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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科院專家答關於膨大劑使用的七個問題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1日 10: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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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網訊 近日,江蘇“西瓜裂瓜”經媒體報道後,各方面對西瓜開裂的原因以及對膨大劑的使用産生了諸多疑問。為此,記者專門就相關問題採訪了中國農業科學研究院植物保護研究所張朝賢研究員。

  記者:膨大劑究竟是什麼?有何作用?在我國主要用在哪些蔬菜水果?

  張朝賢:20世紀20~30年代,人類發現植物體內存在微量的天然植物激素如乙烯和赤黴素等,具有控制生長髮育的作用。到40年代,開始人工合成類似物的研究,陸續開發出2,4-D、抑芽丹等,逐漸推廣使用。目前,植物生長調節劑,已在世界上廣泛應用於農林業生産。中國從50年代起開始生産和應用植物生長調節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應用,不僅能大幅提高農作物産量、改進農産品品質,而且能增進作物的抗逆性,使農業生産省工、節本和高效。

  大家所説的“膨大劑”屬於植物生長調節劑中的一類。它具有加速細胞分裂,促進細胞增大、分化和蛋白質合成,提高座果率和促進果實增大的作用。常用的有氯吡、赤霉酸。在我國,氯吡主要用在西瓜等園藝作物上,赤霉酸主要用在柑桔等作物上。從使用多年的情況看,技術成熟,生産效果好。

  記者:是否可以在生産中使用?農業部是否准許使用,或者有相關規定約束?

  張朝賢:在我們國家已明確將膨大劑納入農藥管理範圍進行嚴格的控制。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我國只有取得農藥登記並辦理了生産許可的農藥産品,才能進行生産、經營和使用。我國對農藥登記要求十分嚴格,申請登記的農藥産品,只有經科學評價,證明較好的防治效果,對人畜健康和環境影響可控,方可取得登記。已使用的農藥,若發現對農林生産、人畜安全或生態環境有較大風險時,將限制使用或撤消登記。

  氯吡、赤霉酸在我國屬於登記允許使用的農藥品種。我國在批准農藥登記時,在農藥標簽上規定了用藥時期、用藥劑量和施用方法,標注了使用範圍和安全間隔期。同時,我國還先後制定了《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殘留標準,指導和規範農藥使用。經大量田間試驗證明,膨大劑在合理使用下對西瓜品質無明顯不良影響。在實際應用中,瓜農應按照標簽規定的用藥劑量、用藥時期和施用方法施藥,如果使用時期不當,或者擅自提高劑量或處理不均勻,會導致局部濃度過高,出現畸形果、裂果等藥害症狀。

  記者:江蘇一些地方出現“西瓜裂瓜”是何原因,是使用膨大劑不當,還是天氣原因?以往是否出現過“西瓜裂瓜”?目前還有哪些省份出現類似問題?

  張朝賢:據分析,江蘇一些地方出現“西瓜裂瓜”現象是多種因素綜合引起的。首先,與種植的品種有關。此次出現“裂瓜”的西瓜品種名稱叫“日本全能冠軍”,去年剛在當地引進推廣,其特點就是皮薄、易裂。其次,是天氣因素和西瓜生長特點共同作用的結果。西瓜在經歷長時間乾旱後,短期內大量吸收水分容易脹裂。今年春天以來,江蘇乾旱較重,在出現“裂瓜”的前後幾天,恰逢當地下了大雨,在低窪地、水量多的地方,西瓜過渡吸收水分出現“裂瓜”的情況比較多。第三,與膨大劑使用時期不當有關。膨大劑一般應在西瓜雌花開花的當天或花前1-3天,噴在瓜胎上,而且應當按照登記時推薦的用量施用。從江蘇一些地方出現的西瓜“裂瓜”情況看,瓜農是在西瓜已經接近成熟,快要上市的時候施用的膨大劑,容易出現裂瓜。就目前了解的情況看,江蘇局部地區出現的西瓜“裂瓜”現象仍屬個別情況,以前在國內很少出現,目前也未在其他省份發生。這類問題是生産技術問題,而非質量安全問題,主要通過加強技術指導來解決。

  記者:膨大劑對農作物會産生何種影響,對人體有無危害?

  張朝賢:膨大劑的使用有一定的技術要求,對不同的農作物、不同的品種産生的影響不一樣。正常使用條件下,可以促進果實增大、早熟、提高産量。但是,如果過量使用或使用時期不當,可以引起果實畸形、裂果、掉果等藥害現象。

  為了保障人體健康,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世界衛生組織(WHO)建立了農藥安全評價規範和準則,歐美等發達國家建立了一套嚴格的風險評估制度。我國根據國際準則,在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建立較為完善的農藥安全評價體系。美國、日本等許多發達國家將其列為不需要進行毒性管理豁免物質清單,其殘留不需要制定安全限量標準,目前還沒有科學的證據表明會對人體健康産生危害。

  記者:膨大劑屬於農藥還是肥料?是否像“瘦肉精”一樣屬於非法添加?

  張朝賢:膨大劑是植物生長調節劑中的一種,按照1997年國務院頒布的《農藥管理條例》對農藥的定義,膨大劑屬於農藥範疇。氯吡、赤霉酸等膨大劑與“瘦肉精”有著本質的不同,氯吡、赤霉酸屬於登記批准允許使用的農藥品種,而“瘦肉精”則屬於國家明令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的非法添加物。

  記者:有報道稱膨大劑由日本研製,但後來出現瓜果畸形,不再使用,為何我國還在使用?

  張朝賢:氯吡最早是在美國首先研發的,日本于1985年開始生産和使用。據查證,目前,氯吡仍在日本登記和使用,登記範圍為葡萄、彌猴桃、西瓜、甜瓜、茄子、煙草等作物(並非像有些專家所説的,日本已停止登記和使用)。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從日本引進這種膨大劑,1992年獲得我國農藥登記,並開始在一些省份應用。目前,氯吡不僅在我國使用較廣,而且在美國、歐盟、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都在廣泛使用,長期的使用實踐證明,其對人體健康不會産生危害。

  赤霉酸作為植物生長調節劑,最早由英國于1961年研製生産。1985年,國內農藥生産企業獲得我國農藥登記。目前,赤霉酸在全世界範圍內廣泛使用,尚未發現對人體有害。

  記者:生産膨大劑的企業現狀如何?是否合法?

  張朝賢:目前,有60個膨大劑産品在我國取得登記,含有的有效成分有2種(氯吡和赤霉酸),涉及45家農藥生産企業,這些企業均為國家農藥定點企業,具備相應的生産條件和能力,生産批准登記的産品是合法的。

  (來源:農業部新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