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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油氣價改或將提速 資源産品調價預期漸強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8日 07: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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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近日正式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根據該意見,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將成為今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意見提出,要推進成品油、電和天然氣等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擇機實施居民用電階梯電價。

  6月1日起,全國15省市電價上調,拉開了本年度資源性價格産品改革的序幕。業內人士認為,有關部門之所以在全國通脹形勢尚未緩解的形勢下上調電價,根本原因在於當下電荒的急迫性已經超過了短期的通脹壓力。同理,如果今年下半年通脹形勢有所緩解,資源性産品漲價形勢緊迫,國家推進資源性價格産品改革的步伐必然加快。

  實施階梯電價可能性加大

  《關於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指出,今年要擇機實施居民用電階梯電價。

  2010年10月,國家發改委公佈了《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在徵求意見稿中,發改委將居民每月用電分為滿足基本用電需求、正常合理用電需求和較高生活質量三檔,電價分檔遞增。該意見稿給出了兩種階梯電價方案。在方案一中,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7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電量確定。在方案二中,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80%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

  業內人士認為,在當前用電緊張的形勢下,國家電力主管部門特別強調通過需求側管理緩解電荒,而階梯電價作為緩解需求側的一種有效手段,在今年逐步推出的可能性極大。

  國家電網副總工程師蔡國雄認為,在今年總體缺電的形勢下,國家適時出臺階梯電價的可能性加大。目前從技術角度講,階梯電價出臺已經沒有困難。但他同時表示,階梯電價只是單純地通過價格杠桿對用電需求進行抑制,不能將需求側用電與電網的峰谷電況結合。由於無法引導居民使用夜間的谷電,也就無法提高居民的用電效率。他建議將階梯電價與分時電價結合起來推行。

  水價或適時上調

  《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提到,今年要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合理制定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和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業內普遍認為,隨著國家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無論是居民用水還是工業用水價格,都有可能在今年適時上調。由於水價改革的決定權在各地物價部門,因此上調將在不同地區分別進行。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表示,2011年資源品價改要從水價開始,積極開展水價成本公開試點工作,為深化水價改革創造有利條件,併為電、氣、油等資源品價改探索有效途徑。

  與階梯電價一樣,階梯水價一直被業內人士認為是水價機制改革未來發展的方向之一。所謂階梯水價,即在一定時期內給居民或企業用水者一定的總量額度,在此之上設置不同的檔次,用水量越多,則徵收的水費越高。

  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説,階梯水價已經探討了很多年,早在幾年前就有人提議將階梯水價寫入水法,但隨後因不成熟而被有關部門否決。

  駱建華認為,目前實行階梯水價在技術上還存在一定的困難。例如,更換水錶的費用誰來負擔。但階梯水價無疑將是水價改革的一個方向。特別是在工業用水方面,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如果各省將水資源總量配額落實到企業,超出配額的部分要付出更高代價,這在某種程度上講就是階梯水價。

  此前,水利部水資源司城市水務處處長石玉波透露,水利部正在制定《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目前已完成10個部委的會簽,將在進一步修改後上報國務院。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的最新情況是,目前該意見已經制定完畢,並將由水利部辦公廳上報至國務院批准。該意見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用水總量劃定了具體上限。石玉波表示,文件只對省一級單位水資源總量提出要求,至於省一級主管部門如何分解這些指標,是否會為了完成總量目標而對下屬的重點用水大戶進行總量控制,則要看當地政府的具體辦法。

  業內人士認為,未來對重點地區、重點用水企業實行總量控制將是一種趨勢。在此基礎上,相關企業用水指標使用完畢後,新增用水量只能通過水權流轉和使用非傳統水源滿足,必然抬高企業的用水成本,與此結合出臺階梯水價的可能性很大。

  對於居民用水價格改革,大岳諮詢總經理金永祥認為,水價上調有其必然性,主要原因是目前大多數城市居民用水價格無法覆蓋市政供水的成本,特別是近年部分地區為了供水安全,開工建設了一批飲水工程,導致供水企業成本增加,單純依靠現有水價覆蓋供水成本更為困難。隨著未來自來水水質標準的提高,市政供水的成本將進一步增加。

  此外,近年地方融資平臺的一部分資金投向了飲水工程,如果地方政府不通過提高居民用水價格來保證這些工程的盈利,那麼平臺公司的債務就面臨無法償還的風險。

  “當然,自來水公司成本高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這些企業體制不靈活,員工眾多,管理成本過高。根據發改委的水價成本監審管理辦法,水價成本主要由企業自主申報,監管難度很大,很多公司將這部分成本轉嫁到了水價成本中,客觀上間接推高了水價。如何剔除這些不合理的成本是一個深層次的體制問題。”金永祥説。

  業內人士認為,無論是工業用水還是居民用水價格的上調,對於水務企業而言,都將是一大利好。在水資源總量控制與水權流轉等相關政策下,污水處理行業將成為用水指標的“創造者”。這將極大拓展污水處理公司的市場空間,從而為增長已經放緩的污水處理市場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

  成品油天然氣醞釀價改

  《關於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還指出,要積極推進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係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係。

  去年,國家發改委曾就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問題向國內主要石油公司下發意見徵求稿。該意見稿除將成品油調價間隔從目前的一個月縮短至10天外,還擬將成品油定價權下放,具體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一是將定價權限下放給三大石油巨頭,二是由發改委委託仲介公司頒布調價通知。

  有消息稱,有關部門已將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上報國務院,但遲遲未獲批復。儘管最終方案未獲批復,但調價週期縮短和減小三地變化率在市場層面上已經達成高度共識。

  在天然氣價格改革方面,有消息稱今年下半年國家發改委將上調天然氣出廠價格。目前在國際市場上,天然氣價格相當於等熱值原油價格的60%,而我國僅相當於四分之一。我國天然氣價格不及進口天然氣的一半。

  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王震認為,天然氣的需求增速過快,天然氣的價格又太低,使得通過國內生産和進口的方式都很難長期解決供給保障問題。因此,調整天然氣價格及其價格管理政策是必然的。只有理順了價格形成機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氣荒問題。

  目前,我國陸上天然氣出廠價由國家發改委根據成本加合理利潤並考慮供需關係而制定,天然氣管輸價格也由國家發改委制定;對於地方建設的管道,經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授權,管輸價格可以由省級物價部門制定;城市燃氣價格由省級物價部門制定,還沒有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

  中石油四川銷售成都分公司副總經理李殿璞認為,作為稀缺資源,天然氣未來價格上漲將是長期趨勢。由於天然氣消費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僅為3%左右,因此天然氣價格機制的形成必然要晚于成品油。未來,隨著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逐漸上升,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也會儘早提上日程。 (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