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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合作成就與展望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4日 05: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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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溫家寶總理與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商定建立中德政府磋商機制,首輪磋商將於2011年6月27日至28日在德國柏林舉行,溫家寶總理和默克爾總理將共同主持磋商,中德兩國政府各有10多位部長級官員參加。這是中德之間級別最高、規模最大、議題最廣泛的一次政府間對話,意義重大而深遠。

  中德合作成果豐碩,前景廣闊。相信在雙方共同努力下,首輪政府磋商一定會取得圓滿成功,推動中德關係邁上新臺階。

  一、政治關係

  中德自1972年建交以來,兩國關係總體保持平穩發展。進入新世紀後,兩國領導人特別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互訪頻繁,有力地推動了雙邊關係全面發展。2004年5月,雙方宣佈在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框架內建立具有全球責任的夥伴關係,並建立兩國總理年度會晤機制。2010年7月,兩國發表《中德關於全面推進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公報》,商定建立中德政府磋商機制。

  德國政府多次重申,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台灣和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德雙方表示願意本著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積極合作、互利共贏的精神,照顧彼此核心利益,加強相互了解和信任,確保雙邊關係長期穩定發展。

  近年來,中德在國際事務中的合作不斷增多。2006年兩國建立副外長級戰略對話機制,2011年該對話機制提升為外長級。兩國外交部就重大國際和地區事務保持經常性磋商與溝通。

  中德都是世界重要經濟體和有重要影響的國家,進一步密切兩國關係符合雙方根本利益。中德合作將為促進世界和平與穩定、實現共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立法機構和政黨交流

  2005年,中德簽署《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和德國聯邦議院議長聯合聲明》,建立兩國立法機構定期交流機制。雙方立法機構領導人、各專門委員會、議員友好小組交往活躍,為促進兩國關係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黨際交流是中德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共産黨本著超越意識形態差異、尋求相互了解與合作的精神,在獨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基礎上,同德國主要政黨進行廣泛接觸。目前,中國共産黨與德國聯邦議院6大政黨,即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德國基督教社會聯盟、德國社會民主黨、德國自由民主黨、德國聯盟90/綠黨、德國左翼黨均已建立黨際關係或保持聯絡,開展各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德國主要政黨領導人多次率團訪華,中國共産黨代表團亦多次訪德或作為觀察員出席德國政黨黨代會。雙方就黨建、全球治理、綜合安全及治國理政等問題坦誠對話。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與德國社民黨國際部還建立了年度磋商機制。黨際交流為增進兩國政治家和人民之間相互了解、推動兩國關係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司法合作

  1984年兩國司法部開始交往,1987年簽署《中德司法業務交流協議》,2006年簽署《交流與合作協議》。雙方在締結司法協助條約和司法協助個案辦理方面不斷取得進展,已就締結《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舉行三輪談判。兩國司法部門還在聯合國相關公約框架內就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反腐敗、禁毒等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2000年,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德國聯邦司法部簽署《中德法律交流與合作協議》,建立中德法治國家對話機制,中國國務院法制辦主任、德國司法部長分別擔任雙方協調人。迄今雙方已簽署5個實施計劃,確定交流合作項目113個。兩國法律部門通過召開研討會、團組互訪、人員培訓等方式,在法制建設、法律人才培養、法律科學研究等方面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合作。雙方還就人權問題展開富有成效的對話,增進相互了解。《協議》開創了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文化傳統的國家在建設法治國家方面平等對話、友好合作的先例,有利於相互借鑒對方國家在該領域的有益經驗,增進雙方理解與合作。中德法治國家對話迄已舉辦十屆研討會。

  四、軍事、安全與反恐合作

  中德軍事交流與合作開展順利。兩軍高層保持經常交往,推動了兩軍關係發展。雙方建立和完善了包括防務戰略磋商、國防部工作對話和高級軍官安全政策研討班在內的多層級對話和磋商機制。雙方專業領域往來與合作取得積極成果。

  中德公安、內政警察部門在反恐、禁毒、打擊非法移民活動、航空安全和執法人員培訓等領域合作密切。雙方在駐對方國家使館互派警務聯絡官。中國公安部和德國聯邦內政部分別於2000年和2008年簽署《關於打擊犯罪的合作協議》和《空警合作諒解備忘錄》。2008年,兩部建立副部級年度會晤機制,第三次會晤將於2011年下半年在德國舉行。雙方在聯合國和國際刑警組織中合作良好。

  2003年起,中德外交和執法部門輪流在北京和柏林舉行反恐磋商,迄已舉辦四輪。雙方就防範和打擊恐怖主義交換看法,增進理解,擴大共識,有力推動了反恐領域合作。兩國還在聯合國等多邊框架下就反恐事務保持溝通與協調。

  五、經濟合作

  中德經濟互補性強,合作成果豐碩。兩國互為在歐洲和亞洲最大貿易夥伴。德國累計對華實際投資在歐盟國家中居首位。1979年,兩國政府簽署經濟合作協定,成立部長級經濟合作聯合委員會,迄今召開會議14次。目前,聯委會下設煤炭、法律、貿易統計、標準化、服務領域合作和生態園六個工作組。1985年,兩國建立經濟政策磋商機制,就世界經濟形勢及走勢、各自宏觀經濟政策及形勢、雙向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等議題進行廣泛而深入的交流與探討,迄今舉行會議17次。

  1997年以來,兩國共同舉辦“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有效促進了中德在交通、生物技術、電子信息、航空航天、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基礎設施等領域的全面合作,促成TD-SCDMA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上海磁懸浮、貴廣直流輸變電等70多個廣受矚目的合作項目。兩國總理出席了以往5屆論壇。

  (一)雙邊貿易

  2010年,中德貿易額達1423.9億美元,是建交初期520倍,佔中國與歐盟貿易總額近30%。其中,中國對德國出口680.5億美元,同比增長36.3%;自德國進口743.4億美元,同比增長33.4%;中方逆差62.9億美元。中國從德國主要進口機電設備、鐵路機車、汽車及飛機等運輸設備、化學品、光學、醫療儀器等;對德國主要出口電器、機械設備、船舶、紡織品、服裝、化學品和玩具等。

  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中德貿易仍實現增長,體現了雙方經濟合作的巨大潛力。中德都主張自由貿易,反對貿易保護主義。中國歡迎德國向中方出口更多高技術産品,願與德方一起採取積極措施,使兩國貿易實現平衡、可持續增長。

  (二)雙向投資

  截至2011年4月底,中國累計批准德國企業在華投資項目7110個,德方實際投入176.7億美元。德國在華主要投資領域為汽車、化工、發電設備、交通、通信等,大部分為生産性項目,技術含量高,資金到位及時。德國大眾汽車、西門子、巴斯夫、戴姆勒、寶馬、拜耳等大公司均在華成立投資性公司。德國還參與了上海地鐵一、二期和廣州地鐵工程、小浪底和三峽水利工程、江蘇田灣核電站、南京揚巴石化一體化等項目。德國工商總會調查顯示,2011年中國首次取代歐洲成為最受德國工業界青睞的投資地,擬開展對外投資的德國企業中,希新增或擴大在華銷售和生産的企業達43%。

  截至2011年4月底,經商務部核準的中國對德國投資13.2億美元(不含金融類投資)。中國通信設備製造企業在德設立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為德國固定和移動網絡運營商提供優質服務。2009年,三一重工與德方合作夥伴簽署在德設立研發中心和生産基地協議,總投資額1億歐元,這是中國企業在德最大投資項目之一。

  溫家寶總理在會見德國企業家時多次表示,中國政府對包括德國在內的外國企業在華投資一視同仁並給予國民待遇。中國歡迎德國企業擴大在華特別是在中國中西部投資,也希望德國政府為中國企業到德國投資提供更多便利。

  (三)技術引進

  德國是歐洲向中國轉讓技術最多的國家。截至2011年4月底,中國共批准從德國技術引進合同15448項,金額522.1億美元。項目主要涉及交通運輸、通訊、電子電氣、機械製造、金屬加工和化工制藥等領域。

  (四)中小企業

  德國中小企業科技水平高,創新能力強,對於推動科技進步、産業升級、增加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兩國在中小企業領域開展合作。2004年,兩國主管部門簽署《關於在中小企業領域加強中德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建立中德中小企業政策磋商機制。2007年,兩國主管部門簽署《關於中國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合作備忘錄》,2009年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續簽備忘錄並將項目執行期延長至2013年。中德中小企業政策磋商為兩國在該領域合作打下良好基礎,但兩國中小企業間合作仍有待進一步深化,政策、資金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下一步,兩國將共同建立中小企業公共示範平臺,本著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原則擴大合作規模,提升合作水平。

  六、發展合作

  德國政府自1982年起向中國提供發展援助,包括財政合作和技術合作兩部分。在財政合作框架內,德國聯邦經濟合作與發展部自1985年起對華提供優惠貸款和贈款,支持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德國復興信貸銀行自2006年起提供促進性貸款,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和核反應堆安全部自2008年起提供少量氣候保護優惠貸款和專項贈款。當前,中德財政合作已逐步提升為互惠互利的合作,促進性貸款成為合作主要資金來源。截至2010年底,雙方合作累計生效資金81億美元,其中貸款75億美元,贈款6億美元,實施項目200多個,涉及基礎設施、教育、農業、工業、醫療衛生、環境保護和金融等多個領域。

  中德技術合作始於1982年,屬無償援助性質,2010年停止。截至2010年5月,德國向中國提供無償援助資金8.71億歐元,實施項目129個,涉及扶貧、新能源、金融、社會保障、人員培訓等領域。

  中德發展合作對中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起到積極作用,同時也帶動並直接惠及德國企業對華貿易和投資,增進中德政府、企業及民眾各層面溝通與交流。中國仍是發展中國家,在區域協調發展、資源可持續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仍面臨諸多嚴峻挑戰。中方願與德方加強協調,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重點支持中國中西部等欠發達地區發展。

  此外,德國多次為中國應對重大災情疫情提供無償援助。1998年中國遭受特大洪災後,2003年中國抗擊非典期間以及2008年中國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後,德國政府都向中國提供了大量物資和資金援助,體現了中德人民的友好情誼。

  七、農業和林業合作

  德國擁有先進的農業技術,中國市場需求廣闊,兩國在農業領域一直保持密切交流與合作。1981年,中德成立農業科技合作組。2006年,兩國農業部簽署《中德農業合作協議》,建立副部級農業聯委會機制。雙方在種植業、畜牧業生産和疾病防治、漁業生産、農産品加工、農業生物技術、鄉村發展等12個領域開展了500多個科技合作項目。德國政府還為雙方農業合作提供價值1億多歐元的資金和實物援助。2010年中德農産品貿易總額44.2億美元。中國願同德國在提高農業生産技術水平、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繼續開展互利共贏的合作,共同為維護全球糧食安全作出貢獻。

  德國是中國在林業領域最大雙邊合作夥伴和援助國。1983年起,兩國林業部門在《中德農業科技合作協定》框架下就林木育種、生物遺傳、造林研究、森林遙感、森林恢復等開展了45個林業合作項目。1985年以來,德國政府為雙邊林業合作提供無償援助2.05億歐元,貸款1850萬歐元,惠及中國110多個經濟貧困、生態嚴重惡化的縣,完成營造林67.7萬公頃。2007年,中國國家林業局與德國聯邦農業、食品和消費者保護部簽署《關於林業、林産工業和狩獵管理合作的協議》,並於2009年簽署《中德林業生物質能源示範項目合作備忘錄》。今後雙方將在野生動植物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可持續經營、林業企業合作、生物質能源等領域加強合作。

  八、金融合作

  (一)央行合作

  長期以來,中國人民銀行與德國聯邦銀行保持良好合作關係,在貨幣政策、金融穩定、金融基礎設施等方面開展交流。2002年,兩國央行簽署《關於中央銀行技術合作的框架協議》,德國央行每年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5至6期涉及多個業務領域的培訓項目。同年,中國人民銀行在法蘭克福設立代表處。2005年,德國聯邦銀行向德國駐華使館派駐代表。為落實2010年兩國總理會晤成果,兩行決定每年輪流在兩國舉辦“中德金融穩定論壇”,首次論壇將於2011年7月在法蘭克福舉行。此外,兩國央行在G20、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金融穩定理事會等多邊平臺也保持密切合作。

  (二)監管機構合作

  中國證監會、保監會和銀監會分別於1998年、2001年和2004年與德國聯邦金融監管署(2002年由德國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合併而成)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在此框架下,兩國金融監管機構在人員培訓、信息交流、技術合作、跨境監管、及時預警等方面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為維護雙方互設機構的合法穩健運營、市場穩定和防範風險跨境傳遞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9年,中國銀監會與德國聯邦金融監管署簽署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雙邊監管合作協議。2010年,中國證監會與德國國際合作機構就“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技術合作項目”簽署執行協議,項目執行期預計30個月,德方投入技術支持和150萬歐元。中國保監會與德方在歐洲保險和職業養老金機構合作框架下也保持溝通與合作。目前,保監會正與德國國際合作機構開展天氣指數保險合作項目。中國監管機構將在投資安全、養老與醫療保險等重點領域加強與德方技術合作和經驗分享,通過學習和借鑒不斷完善中國金融監管體系。

  (三)互設金融機構

  截至2011年4月,共有13家德國銀行在華設立1家法人銀行、5家分行、1家批發分行和11家代表處。德國金融機構在華參股設立1家合資證券公司和1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另有2家德國金融機構獲得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5家德國保險機構在華設立保險營業機構。

  截至2011年4月,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在德國設立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在德國設立代表處。中國投資者可以通過境內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德國證券市場。

  九、科技合作

  德國是中國最重要的科技合作夥伴之一。1978年,兩國簽署《科技合作協定》並建立科技合作聯合委員會機制,迄已舉行21次會議。雙方在氣候變化、能源環境、海洋、航空、生物技術等領域發起了一批優秀聯合研究項目,如塔裏木河流域可持續土地管理、三峽庫區環境監測、煤火探測、滅火與監控、文物保護與修復技術等;成立了一批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與研究機構,如中德青年科學家小組、中德科學中心、中德海洋科學中心、中科院馬普生物計算所、同濟大學中德學院等;建起了中德電動汽車聯合研究中心等覆蓋政府和産學研各機構的合作網絡。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在兩國同時舉行的“中德科教年”大型活動有力推動了中德政府、學術界和産業界之間的溝通和交流,豐富和補充了現有合作機制。

  中德將建立更為緊密的長效合作機制,重點加強在電動汽車、可再生能源、生命科學、創新政策、水資源管理、納米技術等領域合作,為兩國産業合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

  十、交通合作

  中德交通部門合作密切,成果豐碩。兩國分別於1978年、1981年和1995年簽署《民用航空協定》、《鐵路合作協議》和《海運協定》,此後陸續簽署公路、內河航運和水路交通、綠色物流等領域合作協議。兩國內河航運部門于上世紀80年代末建立年度會談機制,第十三輪會談將於2011年舉行。

  當前,中國鐵路部門與多家德國鐵路工業企業在鐵路機車車輛、通信信號、牽引供電、系統集成、無砟軌道、工程諮詢及監理等方面開展了全方位合作。中國利用德國政府優惠貸款及促進貸款採購德國鐵路關鍵設備並引進電氣化技術。兩國間開行了集裝箱示範列車。2010年,中國鐵道部與德國鐵路股份公司簽署《鐵路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涉及亞歐鐵路貨運合作、德鐵國際公司在華業務及第三國鐵路項目合作等方面。

  十一、環境保護與氣候變化合作

  中德環保合作始於上世紀90年代中期。1994年,中國國家環境保護局和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與核反應堆安全部簽署中德環境合作協定。2000年,首屆中德環境合作大會在北京召開。兩國總理共同倡議建立“中德環境論壇”,迄已成功舉辦三屆。2006年,兩國建立中德戰略環境司長級對話機制。2010年,兩國簽署關於中德環境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目前,中德環境合作已從一般性人員交往與信息交流延伸至政策法規、管理系統、環保産業的實質性合作,涵蓋化學品環境管理、電子廢物管理、油氣回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領域。雙方將圍繞“十二五”環保規劃的重點內容開展合作。

  中德都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2009年,雙方正式簽署《關於應對氣候變化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0年,中德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就兩國在國際氣候談判中的立場、各自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及氣候變化領域雙邊合作等進行深入交流。2011年6月,工作組第二次會議在德國波恩舉行。

  十二、能源領域合作

  中德均以建立清潔、穩定、經濟、安全的能源體系為重要戰略目標,併為此開展卓有成效的政策交流與項目合作。2007年,雙方簽署《關於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成立能源工作組的框架協議》。2009年,中德召開以電力節能提效和可再生能源為主要議題的能源工作組第一次會議。

  自1999年開始,中德陸續開展了“北京、呼和浩特和蘇州三城市能源規劃”、“雲南、新疆、青海和甘肅等西部省份無電村落太陽能光伏發電”、“新疆煤田滅火技術合作”、“中國風電研究與培訓”、“中國能源政策與能源效率”等一系列合作項目。在水電、火電、核電電站設備領域,德國公司曾參與中國多項發電設備招標並大量中標。

  中國願與德國加強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領域的合作,共同開展清潔能源共性技術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長期技術合作機制。

  十三、知識産權領域合作

  德國是中國最早的知識産權合作夥伴之一,德國知識産權制度為中國建立和發展知識産權制度提供了重要參考。1983年,兩國政府簽訂《專利合作項目協議》。至1995年,德方派遣專家92批共計196人次來華進行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向中方提供價值約1400萬馬克設備援助以及3700萬馬克低息貸款用於建設中國專利信息系統,中方派遣93批共472人次赴德國進行短期或長期培訓。上述協議期滿後,雙方仍保持友好合作並不斷拓展合作領域。2006年,兩國主管部門簽署《雙邊合作紀要》。2007年,雙方簽署新的夥伴關係協議。2008年,中德第八屆法律研討會就“知識産權保護的法律制度和機制”展開討論。2010年,中德簽署《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與德國專利商標局夥伴關係協議》,大幅擴大兩局合作規模,將兩國知識産權領域的合作提升到新高度。2011年下半年,“中德知識産權合作30週年研討會”將在北京舉行。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産權保護工作,近年來在立法、執法、為權利人服務及宣傳教育等領域採取了有力措施。2008年,中國出臺《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將保護知識産權提升為國家戰略。中方願與德方繼續加強在知識産權領域交流與合作,強化在創新、綠色技術以及執法等領域協作,擴大在相關法律制度建設方面經驗互享,不斷深化兩國主管機構對話與交流。

  十四、文化合作

  中國和德國都是文化大國,長期以來兩國文化交流不斷擴大,不僅有力推動了雙邊關係發展,也深化了兩國人民的理解與友誼。2005年兩國重簽《文化合作協定》後,中德文化交流更趨活躍,規模更大,水平更高。

  近年來,雙方共同舉辦一系列重要交流活動。2001年,中國作為第三屆柏林亞太周主賓國在德國舉辦為期兩周的“中國文化節”活動,在德國當地掀起了一股中國文化熱。2009年,中國應邀擔任法蘭克福書展主賓國,這是中國出版業迄今為止在國外舉辦的規模和影響最大的文化交流活動。2011年4月,中國國家博物館聯合德國柏林國家博物館、德累斯頓國家藝術收藏館和巴伐利亞國家繪畫收藏館,在北京共同舉辦大型主題展覽《啟蒙的藝術》,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德國聯邦總統克裏斯蒂安武爾夫共同擔任該展監護人,這是德國三大博物館首次在歐洲以外聯合辦展。

  2007至2010年,在中國各級政府支持下,德國政府先後在中國南京、重慶、廣州、瀋陽、武漢、上海舉辦涉及文化、經濟、科技、環境等不同領域的“德中同行”系列活動,這是迄今為止德國在國外舉辦的最大規模文化活動。

  1988年,德國在京設立歌德學院北京分院。2008年,柏林中國文化中心成立並投入運行。

  中國將在2012年中德建交40週年之際在德國舉辦“中國文化年”,在德國不同城市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

  十五、教育合作

  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德在教育領域交流與合作順利,重點集中在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語言教育三大領域,形式包括學生交流、培養高層次人才、聯合科研、校際合作、舉辦研討會等。中國教育部與德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建立部長級對話機制。

  高教領域,中國從1974年開始向德國派遣留學人員。截至2010年底,在德中國留學生29616人,在華德國學生4873人。2002年,中德簽署《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這是中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簽署的第一個此類協定。職教領域,德國是中國最早和最大合作夥伴。中國以借鑒和應用德國“雙元制”職教模式為基礎,與多家德國機構在師資及管理人員培養培訓、課程大綱和教綱教材聯合開發、校企合作等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語言教育領域,中德已合作成立並投入運營11所孔子學院和1所孔子課堂。在中德政府“學校——塑造未來的合作夥伴”合作項目框架下,已有約100所中國學校與德國學校建立夥伴關係。

  中德教育合作將繼續以政府支持與民間交流結合為基礎,以提高質量和實效為核心,以項目為依託,全面促進中德教育合作新發展。

  十六、青年交流

  2006年,中國全國青年聯合會與德國聯邦家庭、老人、婦女和青年部簽署《關於青年領域合作的協議》,建立中德青年政策對話和青年工作者定期互訪機制。2007至2008年,400名德國青年應溫家寶總理邀請分批訪華;2008年10月,400名中國青年應默克爾總理邀請訪德,並受到默克爾總理接見。這是迄今規模最大的中德青年交流項目,在兩國青年和社會各界中産生積極影響。2010年,全國青聯與德國青年部聯合舉辦“中德地方青年組織交流合作洽談會”。截至2011年3月,兩國已有5對地方青年機構和組織開展互訪交流,25對就開展交流合作達成初步意向。

  目前,中國全國青聯正與德國麥卡托基金會就在華共同舉辦首屆“中德未來之橋交流營”活動進行磋商。全國青聯還與德法青年辦公室合作,實施中德法三邊青年交流項目。此外,全國青聯與德國青年聯盟、德國社民黨青年團、德國青年體育聯合會等組織建立並保持交流合作關係。

  十七、體育與旅遊合作

  德國是世界體育強國,也是中國在歐洲體育交往最多的國家之一。2008年,雙方簽署《中德體育合作意向書》,並在此框架內不斷擴大兩國體育交流與合作。2009年起,中國國家體育總局與德國聯邦內政部共同發起舉辦“中德體育研討會”,第三屆研討會將於今年11月在浙江杭州召開。

  德國是中國最重要的遠程客源市場之一,也是歐盟首個中國公民組團出境旅遊目的地國。2002年,兩國旅遊部門簽署《關於中國旅遊團隊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旅遊實施方案諒解備忘錄》。2010年,德國赴華遊客60.9萬人次,同比增長17%,中國公民首站赴德28.7萬人次,增長22%。

  十八、地方合作

  中德自1982年起開展友好城市(省州)交往,首對友城為武漢市和杜伊斯堡市。截至2011年6月,已正式締結64對友好城市(省州)關係,其中友好省州(直轄市)關係19對。中德地方交流與合作涉及政治、經貿、科技、農業、文化、教育、環保等各方面,對於增進中德人民相互了解,深化中德友誼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與德國結好的中國省(市)70%以上集中在東南沿海發達地區,中國政府鼓勵中西部省區與德國州(市)開展互利合作。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與德國城市議會保持長期友好交往,並將通過舉辦中德市長論壇等方式共同推動兩國地方政府之間交流與合作。

  十九、其他領域合作

  中德兩國財政部多年來合作緊密。2000年以來,雙方財長經常性互訪,就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深化雙邊務實合作等深入交流。2011年3月,兩國財政部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就加強國際經濟事務協作、支持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以及拓展雙邊財經務實合作等達成一致,共同致力於各自和全球經濟的強勁、平衡和可持續增長。

  兩國稅務部門于1985年簽署《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為適應經濟形勢及相關稅收制度發展變化,兩國對口部門自2007年起就全面修訂該協定舉行三輪會談,內容包括對相關所得稅收管轄權的合理劃分、對有關所得給予優惠待遇、加強稅收信息交換等。雙方將於2011年7月就此舉行第四輪會談。

  自1972年建交以來,中德在醫療衛生領域的合作和交流不斷增加。兩國衛生部于1980年正式簽署合作協議,此後5次續簽衛生合作執行計劃,通過共同舉辦研討會、聯合研究等形式,在衛生政策、傳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治、醫院管理、傳統中醫藥、生物醫學、醫學倫理和生物倫理學、急救醫療服務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兩國衛生機構的交流與合作亦十分活躍。

  中德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一直保持良好合作關係。2001年,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德國聯邦勞工部簽署《中德雙邊社會保險協定》,這是中國與外國簽訂的首份雙邊社保協定。2004年,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勞動部簽署《關於勞動立法、勞動關係和失業保險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通過分享信息、舉行研討會、專家交流等形式,在勞動立法、勞動關係、勞動力市場政策和失業保險領域開展合作。2004年起,中國民政部與德國國際合作機構在民間組織管理、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發展等領域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交流與合作。

  德國是歐洲水利大國之一,水資源豐富,在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水務管理、防洪減災等領域有著較為先進的技術和經驗。1994年以來,中德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諮詢和投資以及人員培訓等方面開展了良好交流與合作,多次舉辦雙邊技術交流會議,在盾構技術及施工、防洪和堤防加固、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等領域開展深入交流。德方先後參與小浪底水利樞紐泄洪、三門峽機組改造等工程。中方願與德方加強該領域交流與合作,引進德國先進技術和設備,提高中國水資源管理水平。

  産品質量和安全是中德雙邊合作的重要內容,兩國在標準化、認證認可、計量、産品質量安全、動植物檢驗檢疫及食品安全領域建立了有效的溝通渠道和互信關係。雙方迄已設立中德標準化工作組,開通中德標準信息平臺,建立産品安全合作機制,並於2007年簽署《關於食品安全和動植物衛生合作協議》。2010年7月,有關兩國質檢合作的內容被納入《中德關於全面推進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公報》。雙方今後將就玩具、電子電氣産品、機械設備産品、化工設備承壓部件等産品安全展開具體合作。

  1986年,中國國家海洋局與德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簽署《海洋科技合作議定書》,在海洋、海底及礦物資源研究、海洋污染監測及防治方法、極地海洋研究、水下技術等相關領域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迄已成功舉行16次聯委會。中德在海洋與極地領域合作空間和潛力廣闊,中方願與德方共同努力,進一步加強在海洋觀測、南北極科考站現場觀測與研究、南北極考察後勤保障資源共享、新建極地考察破冰船項目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

  1980年,中國氣象局和德國氣象局簽署《關於建立北京—奧芬巴赫氣象電路的協議》。1993年,兩局簽署《大氣科技合作聲明》。此後,雙方通過人員交流、合作研究、學術研討、交換信息等方式,在氣象通信、衛星氣象和數值天氣預報、城市氣象學、交通氣象和氣象災害影響評估等領域開展了廣泛合作。

  1996年,中國地震局與德國聯邦地球科學與自然資源研究院簽署諒解備忘錄,雙方在地震構造研究、人工誘發地震、寬頻帶記錄、地震震源等領域開展廣泛的科研合作。1999年,中國地震局與德國地球科學研究中心聯合舉辦區域性國際培訓班。2002年,中國地震局與德國技術救援署簽署合作意向書,在災後救援、救援裝備、人員培訓、應急管理、合作協調等領域展開廣泛而富有成效的合作。2009和2010年,中國地震局與德國地球科學研究中心合作舉辦兩期“中德地震學與災害評估培訓班”。目前,雙方擬借鑒德國技術救援署成熟的志願者體系和建設經驗,在中國大連建設志願者示範項目。

  (本報北京6月23日電)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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