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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産權局2010預算執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7日 1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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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知識産權局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知識産權局(以下簡稱知識産權局)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知識産權局本級和所屬專利局等6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知識産權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3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知識産權局2010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337118.45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含財政部審核確認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下同),其中當年財政撥款253273.96萬元;知識産權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267913.88萬元,均為財政撥款支出。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69204.57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産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知識産權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323075.68萬元,佔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95.83%。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9.21萬元,其中2010年31.52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768.45萬元。上述問題對知識産權局2010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知識産權局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執行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並制定了有關管理制度。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0年,知識産權局專利業務用房項目辦公室在建設用地拆遷過程中,向項目所在區及街道相關管理單位人員發放勞務費共計31.52萬元,列作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知識産權局未經批准,對涉及金額1602萬元的3個應公開招標項目採取其他方式進行採購。

  2.2010年,知識産權局將收到的公費醫療藥費返還費400萬元挂“暫付款”往來科目核算,未計列收入;2009年至2010年8月,所屬專利局將收到的公費醫療經費1030.65萬元直接衝減支出,未計列收入。

  3.2010年8月,知識産權局專利業務用房項目辦公室未經批准,將已拆遷但尚未使用約2400平方米地塊無償出借給外單位用於建設施工臨建宿舍。

  4.2003年至2009年,所屬專利局將職工福利基金以“休假補助費”名義轉至知識産權局直屬機關工會賬戶,用於知識産權局及其2家所屬單位職工年度休假費用,金額共計619.45萬元。

  5.2008年,知識産權局借用機關服務中心自有資金365.86萬元,代墊職工購房款。截至2011年2月底,上述代墊款項均未收回。

  6.2010年,知識産權局下發通知要求中國專利獎申報評獎人必須附所屬專利檢索中心出具的查新檢索報告,所屬專利檢索中心據此向申報評獎人收取查新檢索費用37.75萬元,作為單位經營服務性收入管理;所屬專利局要求申請加快審查的專利申請人提供檢索報告,所屬專利檢索中心據此向有關專利申請人收取以加快審查為目的的檢索費385.20萬元,其中227.98萬元用於支付專利審查員勞務費。

  7.2008年至2009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未經批准購房支出358.19萬元,其中:2008年使用自有資金購買12套商品房,房款及裝修總價款251.22萬元;2009年委託施工單位擴建辦公樓,建築面積361.23平方米,金額106.97萬元。

  8.2010年,所屬專利局在“專利審批”專項經費中編報“黨團工會等活動費”預算459.2萬元。

  9.2010年1月至8月,所屬專利局無預算發放通訊費補貼344.89萬元。

  10.2010年,所屬專利局挪用“專利審批”專項經費32.47萬元新購1輛麵包車,提供給知識産權局離退休幹部使用;在“專利審批”專項經費中為知識産權局本級各部門報銷電話充值卡費12.06萬元。

  11.2010年,所屬中國專利技術開發公司在購買車輛過程中,要求汽車銷售單位低開購車發票3.79萬元,由此造成少繳車輛購置稅0.37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於違規發放勞務費問題,要求予以停止;對政府採購不規範問題,要求今後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對少計收入問題,要求調整相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未經批准無償出借拆遷地塊問題,要求按照規定程序補報審批手續;對職工福利基金用於職工休假費用問題,要求按規定使用單位職工福利基金;對未及時收回代墊購房款問題,要求限期歸還機關服務中心代墊購房款;對違規收取中國專利獎檢索費和加快審查檢索費問題,要求予以停止,並要求規範加快審查業務工作;對未經批准購置商品房和擴建辦公用房問題,要求按照規定程序補報審批手續;對預算編制不規範問題,要求加強預算編制的規範性,嚴格編制範圍;對無預算支出通訊費補貼問題,要求按規定調整相關預算;對挪用“專利審批”專項經費問題,要求將挪用的項目經費歸還原資金渠道;對低開購車發票少繳車輛購置稅問題,要求換取真實發票。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知識産權局應進一步研究加強專利申請審查管理工作,加大對專利業務用房項目辦公室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力度;加強預算和財務管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知識産權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知識産權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積極推進整改工作。對少計收入問題,已調整相關會計賬目;對無預算支出通訊費補貼問題,已按要求調整細化預算,增加通訊費補貼預算;對挪用專項經費購買公務用車問題,已將原支出衝回,經費歸還原資金渠道,待有關預算批復後再作處理;對挪用專項經費報銷電話充值卡費問題,已從局本級收回經費,歸還原資金渠道;對低開購車發票少繳稅款問題,已全款繳納車輛購置稅,並提出今後嚴格審核手續。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