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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堤防成漁家樂走廊 防汛環保埋重重隱患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4日 12: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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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調查)鄭州:漁家樂“扎堆”黃河堤防 “多龍治水”埋重重隱患

  新華網鄭州8月4日電(記者張興軍)近年來位於鄭州花園口附近的黃河堤防沿線,悄然“變身”發展成了一條漁家樂走廊。眼下正是黃河防汛的關鍵期,紅火的漁家樂生意隱藏著河道行洪、環境污染等諸多隱患。在這塊多年難以根除的“牛皮癬”背後,則是“多龍治水”所形成的監管困局。

  黃河堤防成漁家樂走廊

  47歲的藍建州是鄭州市惠濟區花園口鎮南月堤村人。早在2005年,依託靠近黃河的地理優勢,藍建州就利用漁船做起了水上漁家樂生意,兩年後搬遷到岸上。

  藍建州的飯店位於黃河花園口段大堤內側的東大壩上,該大壩屬黃河控導工程,為控制引導河水流路而建。記者粗略計算,東大壩沿線近1公里內,漁家樂飯店多達10余家,有的甚至直接建在河灘上。不大的院落、臨時搭建的簡易房、加上十多張桌子和一些小木凳,成為這些漁家樂的“標準配置”。

  從東大壩出發,沿黃河大堤向花園口方向行駛,有如進入一條漁家樂走廊,有的飯店就立在大堤上堆放的防汛石料附近。在10公里外的大堤內側南裹頭險工處,數十條漁船扎堆停靠在岸邊,一律紅色頂棚,彩旗飄揚,船上擺滿大大小小的餐桌,場面十分壯觀,飯店服務員紛紛跑到大堤上招攬生意。

  一名張姓船主介紹,整個南裹頭附近的漁家樂有10多年曆史,多為來自信陽的漁民經營,目前已經發展到10多家近200人,90多條漁船。“我家有6條船,現在夏天是旺季,平均每天得做30多條魚,雙休日的時候生意更好,要忙到晚上12點。”

  藍建州告訴記者,除了農忙和冬季天冷時,漁家樂常年開張。“正常情況下,每天有5到6桌生意,每桌消費最少在200元,週末的時候生意更好,已經遠遠超過種地收入。”

  防汛環保埋隱患

  鄭州市惠濟區文化旅遊局提供的材料顯示,由於獨特的區位優勢和自然資源,近年來該區大力發展城市近郊遊,其中黃河花園口附近的農(漁)家樂“將欣賞黃河風光和品嘗黃河佳宴有機結合”,成為特色。目前全區共發展農(漁)家樂120多家,帶動直接就業5000余人,間接就業上萬人。

  該局規劃發展科科長張娟介紹,針對農(漁)家樂的發展和管理,區旅遊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還對經營人員進行過培訓,但主要集中在餐飲衛生、待客服務等方面。“通常要求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三證齊全,但南裹頭、東大壩附近的漁家樂基本都沒有辦證,管理難度很大。”

  記者從鄭州市環保局獲悉,由於鄭州市白廟水廠取水口位於黃河花園口處,上遊1000米到下游200米範圍內為一級水源保護區,嚴禁生活垃圾和污水排放。但此前的監測數據顯示,高峰期花園口附近的漁家樂日排污量達10至20噸。

  該局污染控制處處長陳勇説:“根據鄭州市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這一區域的違法項目2011年11月底必須搬遷到位,但目前這些漁船隻是從一級保護區轉移到了二級保護區。”

  黃河惠金河務局黨組副書記孫石頭告訴記者,按照《河南省黃河工程管理條例》,禁止在堤(壩)身、護堤地內建房、排放廢物、進行集市貿易等活動,漁家樂的私搭亂建行為嚴重破壞了黃河工程的完整性,給汛期防洪帶來隱患。

  記者還注意到,由於市民和遊客前來納涼,暑期晚間的漁家樂生意格外火爆,從南裹頭至東大壩沿線停滿了小汽車,高峰時段甚至出現擁堵現象。

  孫石頭對此表示:“每年的‘七下八上(七月下旬八月上旬)’是河南的降雨集中期,同時也是河南黃河防汛的關鍵期。由於三門峽至花園口段沒有控制性工程,洪水預見期極短,一旦有情況,想轉移都來不及。”

  黃河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有關人員介紹,黃河已二十多年沒發大水了,發生大洪水的幾率在增大,在花園口附近開展的漁家樂經營活動安全隱患極大。

  “牛皮癬”緣何多年難除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所屬地段和經營方式的特殊性,漁家樂面臨“多龍治水”的管理困局,這給相關部門在監管責任上推諉扯皮留下空間,最終使得明顯違規的漁家樂成了一塊難以根除的“牛皮癬”。

  鄭州地方海事局業務科工作人員夏國榮介紹,從業務分工來説,海事部門主要負責水上載客或者運輸船隻的監管,而漁家樂的船隻主要用於餐飲經營,且長期停靠岸邊,因此並不在管理範圍。

  船主劉三也告訴記者,漁船隻是餐飲經營場所,出於安全考慮,大家一般都不會出航。然而記者多日採訪發現,每到夜間,便有漁船應客人要求,紛紛開到河面上“兜風”。

  鄭州市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水産辦副主任胡金文表示,按照規定,農業漁政部門負責管理漁業船舶,包括漁船登記、發放捕撈許可以及進行年檢,“但漁家樂船隻從事的是餐飲經營,不是漁業生産,嚴格講並不算漁業船舶。”

  事實上,無論是惠濟區防辦此前發佈的《進一步加強黃河調水調沙期間涉水生産安全的通知》,還是《鄭州市政府關於加強水上安全管理的意見》,都對漁家樂的管理職責進行了劃分,其中明確要求:交通海事部門負責“清除無證水上浮動設施,禁止載客出河遊玩”,河務部門“督促清除河道內違章建築”,農業部門“加強沿黃餐飲船隻和捕魚船隻管理”等。

  孫石頭認為,除了多頭管理帶來的難題外,漁家樂難以取締的背後還有深層次的經濟原因。據他介紹,近年來,河務部門先後給多名漁民下達過處罰整改通知。早些時候,因為要清除東大壩和南裹頭附近的漁家樂,執法人員一度與相關人員起了衝突。

  “對漁民來説,漁家樂不僅是一種生活方式,更是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如果單純取締,勢必造成很多社會問題。”孫石頭説。

  胡金文表示,作為違規項目,眼下的漁家樂像是一個已經出生的“黑孩子”,難以一禁了之,最好的辦法,是統籌考慮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將這些人進行轉産安置。”

責任編輯:黃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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