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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特偵組函請起訴李登輝 最快11日移交法院審理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0日 09: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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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7月10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特偵組偵辦"國安密賬案",六月底依貪污等罪起訴李登輝、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後,由於"國安密賬"與鞏案內容,當年經"國安局"核定為"極機密",依台灣"機密保護法"規定不得任意持有、重制。特偵組為讓法院審理本案,已函請臺當局"國安局長"蔡得勝核準使用、重制機密卷證資料,最快本週一就會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特偵組偵結"國安密賬案",迄今已十天,因遲未將全案送審,引發各界關注。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説,因為"國安密賬"和鞏案相關資料,都屬機密,依"機密保護法"規定,其它機關需使用或重制,都要經原核定機關首長以書面授權或核準才行。

  由於奉天專案、鞏案資金運用過程,當年是由"國安局"核準為"極機密",特偵組在起訴李登輝二人後,即去函"國安局",請求"國安局長"蔡得勝授權、核準使用這批機密卷證。

  陳宏達解釋,就是因為特偵組將起訴卷證資料函請"國安局"核準使用,才會拖延送審,若不依法函請"國安局"核準、授權,就移送法院審理,檢方及法院都會有觸法之虞。

  陳宏達説,"國安局"核準司法機關使用"國安密賬"機密卷證,應該沒有問題,最快本週一就可將本案送審。屆時台北地方法院將由四個重金庭八位法官抽籤承審。

責任編輯:魏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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