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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稱應規定中央部門三公經費人均費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0日 07: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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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8月8日,超過國務院最後期限一個月後,中央部門中,有94家公佈了“三公經費”。外交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等3部門仍未公佈。

  在已公開的“三公”費用中,有50個單位今年“三公經費”預算高於去年決算,國家信訪局今年預算比去年決算增加68%,出國費預算是去年決算的4.4倍;12個中央部門去年“三公”決算超過1億元。

  最先公開和最後公開都是最受關注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表示,有些中央部門一直在拖著看形勢,結果錯失時機,成為輿論焦點。

  “外交部駐外使館眾多,外交禮儀要求用高檔汽車,估計外交部的‘三公’會是一個天文數字。”葉青説。

  除了國家安全局等幾個涉及國家安全的部門的數據可以不公開之外,剩下的部門不可以例外。葉青説,國務院要求公開,不按時公開已是違令。

  中央部門預算五六月份已經通過,到8月份才公開。“預算執行已經完成了一半,錢也花了一半,監督來得太慢。”天津財經大學教授李煒光説,第一次公開,技術上肯定有不懂的地方,不能要求太高。

  李煒光説,美國等國家是從預算編制過程中就公開,執行過程也是公開的。

  從2010年開始,中央部門的預算公開大幕徐徐拉開,因此,2010年也被稱為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元年。

  今年國務院又前行一步,不但要求中央部門公佈部門預算和決算,還要公佈“三公經費”。

    全國的“三公經費”到底有多少

  2006年,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曾在《學習時報》發表《政府管理改革的幾個切入點》一文,該文明確指出:政府部門每年的公車消費、公款吃喝、公費出國三項支出高達9000億元之巨。

  竹立家説,資料顯示,2004年,我國至少有公車400萬輛,公車消費財政資源4085億元,大約佔全國財政收入的13%以上。與公車消費相聯絡,各種資料顯示,全國一年的公款吃喝在2000億元以上,二者相加總數高達6000億元以上。

  2000年《中國統計年鑒》顯示,1999年的國家財政支出中,僅幹部公費出國一項消耗的財政費用就達3000億元,2000年以後,出國學習、培訓、考察之風愈演愈烈,公費出國有增無減。

  竹立家認為三公相加,數字高達9000億元。

  這個數據出來後,各界紛紛引用。北京大學教授王錫鋅在央視《新聞1+1》節目引用這個數據後,此數據更為人熟知。

  但財政部稱這一數字“嚴重失實”,“三公”實際支出為1201億元。

  竹立家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雖然近年來政府連續有大動作,包括公車改革、取消駐京辦等。但隨著政府機構的擴大,經濟的發展,如今全國的“三公經費”只會比他原來估計得高。

  比如公車購置款,根據媒體的公開報道,2007年是500億元,2008年是600億元,2009年是900億元,呈連年上升趨勢。

  竹立家説,很多公務出差都是沒有必要的,現在網絡這麼發達,完全可以在家學習。沿海各省市去英、美、新加坡考察的幹部絡繹不絕,新加坡理工學院已經把培訓中國官員當成一個産業來做。

  竹立家稱,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今年發表的白皮書透露,2010年中國的預算內收入大約8.3萬億元,中國的宏觀稅負水平大約是14.2萬億元。換句話説,去年我們的公共收入大約有14.2萬億元,這14.2萬億元裏面,除了預算的8.3萬億元以外,剩下的近6萬億元基本上在預算之外循環。

  6萬億元中有多少用在“三公”上?這個數字連人大都無法知道,更別提公眾了。

  “財政部的數據跟竹立家的數據不一樣很正常”,李煒光説,因為差不多一小半的“三公經費”不在預算內,而預算外循環的“三公經費”連人大都很難監督。花了多少錢基本是筆“糊塗賬”。

    如何監督龐大的“三公經費”

  “監督是重要的。”竹立家説,不能只通過政府部門自身監督,必須引入第三方監督。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各個部門“三公經費”的預算、決算,必須通過人大常委會審批,必須在以後的制度安排過程中讓人大做一個財政預算,特別是在“三公經費”方面,應有一個主要的監督機構。二是每年堅決公開“三公經費”的一些預算注資,進行社會輿論監督、媒體監督和公眾監督。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稱,《預算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社會公眾、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獲得政府預算信息的權利,也沒有規定政府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的責任和義務,更沒有固定必須公開的財政信息的範圍、具體程度以及公開的時間和方式。

  李煒光稱,已經運行了17年的《預算法》必須修改,從法律上規定預算的透明度,保證人大和公眾監督的權力。規定財政信息公開的範圍、時間和方式。

  他認為,國家應該規定,中央部門“三公經費”的人頭費是多少。否則沒有了標準,就無從比較,宣傳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大型國企和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也應公開‘三公經費’。”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義平提出,中石化天價酒等事件説明,央企的“三公經費”如果不受監督,也會滋生腐敗。央企是全國人民的企業,它的花費應該受到公眾的監督。

  本報北京8月9日電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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