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專家建議:動車事故傷亡賠參照伊春空難96萬標準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6日 10: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7月23日晚,兩列動車在浙江溫州境內發生追尾事故。據人民網最新報道顯示,事故遇難人數已增至40人,200余人受傷。在19位身份確認的遇難者中有10名女性和外國籍人士2人。

  記者查閱相關規定發現,根據1992年頒布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所有鐵路旅客,不論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額2萬元的保險,保險費包含在火車票價內,金額為基本票價的2%。

  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負有限額為15萬元的賠償責任,對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2000元。

  "依據上述法規,鐵路旅客最高將可從鐵路運輸部門獲得17萬元的人身傷害賠償以及2000元行李損失賠償。"上海一家大型保險公司産品設計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針對這種賠償上限17萬元的説法,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提出,雖然《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鐵路運輸企業賠償責任限額是15萬元,但本條的最後又進一步提出鐵路運輸企業與鐵路旅客可以書面約定高於前款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

  "生命面前不分貴賤,雖然鐵路票價和航空票價有差距,我建議此次動車事故的賠償標準至少應參照伊春空難96萬元的標準。"他表示。

  資料顯示,在去年"824"伊春空難事故中,考慮到2006年以來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計增長幅度,再加上為遇難旅客親屬的生活費補貼和撫慰金等賠償,航空公司對每位遇難旅客的賠償標準為96萬元人民幣。

  郝演蘇對這部1992年修訂《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提出質疑,鐵路部門按照票價2%提取保費,向人保統一投保,保額以兩萬元為限。20年過去了,票價漲了多少倍?為何保額仍然不變?"

  針對這個問題,郝演蘇一連向鐵道部發出四問:鐵道部門1992年後每年是否有按照條例規定投保?如果沒有投保,每年總票款2%的保險費哪去了?能否公佈按照每年票款2%提取的保險費的總金額?能否公佈自1992年以來按照條例對於人身傷亡事件支付的賠償總額?

  他認為,即便鐵道部門沒有按照《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投保,從1992年至今,按照鐵路總票款2%提取的保險費總額也應有一個"專門賬戶",扣除19年間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賠償額後,仍然積累了鉅額的保險準備金。而此次遇難旅客所獲的賠償額度,應根據這個保險準備金的數量來擬定。

  為什麼提出不少於96萬的標準?郝教授給我們算了一筆賬,根據我國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報告披露的數據,2010年全國鐵路系統運送旅客16.8億人,即使按照人均票價50元計算,票款總收入為840億元。如根據條例規定按票款2%提取強制保險費,保費總額應為16.8億元,即使扣除各項管理成本,此次事故各項涉及旅客人身意外賠償的總金額也不會超過去年應當提取純保險費的10%。因此,對於遇難者按照超過96萬元的標準支付賠償是鐵路部門完全可以承受的。

  在保險公司方面,如果鐵路部門已經每年嚴格按照條例規定支付了保險費,鐵路票價提高保費就相應提高,保險公司也有責任建議修訂條例提高事故保額。

  對於賠償金額問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亦表示,目前火車失事的理償標準尚未與國際標准保持一致。"現在動車、高鐵速度很快,這意味著風險的增加。如果這次呼聲大,火車意外險的賠償金額可能會提高。"(記者 朱瑤)

責任編輯:魏錚

熱詞:

  • 動車
  • 事故應急救援
  • 鐵路旅客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