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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組織吁上證所懲戒哈藥 上證所稱已轉交調查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4日 04: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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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金煜 吳敏)四個環保組織昨日呼籲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哈藥股份未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行為進行懲戒,至少包括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同時呼籲證監部門在得到環保核查意見之前,不予批准哈藥股份的重大資産重組。

  昨日,上證所有關負責人稱,已轉交該所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應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

  昨日,自然之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綠家園志願者、綠色龍江這四家環保組織發佈聯合聲明,援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其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被國家環保部門列入“污染嚴重企業名單”的事件發生之日起兩日內,要及時披露公司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超總量情況、環保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等信息。

  哈藥集團總廠在2009年被黑環辦160號中列入污染嚴重企業名單,始終未向社會披露相關環保信息。“上市企業的環保要求應該比普通企業更高一點,公共企業要對投資人負責,”自然之友公眾參與議題負責人常成説,“我們覺得上監所的懲戒應該至少包括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

  呼籲核查未出爐重組不予放行

  此外,常成表示,其了解到哈藥股份目前正擬通過重大資産重組,促成哈藥集團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為哈藥股份的子公司,對此,《聲明》也呼籲證監部門應該要求哈藥股份進行上市環保核查,在有關環保部門出具環保核查意見之前,不予批准重大資産重組。

  目前,《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中規定,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需要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環保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聲明》中説,重污染行業上市環保合規性審查均是通過環保部門的上市環保核查來進行的,如果不通過充分的調查和核實,就允許上市融資投入到新的子公司當中,無法確保上市融資的募集方向符合環保要求,更無法保證投資人對上市公司環境違規風險防範。

  此前,唐山三友集團曾在上市重組之前曾向這些環保組織提交了環保核查的相關信息。

  昨日,本報記者採訪上證所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已轉交該所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責任編輯: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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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保組織
  • 上證所
  • 懲戒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