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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産業發展要避免盲目跟風 規劃要因地制宜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7日 15: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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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國家層面的“十二五”文化産業規劃即將出臺,近來,廣西、南京、合肥等省市也專門推出區域內的文化産業規劃,從政府規劃上確立了文化産業的重要地位,併為本地區發展文化産業樹立了一個明確的目標。

  然而,在各地方文化産業規劃大量出臺的表面積極和數量上升的繁榮背後,人們也發現,規劃也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各地政府所存在的不少盲目性衝動,以及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的一些脫離實際或者違背産業發展規律的觀念。

  規劃要因地制宜

  根據近一段時間所查閱的已出臺和即將出臺的地方文化産業“十二五”規劃的相關資訊,記者發現,雖然各地方規劃中仍然呈現出大而全、一哄而上等問題,如各地方規劃中仍普遍提出要重點發展出版發行、廣播影視、文化旅遊、創意設計、數字動漫、廣告會展和娛樂休閒等文化産業所有門類,但與此同時,各省市地方也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尤其是一些地級市和縣級市,均在規劃中結合本地區實際詳細提出了如何結合城市規劃建設最新的文化産業園區和設施等具體措施。

  如安徽省合肥市在近日出臺的文化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合肥要以現有街區特色為基礎,整合資源,打造一批文化特色街區。這也是多個城市在制定本地文化規劃中都普遍提到的,即如何在本地現有文化設施和企業的基礎上打造新的文化産業項目。

  據合肥市文廣新局文化産業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合肥市‘十二五’規劃的出臺,既在結合合肥本地實際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地提出合肥未來5年文化産業發展的目標,也廣泛借鑒了其他文化産業先進地區的相關經驗,如規劃的前期工作就包括設立《合肥市2011年市長重點文化産業調研課題》,選派文化工作者到四川等文化大省實地考察,學習別人的先進經驗。”

  而作為西南邊陲的廣西,直面北部灣和東南亞,獨特的地理位置使其發展文化産業有著獨特的優勢和使命,因此廣西“十二五”文化産業規劃也別具一格地提出:“把廣西建設成為國內對東盟文化交流的樞紐、中國文化走向東盟的主力省區,成為我國西部文化産業高地和北部灣文化産業圈,成為具有時代特徵、壯鄉風格、和諧兼容的民族文化強區。”但記者也通過對比發現,廣西未來5年的文化産業發展目標與雲南省“十二五”規劃中的發展目標定位,在一定程度上有重合之處。因此,如何避免雲桂兩省未來5年在文化領域出現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等問題,不僅是雲桂兩省文化工作者需要認真考慮的,也是具有相同區位優勢的省市地區在制定和實施文化産業發展規劃過程中需要引以為鑒的。

  多支持中小文化企業

  隨著近年來中小文化企業融資難等問題的日益突出,如何從政府層面扶持中小文化企業成了發展文化産業的頭等大事,尤其是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地方文化産業,這些中小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命運更是關係著當地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的豐富程度和水平高低。

  記者注意到,各地方的文化産業規劃都從一定程度上對中小企業在財政、稅收、土地、人才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措施,如江蘇南京新近出臺的《“十二五”文化産業發展規劃》中提到:“對符合政策要求新成立的文化企業,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其企業所得稅市級留成部分,前兩年補貼50%,後3年補貼30%。”

  這對於廣大中小文化企業來説無疑是一大福音,然而對於那些中小文化企業負責人來説,他們並沒有驚喜,因為地方産業規劃的重點,仍然是那些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和上市文化企業。此前據媒體報道,即將出臺的北京市“十二五”文化産業規劃,仍然將重點放在培育文化企業集團和上市公司上,而這也在多個省市的規劃中被重點提及。

  但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部副主任祁述裕認為:“‘十二五’期間北京市文化産業發展的重點應是培育市場環境,尤其是應致力於成為中小文化企業的天堂。如前幾天,我在和一個做兒童娛樂的知名網站負責人聊天時曾談到北京的文化産業創業環境,該負責人表示北京的文化産業創業環境並不理想,不適合他們這種中小文化企業生存和發展。”

  北京大學文化産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也表示:“雖然各地政府出臺的文化産業規劃中推出了一系列針對企業的扶持政策,但是許多地方的政策只是給予國有企業或者與政府關係好的企業,而不是支持優秀項目和優秀企業。這一方面導致了扶持優秀項目和企業的普惠性不足,沒有對企業發展和推動文化産業發展起到積極的引導帶動作用,成為新的不公平政策;另一方面,那些獲得補貼的企業也沒有做得更好,反而養成政策依賴性,結果就形成了資金的浪費和使用上的不合理。”

  避免文化産業盲目跟風

  自從“推動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被寫入國家“十二五”規劃以來,各省市的“十二五”規劃也不約而同地以此為目標,紛紛提出要在未來5年實現文化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的5%乃至更多,發展成為區域文化産業中心,一時間文化産業成為地方官員政績新的衡量標準。

  大力發展文化産業,總的來説是一件好事,但發展文化産業也不能盲目,因為它需要具備一定的基礎條件,包括該地區(城市)需要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有一定的人才儲備和産業配套資源等。本報也曾刊文提出,並不是所有的地區(城市)都適合將文化産業作為支柱産業,各地政府應當避免盲目跟風。

  因此,未來5年,各地方在出臺産業規劃之後,如何避免只追求數量上的“支柱目標”和忽視乃至無視人民群眾文化生活質量的問題,將成為文化産業界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同時,陳少峰表示,應避免文化産業項目變成地方政府的面子工程。“文化産業對地方具有宣傳或者展示形象的效果,但是,這種效果是結合産業發展才有意義。不少地方政府為了面子工程而亂花錢,如不具備消費基礎的地方政府花大錢做音樂節等各種活動,缺乏經濟效益,結果轉變為攤派費用、資金外流的面子工程。”

  文化部部長蔡武最近談到,在文化工作中,切不可揠苗助長,搞長官意志,搞文化躍進。而對於各地方産業規劃中普遍提出的要興建文化産業園區等政策,蔡武部長的話或許是一個很好的警示:“對待發展文化産業問題,一定要從傳統思維中解放出來,從轉變政府職能的角度來認識,政府不能直接辦企業,政府的職能是為文化産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做好政策引導,搞好市場監管,不能越俎代庖。當前在振興文化産業中,要特別注意政府不能越位,不能只以GDP增加值為標準,不能把文化園區、産業基地搞成房地産項目,不能搞重復建設。”

  本報記者 楊浩鵬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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