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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製火鍋底料公示僅亮食鹽味精 被疑走過場(圖)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1日 1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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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火鍋店按要求填寫了各項指標河南商報記者 王春勝/攝

  自製火鍋底料要公示食品添加劑,記者走訪發現,七成火鍋店進行了公示,但只列出味精、食鹽等

  火鍋店公示添加劑是走過場?

  市民稱,公示作用不大,很多東西涉及獨家秘方,而且商家也不會公示違規使用的添加劑

  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自製火鍋底料的餐飲單位,5月底前須在顯著位置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昨天是大限的最後一天,記者走訪發現,近七成火鍋店都按照要求進行公示,但公示的添加劑成分,卻只有“味精”、“食鹽”等簡單幾個字。

  河南商報 記者 盧艷艷 王軒昊

  調查

  9家單位6家進行“公示”

  “公示火鍋底料裏的食品添加劑?不知道。”昨天下午,在城東路與東大街交叉口的一家火鍋店,商報記者詢問了相關公示情況,店員均表示不知情。

  記者轉遍整個店面,最終在一個角落的櫃臺上發現了公示牌。但公示牌中,也僅有火鍋底料的配料成分,如植物油、辣椒、大料等,添加劑成分卻只字未提。

  在位於商城路上的巴奴火鍋店,商報記者在吧臺右側看到了該店公示牌。在公示牌中,對苯甲酸、木瓜蛋白酶等添加劑的添加依據、添加量等作出了詳細説明。

  在城東路上的一家火鍋店以及城北路上的一家火鍋店內,商報記者並未發現任何公示標識。

  昨天下午,商報記者走訪了鄭州市區內的9家火鍋店,發現其中3家並未在店內對火鍋底料成分進行任何公示。在公示的火鍋店中,大部分也僅列出了火鍋底料中的配料成分,如花椒、植物油等,對於添加劑成分,卻只有“味精”、“食鹽”等簡單幾個字。

  藥監局

  將對公示內容進行核實

  “5月30日,市內各區40家大型火鍋經營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説,他們召開火鍋經營單位關於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會議。

  會議上要求,火鍋經營店主5月底前向轄區監管部門和消費者作出不採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承諾,並將承諾書在店堂醒目位置公示

  其次,加工銷售的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和自製調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于5月底前到監管部門備案,並在店堂醒目位置公示。

  截至目前,已有四分之三的火鍋經營單位負責人表示上述工作已經完成。

  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局相關負責人説,下一步,藥監局將對公示內容進行核實。市民如發現違法情形,可撥打舉報電話67178110進行投訴。

  市民

  作用不大走過場

  市民張先生對火鍋店公佈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和自製調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一事非常關注,不過,昨天他發現了一件怪事。

  在黃河路附近,他發現一家大型火鍋商家也進行了添加劑公示,不過,奇怪的是,在添加劑一欄裏寫著“無”的字樣。

  “我們沒有用食品添加劑。”服務人員説。

  一位從事火鍋行業10餘年的業內人士張先生稱,這種情況不太可能,即便火鍋裏面放再多的大料、花椒等,也都需要用食品添加劑的。“也許商家在走形式完成任務。”

  在張先生看來,公示的作用很有限。“很多東西涉及獨家秘方,而且違規使用添加劑情況也不會公示。”“公示了這些火鍋底料我也看不懂,再説,誰會公佈違規的添加劑呢?”市民李先生對此並不看好,商家的秘方這樣就洩露了。

  在他看來,消費者不能進入後廚檢查,即使公示火鍋底料,也很難判定公示內容準確與否,他説“公示只是走形式而已”。

  聲音

  部分易濫用食品添加劑檢測為空白

  “一些添加劑根本沒辦法檢測。”對於新規,在一家食品添加劑廠工作的王先生持保留意見。“標注是個進步,但標出來的肯定都是合法的。”

  在他看來,國家只有單一添加劑有國標,可以抽檢,而複合添加劑的生産標準都是各個企業自己制定的,到質監部門備案就行了,“很多添加劑現在技術上很難抽檢”。

  食品中用的大部分添加劑都是複合添加劑,這其中成分是什麼,添加劑生産企業作為商業機密是不會透露的。

  其實,早在今年4月2日,衛生部網站上公佈了47種“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錄”,然而有市民發現其中有25種沒有公佈檢測方法。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張旭東處長稱,檢測方法需要一個研製過程,而這個過程很複雜,需要他們進一步鑒別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