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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溺死腦癱雙胞胎獲刑5年 法官詳解輕判原因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9日 08: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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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審直擊

  時間:2011年6月28日 

  地點: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面對一雙腦癱的雙胞胎兒子,在盡力照顧、治療13年後,因為看不到好轉的希望,為了讓家人和孩子都得到解脫,絕望的母親最終選擇了極端的做法——溺死自己的一對親生兒子後服毒自殺。無奈天意弄人,這名母親被救回一命,最終走上了被告人席。

  此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有近千村民為韓群鳳聯名求情,在媒體報道之後,更是有數十萬網友表達憐憫。

  今天,這宗人間悲劇的製造者、兩名被溺亡幼童的母親韓群鳳被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韓群鳳與丈夫黃某于1996年9月20日登記結婚。1998年6月5日,韓群鳳生下一對孿生兒子黃浩佳、黃汝佳。1999年年底,經醫院確診,黃浩佳、黃汝佳均為腦癱,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韓群鳳夫婦得知情況後,帶著兩個兒子四處求醫。2000年年底,韓群鳳得知東莞市石碣鎮有一按摩師能通過物理治療對此類病兒進行治療,遂和丈夫一起,每天將兩個兒子送往石碣治療。2003年,韓群鳳在東莞市石碣鎮租下出租屋,將兩個兒子留在石碣鎮,並請專人專職照顧他倆的日常生活,以方便按摩師每天進行物理治療。2009年12月,為更好地照顧兩個兒子,同時綜合考慮工資收入和計劃再生一個小孩等因素,韓群鳳辭去寮步鎮建設銀行客戶經理的工作。2010年11月,因暫時請不到護工,韓群鳳夫婦將兒子接回東莞市寮步鎮的家中自行照顧。

  案發前兩天,因見兩個兒子的病情仍沒有好轉,韓群鳳對未來感到絕望,為了不再拖累自己的丈夫及家人,産生了殺害兒子後再行自殺的念頭。後韓群鳳以睡不著覺為由讓鄰居幫忙找醫生開了十顆"舒樂安定"安眠藥,並上街買好"樂果"農藥。

  2010年11月20日22時許,韓群鳳趁丈夫黃某外出之機,讓黃浩佳、黃汝佳各服下一顆安眠藥,並給他們每人各喝了一口黃酒,然後自己也服下三顆安眠藥,並喝下一大杯黃酒壯膽。見兩個兒子已經睡著,韓群鳳將主臥室的浴缸放滿水,再到房間裏將其中一名兒子抱到主臥室的浴室,將其頭部朝下按在浴缸裏,直至小孩不動後,將小孩撈起來抱回房間,換上睡衣平放在床上。接著韓群鳳採用同樣的手段將另一個兒子殺害。然後,韓群鳳服下剩下的五顆安眠藥和"樂果"農藥自殺。

  次日上午8時許,丈夫黃某來到房間發現兩個兒子及韓群鳳均不省人事,便撥打120求救。經醫生檢查,證實黃浩佳、黃汝佳已死亡。韓群鳳被送往醫院搶救後脫離危險。

  經司法鑒定,被告人韓群鳳在案發時行為辨認能力正常,但控制能力明顯削弱,係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今年6月2日上午,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並採取了微博和電視兩種直播途徑,向關注此案的市民進行播報。此案的開庭吸引了近20家媒體的記者前來旁聽。同時,前去參加庭審的市民也絡繹不絕,審判庭旁聽席座無虛席。庭審中,就連公訴員也為韓群鳳的遭遇大為感慨,併為其求情,希望法院可以輕判。

  在法庭上,被告人韓群鳳對起訴書所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均沒有異議。

  被告人韓群鳳的辯護人認為,本案的發生反映了我國社會救濟制度還存在有待改善之處,很多社會公眾也呼籲對被告人韓群鳳從輕處罰,建議法院對被告人韓群鳳適用緩刑。

  "本案中,被告人韓群鳳特殊的作案動機和家庭背景,我們合議庭在認定犯罪情節較輕時均予以考慮。"該案的審判長李纓告訴記者,"綜觀本案,被告人韓群鳳的犯罪動機並不是單純為了其本人擺脫負擔、放棄撫養義務,其在對兩個腦癱兒盡力照顧、治療13年後,卻未看到好轉的希望,源於多年艱辛積累的精神壓力和對未來生活的絕望,為了讓家人和孩子都得到解脫,韓群鳳實施了殺死兒子並自殺的行為,其實施犯罪有特殊的家庭背景,犯罪動機有值得寬宥之處。"

  李纓告訴記者,相對於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故意殺人行為,韓群鳳主觀惡性相對較輕,社會危害相對較小,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犯罪情節較輕的情形,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內量刑。鋻於被告人韓群鳳在案發時行為辨認能力正常,但控制能力明顯削弱,係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且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據此,法院對韓群鳳作出了有期徒刑5年的一審判決。

  李纓在宣判後向記者指出:"生命權是自然人享有一切權利的前提,是最基本的人權和法律保護的最高權益。一個人的生命不是某個人的私有財産,任何人即使是其父母都無權非法剝奪。同時,生命是平等的,其價值沒有高低貴賤之分,腦癱兒和正常人一樣享有受法律保護的生存權。作為殘疾人,他們更應受到社會、家庭更多的關懷。"

  對於一審的判決結果,韓群鳳對記者説:"我沒有資格評價。我自己一時糊塗殺死了親生兒子,我現在一直活在悔恨當中,我只想用死來彌補我的罪過,所以法院怎麼判我都沒問題。"

  "韓群鳳未來能不能走出心理陰影也是我們關心的問題,所以我們在作出判決後,還與判決書一起附上了法官寄語,讓她知道有很多人關心她牽掛她,希望她能感受到世間的溫情,重燃她對生活的希望,希望經過這次的錯誤她能更加懂得生活,更加珍惜生命,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堅強的開始新生活。"

  對於是否上訴,韓群鳳的辯護人夏良恒向記者表示:"目前還沒有明確,要與韓群鳳商量後才確定是否上訴。"目擊者:本報記者鄧新建 本報通訊員廖蔚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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