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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等審計結果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7日 17: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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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作家協會(以下簡稱中國作協)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國作協本級和所屬中國現代文學館等8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中國作協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會本級和5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中國作協2010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23849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含財政部審核確認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下同),其中當年財政撥款12135.16萬元;中國作協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16153.65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支出11751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7695.35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産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15297.56萬元,佔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94.7%。審計查出2010年度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976.88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697.40萬元。上述問題對中國作協2010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中國作協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執行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健全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中國作協未經財政部批准,將專項用於“中國文聯大樓”改造的600萬元預算中的439.91萬元,調整用於北戴河創作之家維修改造等項目支出。

  2.2010年,中國作協未按規定將所屬作家活動中心收支等情況納入2010年度預決算編報範圍。該中心當年收入172.85萬元,支出164.11萬元;年底資産總額234.06萬元,負債總額141.17萬元,凈資産92.89萬元。

  3.2007年,所屬《中國作家》雜誌社與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簽訂合作協議,每年該市向《中國作家》雜誌社提供280萬元項目經費,用於鄂爾多斯文學獎獎金及評審等費用。該社在編報2010年預算時,未將上述280萬元納入預算。

  4.2010年,所屬中國現代文學館擴大項目支出範圍,在“手稿文物徵集”項目經費中列支“春節”、“十一”過節費等22.91萬元,用於購買發放給全館職工及離退休人員的購物卡。

  (二)其他財政收支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所屬中國現代文學館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部分活動經費,造成少計收入164.55萬元,少計支出112.45萬元。

  2.2010年,所屬中國現代文學館、魯迅文學院在購買空氣潔凈屏、健身器材等商品和服務中,使用不規範的發票入賬118.65萬元。其中,中國現代文學館54.07萬元,魯迅文學院64.58萬元。

  3.2010年,所屬《中國作家》雜誌社、《民族文學》雜誌社發放編輯費、審讀費等98.07萬元,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中,《中國作家》雜誌社發放34.09萬元,《民族文學》雜誌社發放63.98萬元。

  4.所屬單位未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自行從零餘額賬戶向基本賬戶轉款。

  (1)2010年,《民族文學》雜誌社自行將零餘額賬戶財政撥款授權支付用款額度1152.44萬元,轉入其在工商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2)2010年,中國作家出版集團自行將零餘額賬戶財政撥款授權支付用款額度129.74萬元,轉入其在北京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3)2010年,《中國作家》雜誌社自行將零餘額賬戶財政撥款授權支付用款額度132.02萬元,轉入其在建設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經批准調整預算問題,要求補辦調整預算手續;對部門預決算編制不完整問題,要求納入預決算編報範圍;對所屬中國現代文學館擴大項目支出範圍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並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中國現代文學館少計收支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所屬單位使用不規範發票入賬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索取合規發票;對所屬單位發放勞務費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補繳稅款;對所屬單位未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從零餘額賬戶向基本賬戶轉款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加強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中國作協應進一步加強預算和決算管理,認真清理各項收支,將全部收支納入預決算;加強財務管理,規範會計基礎工作。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中國作協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中國作協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通報審計情況,積極組織整改,要求各部門對具備整改條件的,立即整改;需要進一步研究落實的,排出時間表限期整改。審計期間,所屬中國現代文學館已對擴大項目支出範圍和少計收支問題進行了整改。

  附表:1.中國作協2010年度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表.xls

  2.中國作協2010年度重點審計單位和資金預算執行情況表.xls

責任編輯:侯永勝

熱詞:

  • 預算執行
  • 審計報告
  • 作家協會
  • 審計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