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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拱墅區綠地被毀調查:推平綠地趕工只因違法成本低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30日 10: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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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調查)推平綠地趕工程 只因違法成本低——杭州市拱墅區綠地被毀調查

  新華網杭州7月30日電(記者周竟)虛報綠地面積,四萬多平方米縮水成兩千多平方米;未辦妥綠化審批,竟強行砍伐280株樹。近日,杭州市拱墅區桃源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及其施工單位為趕工程進度,漠視公眾利益,頻頻違規。專家呼籲對“只要工程效益,不要公共利益”的行為進行嚴懲。

  謊報綠地面積未遂後偷毀樹木

  近日,有杭州市民在網上報料,杭州市拱墅區一大片綠化地在沒有審批手續的情況下被施工單位用推土機推倒,其中有香樟、銀杏等珍貴樹種。記者隨後趕到事發地點,這是拱墅區舊城改造工程中正在建設的桃源新區。經市民舉報後,現場已經停止施工,被推平的樹林已成為一片凹凸不平的泥地,幾株枯幹的樹散亂地倒在地上。工地值班人員説,其他被毀的樹已經被拖走。

  據了解,該地塊是拱墅區綠化辦2003年為增加區域綠化面積而向附近村莊租來種樹的場地,即借地綠化。2008年因桃源新區建設需要徵用,成為建設用地。桃源新區所建設的“永寧路”和“景源街道”要經過該地塊,按照程序,桃源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需向拱墅區綠化辦申請樹木砍伐、遷移證。

  拱墅區綠化辦主任楊向榮表示,今年5月,桃源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的確向綠化辦申請過有關手續,但四萬多平方米的綠地佔用面積僅申報了兩千多平方米,綠化辦要求其重新申報。隨後兩月,指揮部並沒有再申報,而其施工方浙江創越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為趕進度,擅自毀樹。

  據綠化辦調查,被毀壞的綠地約950平方米,共有銀杏、香樟等8個品種280株植物被剷平,其中最大的香樟樹胸徑已達20厘米以上。

  指揮部與施工方相互推諉

  對此,桃源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趙峰表示,這是施工方單方的行為,毀樹前指揮部並不知情,但承認有監管失職的責任。對於少報綠地佔用面積,趙鋒也表示屬工作疏忽,目前正在補辦相關手續。

  而浙江創越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桃源新區項目部總經理郭越良則説,指揮部曾請專家來現場看過樹木,認為樹胸徑不夠大,沒有遷移價值,他們才直接把樹推倒的。

  對此,趙峰表示,指揮部從來沒有請過專家來測定。

  目前拱墅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正在核實植物的具體大小、價格,粗略估算單純植物損失達10萬元。

  “毀樹之多令人驚訝,施工單位的草率態度更令人擔憂。”拱墅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姜曉表示他們會根據《杭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對其進行懲罰性賠償,根據規定,最高賠償可達被毀植物價值的10倍。

  從立法上遏制毀綠行為

  事實上,記者調查發現,類似趕工程毀樹以及少報綠地佔用面積的事件近年來時有發生。專家認為正是因為違法成本過低,甚至從毀綠中得到好處,才導致開發建設單位頻頻突破界限。

  “審批、移植樹木耗費大量時間精力,影響工程進度損失嚴重,遠沒有毀綠賠償來得划算。”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姜海斌律師表示,對於財大氣粗的建設單位,就算對其進行樹木價值10倍的賠償罰款也沒有威懾力。

  姜海斌律師表示,要遏制此類事件再發生,必須從立法的源頭上加以遏制。“比如一旦有違法行為或者違法行為達到幾次就吊銷其施工資格,情節嚴重的甚至給予刑事處罰。”姜海斌説酒後駕車與此類事件相似,可從立法上參考。

  浙江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小章則提醒,一些單位已經養成了“先上車後買票”“先斬後奏”的習慣,大樹推到,事成定局,相關部門往往會給予“補辦手續”。

  “這種傲慢的做法不僅傷害了城市綠化本身,也傷害了百姓對於公平正義的追求。”王小章説,要從根本上杜絕這類事情發生,需要改變開發建設部門和社會普遍的視經濟利益壓倒其他一切的理念。

  “一棵樹的價值並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此類短視的行為從長遠來説傷害的是全社會。”王小章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