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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陳水扁二次金改案開審 陳鎮慧:多次在吳淑珍交代下將賄款存入保管室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0日 13: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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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中國新聞):台灣高等法院9號開庭審理陳水扁家庭涉及的二次金改案,傳喚當初經辦扁家承租“國泰”保管室的人員出庭,經辦人員證實,扁家保管室租約有異常,租約並不完備。但是相關證據已經無從查找。

    檢方在二次金改案中指控,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指派胞兄吳景茂妻子陳俊英在“國泰”世華承租了兩個保管室,將企業家賄款搬到保管室保管。台灣高等法院9號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陳鎮慧、前“國泰”世華經辦保管室業務的兩名工作人員出庭作證。

    陳鎮慧表示,曾多次在吳淑珍交代下,將錢存入保管室,保管室的金額最多時高達10多億元新台幣。每次把錢款存入後,她都向吳淑珍報告金額,吳淑珍會記帳。陳鎮慧指出,保管室共有兩間,她曾和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將錢從大保管室搬到小保管室。

    前“國泰”世華經辦保管室業務的兩名工作人員在做證時表示,扁家成員的確在銀行租用了兩間保管室,也訂立了租約,但租約並不完備,沒有蓋章。而且事後租約被高層取走,不知所蹤。

    前“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當天也出庭作證説,吳淑珍曾到“國泰”銀行保管室參觀,當天並未決定承租,直到兩周後,高層告訴他,吳淑珍要介紹一位朋友承租保管室。此外,蔡鎮宇表示,自己曾被招進陳水扁官邸,陳水扁交給他一個牛皮紙袋,告訴他裏面是保管室的鑰匙,請他代為處理保管室的東西。他認為整件事情不符合程序,後來委託陳水扁辦公室人員交還牛皮紙袋,並轉達了無法代為處理的意思。

    編輯:林楠

責任編輯: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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