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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難讓典當行成為中小企業“第二銀行”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1日 05: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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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頂著5月長沙30多攝氏度的高溫,譚興平四處奔波,希望能找到出路。在長沙一縣城開辦了模具加工廠的他,4月底經朋友介紹與福建商人談成了一筆200多萬元的生意。雙方約定預付15%的定金,在7月底時交付産品。

  然而,譚的資金狀況顯然無法支持合約的完成。“辦廠才9個多月,朋友借貸了不少,還有70多萬元的缺口。”

  最終,在妻子同事的指點下,譚興平在雨花區某典當行解決了資金瓶頸。代價是,“47天的貸款,抵押了房子,月息3分多”。

  典當行成了中小企業的“第二銀行”

  隨著國內緊縮銀根政策的推行,銀行準備金率不斷上升,更多像譚興平一樣的中小企業主開始求助於典當行。在湖南,新中國成立後一度被當作剝削階級産物取締的典當業儼然成為中小企業的“第二銀行”。

  據了解,1998年長沙典當行業剛興起時有12家典當行,後來由於競爭激烈和自身經營不善,先後有6家倒閉。2003年,湖南省還有40多家典當行,資産總額3.29億元;典當總額為6.1億元。而7年後,湖南境內已有140多家典當行,總資産近20億元,為企業發放貸款達40億元。

  如今的典當行早已不是魯迅筆下與“拮據”、“潦倒”這樣的概念聯絡在一起的名詞。國家新的管理辦法規定,典當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從事房地産抵押典當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從事財産權利質押典當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

  “典當行現在可以做的業務很多,基本上涵蓋了所有可以流通的物品。但實際上,大多數典當行做的無外乎是黃金、鉑金、房産、車輛等幾大類。”萬事達典當行副總賀紅霞稱。

  據記者調查,現在典當行業早已從消費型為主向投資理財型為主發展,多在房地産、中小工業企業、商業企業抵押貸款、股票質押等方面開拓業務,主要服務對象為中小企業。在銀根日漸緊縮的當下,典當業質押、抵押和方便快捷的特點,使許多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如遇及時雨。

  博山典當行辦公室易主任告訴記者,銀行貸款一般要經過立項、評估、查勘、放貸等過程,所需時間一般較長,而且難度很大。而典當行的優勢則在於快,程序簡單,短期貸款一般半天可以拿到錢。相比較而言,典當行所收利息遠高於銀行貸款,但依然需求旺盛,業績看漲。

  以2006年3月成立的通程典當為例,當時註冊資金2000萬元,後增加至1億元。其母公司通程控股的年報顯示,2007年,通程典當創造凈利潤1000萬元;2010年上半年,該公司典當業務收入1673萬元,同比增長48%。申銀萬國證券分析師評價其“典當業務雖然只佔總營業收入的不到2%,卻貢獻了通程控股20%以上的凈利潤。”

  由於典當行利潤高,業務增長快,所以越來越多資金充裕的民間老闆欲投資典當行,但這個行業的門檻也隨之提高。“現在(開典當行)註冊資金至少2000萬元以上,要想百分之百被批准,註冊資金至少要3000-5000萬元,而且必須有兩個法人代表擔保。”一家典當行的負責人説。

  政府沒有設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不久前,全國典當行業專業委員會負責人曾表示,2011年國內的典當行數量預計將比去年增加10%,達到5000家左右。然而,典當行業的迅速發展也折射出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

  自2002年起,民建湖南省委就開始關注中小企業融資難,參政議政(宣傳)處處長楊繼烈介紹,該委2010年的一份調研材料顯示:一方面,政府對中小企業的稅賦壓力較大,同時對中小企業資金支持也不足。60%的企業反映,貸款難、融資難,融資渠道不暢已成為影響企業經濟效益、制約企業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79%的中小企業沒有得到過政府提供的信用擔保,62%的企業認為當地政府沒有設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而這項基金是《中小企業促進法》裏明文規定要設立的。

  邵陽市企業主張綬經營著一家主打塑膠製品的出口企業,員工近80人,年産值約2000萬元。自去年以來,資金的壓力常常讓他夜不能寐。“高利貸不敢借,現在流動資金都是靠親友籌措度日,開工不到一半。”5月29日中午他向記者表示,雖然産品銷路不錯,但還是準備減産讓部分人員回家休息。

  懷化通道侗族自治縣企業主于相(化名)原來曾是通道縣一家公立醫院的主治醫師。後來,他投入了20萬元與人合作開了一家竹木製品廠。此後,于相又相繼投進了40萬元。這些錢,不少是他找親戚朋友借的。

  為了解決持續擴大的資金缺口,于相開始向銀行求援。可當地一家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所在的縣級支行根本不可能向他放貸。“你來存錢還可以,借錢基本不可能。”此後於相走出了人生中最糟糕的一步:2006年3月,他的工廠向劉某借了10萬元高利貸,約定每月支付劉某“紅利”1萬元。

  到2008年止,于相一直按月向劉某支付 “紅利”,合計付款33萬元。至2009年6月,于相實在無錢支付,被逼給劉某重新寫了一張總計63萬元的借條。由於無錢還債,于相還陸續向其他人借了多筆高利貸,形成了一個無法逃脫的“圈套”:每寫一張借據,他都拿不到錢,這些錢被前一個債主當作利息收走;而他又增加了一筆新的高利貸債務。截至去年,他陸續支付利息95.8萬元,本金加利息欠債達200多萬元,年利率最高達340%。無奈之下,他只好到公安機關報案,尋求保護。

  壓垮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

  類似于相這樣不惜高息借貸求發展的企業主遠非個別。融資問題往往成為壓垮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

  2009年12月,200多名購房者向常德市政府投訴:由於所購樓盤的開發商“失蹤”,他們約5000萬元購房款可能血本無歸。後經公安部門調查,瑞祥凱特國際不能順利完工的主要原因是資金問題:

  2006年,開發商姚武找到擁有該地塊的張南華搞“聯合開發”。雙方商定,張南華以價值1000萬元的土地成本作為投入,第一年利息2分,第二年3分,以此類推,收固定回報。

  但姚武很快發現,自己跌入了“資金陷阱”。按照他的計劃,瑞祥凱特國際項目開發需要從銀行貸款2000萬元。但張南華拒絕提供南華公司的印章、抵押登記等資料,導致銀行貸款沒有辦下來。據常德市打擊非法經營金融犯罪專案組負責人介紹,張南華當時給出的理由是,“我這有錢,幹嘛要找銀行借?”姚武只好高息借了張南華2000萬元。瑞祥凱特國際每個月賣出去的十幾套房子,都拿去付給張南華當利息。

  2009年上半年,姚武“消失”了。截至當年6月,在姚武把部分資産如商鋪、車庫等都給了張南華後,張南華共收回本息1765萬元,姚武還欠下張南華1005萬元。常德警方介入調查後,以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罪、非法經營金融業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張南華等人予以拘捕。

  和姚武情況相類似,部分房地産企業因為資金缺口,通過民間渠道融資的情況並不少見。有知情者説,張南華在當地有“張行長”之稱。他自2000年就開始經營地下金融業務,企業在銀行貸不到款,往往會找“張行長”。常德市公安局調查的情況表明,當地有多家企業都曾向張借過“高利貸”。

  2008年,常德一公司找張南華借了800萬元,一年多時間,還了800萬元本金和500萬元利息,還欠1250萬元。在張南華案中,找他高息借貸的,不只限于房地産業,還包括磚廠、藥廠等,他的資金鏈條已滲入當地多個行業。

  2011年4月29日,常德武陵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地下錢莊案。該案從警方偵查到開庭審理,歷時一年多,卷宗多達62本。

  地下錢莊套取銀行貸款

  調查中部分中小企業反映,當地的銀行縣級支行,放貸一般只面向房地産項目或政府劃定的重點工程,這樣就形成了一個逆抽血的過程,中小企業不但借不到錢,本地資金反而被抽出去了。

  一位銀行業人士透露,1月份的貸款放款還算正常,但從2月份開始就明顯收緊了,到3月份就變了,有的銀行甚至在月初就喊著沒額度了,一些年前就獲審批的客戶貸款現在還被壓著沒放。有銀行信貸員甚至直接表示,“如果把板子打在銀行身上,銀行叫屈。因為準備金率一次次提高,銀行也感覺到‘差錢’。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只好惜貸。這是大環境決定的。”

  對這一説法,在上海、江蘇從事有色金屬産品製造的章明持有不同意見。他説,自己所在的企業效益很好,信譽亦佳,但從銀行獲取貸款也無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有些錢是從銀行流到了地下錢莊,因為獲利更高。”他告知,自己與不少錢莊人士都很熟悉,對方往往不諱言資金來源。

  章明稱,他們公司從沒有向地下錢莊借錢,面對無法從銀行借貸的問題,公司通過信用證的方式、利用時間差低價銷售有色金屬提前套現。每個月至少要套出一兩千萬元。

  常德警方人士介紹,張南華在常德有著“地下銀行行長”之稱,其資金來源以從銀行套取資金融資為主。該案專案組負責人介紹:“他們套取銀行資金,有的是跟銀行內部人員合夥,有的是虛擬一個貸款項目,個人資産做抵押,貸出來。”

  民間借貸行為亟待規範

  于相身陷高利貸泥淖、姚武遁走他方的經歷,已成為中小企業艱難生存的一個縮影。

  央行研究局今年披露的一份調查顯示,當前我國民間借貸資金存量超過2.4萬億元,佔借貸市場的5.6%。一邊是急需資金輸入的企業,一邊是蘊藏量可觀的民間資本。活躍的民間借貸行為,一旦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明確規範,損害的遠不止借款人、貸款人的利益。

  “現在民間借貸需求與國家相關法律嚴重不對等。需求旺盛,但是沒有相關法律制約。對民間借貸,法律上首先要界定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非法,什麼資金來源途徑正當等。”當地一位律師認為。

  而與此相對應的另一個問題則是,民間資本出路狹窄。今年4月,中華民營企業聯合會會長保育鈞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儘管去年5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但是直到現在具體細則還沒有出來,民間資本找不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