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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匯回應火腿腸發臭:絕不接受敲詐式索賠(圖)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3日 08: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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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負責人廖先生和消費者譚先生簽字送檢

  “雙匯Q趣兒火腿腸發臭事件”後續

  昨日,消費者和超市方將封存的火腿腸送至省質檢院食品中心檢測。

  昨日,本報對超市出售的雙匯Q趣兒火腿腸發臭事件進行了報道後,雙匯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劉金濤緊急飛赴成都,對該事件進行處理。劉金濤説:“這名消費者一開始索賠6萬元,並在我們的筆錄上簽了字,是一種敲詐式索賠,雙匯絕不接受。”對此,消費者譚先生説,簽字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見到雙匯方面的負責人。

  昨日下午,消費者譚先生和超市負責人帶著之前封存的火腿腸,前往省産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送檢,目前尚未得出檢驗結果。

  進展

  工商所檢查超市證照齊全

  “我們對這家超市的證照進行了檢查,目前從這些手續上看,這家超市是合法經營。”昨日下午1點過,成都市金北工商所工作人員,走進了這家位於洞子口旺泉街的超市。在對超市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件進行檢查後,工商執法人員説,該超市的經營證照是齊全的。

  工商執法人員説,根據供貨單和超市方的説法,這批貨物的進貨渠道是有跡可循的,也是可以找到供貨商的。

  送檢

  按國標檢測超市墊付費用

  下午3點過,譚先生和超市負責人廖先生趕到了省質檢院食品中心。

  在譚先生帶來的火腿腸的外包裝上,産品標準號一欄註明為:Q/SHJT0016S。接檢人員説,這表明這些産品是按雙匯企業標準生産檢測的,但質檢院沒有這方面資料,因此只能按照國家對熟肉製品的衛生標準GB2726-2005進行檢測。

  隨後,接檢人員從譚先生帶來的21根包裝完好的火腿腸中,選取了包括雙匯Q趣兒孜然風味、泡椒風味和香辣風味的火腿腸,各4根,共12根檢驗。檢驗項目包括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3種,檢驗費用共計2100元。

  在簽過檢驗委託書後,超市負責人廖先生拿出了2100元錢,墊付了檢驗費用。

  投訴

  同批次産品目前僅此一案

  “Q趣兒是暢銷産品,目前也只接到了這一件投訴。”劉金濤説,涉事的産品是5月23日生産,該批次共2508件、每件40支,共103200支。産品發往雲、貴、川、陜、寧、新六省區。其中成都260件。截至7月30日,除成都市區譚先生的投訴外,未接到其他投訴。根據經驗,如果該批次産品出現質量問題,應該大範圍出現。

  劉金濤説,雙匯集團十分關注事態的發展。如果經過調查,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失實,他們將考慮走法律途徑。

  目前,省産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尚未出具檢驗報告。相關部門正在調查之中。

  廠方:

  消費者涉嫌敲詐式索賠

  昨日,雙匯集團的副總經理劉金濤趕到成都,向記者出示了“質量問題投訴筆錄”的複印件。

  筆錄顯示:7月28日,譚先生在超市購買4支雙匯Q趣兒火腿腸後,其侄子攀攀食用了一根香辣風味的火腿腸,兩小時後出現嘔吐腹瀉。7月30日,譚先生找到超市,要求雙匯公司賠償6萬元精神損失費。筆錄上面有譚的簽名。

  劉金濤説,根據這張簽名筆錄及他們對事件經過的了解,可以證明譚先生有敲詐式勒索的嫌疑。

  “我們能夠保證産品在出廠時是合格安全的。”劉金濤同時出示了兩份廠方提供的檢驗報告,這兩種火腿

  腸的全部指標顯示合格。

  他稱,産品出廠後因為高溫高濕的天氣因素等,也會導致産品發生問題。

  對於之前賠付300提價到2000,再到20000元的説法。劉金濤説,7月30日當天,他們依據國家規定,提出了300元的補償方案,譚先生沒有同意。隨後他們得知孩子住院,又增加到了2000元,但這是出於尊重消費者和人道援助的意願。20000元並非雙匯方提出,供貨商魏先生也只是雙匯的代理商。

  劉金濤表示,即使魏先生説自己代表雙匯或受雙匯委託,但雙匯集團沒有人説過賠償兩萬元,不要媒體曝光的事情。

  消費者:

  簽字只為見雙匯負責人

  “他們説必須要上報情況,讓我簽字,並且這6萬元也不是我説的。如果我是敲詐,我為何要報警並通知媒體?”在獲知廠方的説法後,譚先生也作出了回應。

  譚先生稱,當時他的確簽了一張雙匯工作人員遞過來的筆錄,此時已有兩名雙匯的工作人員和他談過話了。在溝通時,“對方説,‘你要見哪個級別的人,你簽了筆錄,我好上報情況。"

  因為在7月30日當天,有很多市民圍觀,旁邊的市民和他的朋友就提出了6萬元的賠償標準。

  譚先生説:“我自始至終沒有談錢的事情,並且明確表示過,即使對方拿了錢,我也會捐出去。”據他稱,簽字的主要原因是:對方遲遲沒有派出能夠“説得起話”的負責人,為了見到雙匯方面的負責人,他才簽了字。

  對於魏先生的身份,譚先生説,“是不是他們集團的我不知道,”但他稱,魏先生在7月30日就曾到場談過補償。8月1日,譚先生和雙匯成都辦事處的人聯絡時,對方也委託了魏先生和他協商。華西都市報記者肖翔攝影吳小川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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