到第一張借條的過程。2009年12月12日,兩人翻遍了祖屋的墻角、閣板、瓷器、瓦缸,之後梁偉詩搬來木梯,爬上懸在半墻的神閣(放祖先神位的地方)。當手電筒微弱的光線照到第3塊神主牌時,兩人發現木牌縫中有一張紅紙。打開一看,裏面有張玉扣紙,用毛筆字寫著:“今借到大井頭村鴻文三姐白米陸拾斤,待勝利後由當地縣政府按每年一倍償還,如此類推。立據人:新鶴人民抗日遊擊隊第三中隊李兆培,民國卅三年十月十三日。”

  2010年4月,梁偉詩就借條一事向江門市政府打了報告。同年12月28日,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給出處理意見:“一,由蓬江區民政局一次性獎勵人民幣二萬元作為對鴻文三姐抗日行動的肯定;二,鋻於鴻文三姐已故,獎勵款項由梁啟超(梁偉詩)代領,借條原件交蓬江區民政局作歷史資料保存;三,其他生活上的困難,可按救濟救助途徑進行解決,但不能再以借條為理由提出其他要求。”

  第二張借條:米錢金條民政局並未正式受理

  拿到2萬元獎勵的第二天,2010年12月29日,梁偉詩請來泥水木匠修葺崩塌的祖屋屋頂。拆卸中,施工人員從屋頂一隱蔽處,發現一個生滿鐵繡的首飾盒。梁偉詩打開一看,裏面有個羊皮錢包,內有一張褪了色的紅紙借條:

  “今借到大井頭村鴻文三姐白米共三十八擔七十斤。大洋伍仟圓。金條八支,每支一兩。待勝利後由當地縣政府償還,付息二分。建議將鴻文三姐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後人須保護及照顧。此據在償還之日終結。新鶴人民抗日遊擊三中隊李兆培,民國卅三年十二月廿九日。”這張借條筆跡與第一張借條無異。

  意外獲得的第二張借條讓梁偉詩矛盾起來,思量再三,2011年2月16日,他向江門市政府打了報告,未果;5月16日再次向市領導打報告,未有答覆。6月30日,梁偉詩再向江門市蓬江區信訪局提交了有關資料及報告,信訪局讓他直接帶去蓬江區民政局,然而民政局並未正式受理此事。

  據介紹,蓬江區民政局拒絕其補償要求,理由便是上述意見的第三條“不能再以借條為理由提出其他要求。”

  這張借條還有效嗎

  “按第一張借條所説的支付方式,現在全國的糧食都未必足夠給他。”蓬江區民政局局長鄭池濃説,所以在處理意見中寫明“不能再以借條為理由提出其他要求”,而且用的是“獎勵”而不是“補償”,也正表達了民政部門的立場。

  鄭池濃認為,梁偉詩是否是債權人、是否具有“鴻文三姐”財産的繼承權力,未知;這些財産的追溯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未知。“借條是以個人名義寫的,能不能代表遊擊隊也難説。再説,抗戰時的政府應是指國民政府,這個也説的模糊。”而且,落實政策辦公室都撤銷這麼久了,棠下鎮以前也不屬於蓬江區,“李兆培在世的時候怎麼不提出來?”

  梁偉詩認為,他並未提出過分的“其他要求”,只是要兌現第二張借條的要求。借東西的是共産黨領導下的遊擊隊,這個不用爭辯。而李兆培在世的時候,他還沒發現這兩張借條,怎麼提出要求?記者 興樂 雨鑫

責任編輯:陳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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