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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食品添加劑並非洪水猛獸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4日 0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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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訊(首席記者 崔紅)今後,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不得掩蓋食品的質量缺陷。衛生部昨天頒布《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蜂蜜》等4項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副局長陳銳介紹,《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用加工助劑、膠母糖基礎劑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個品種,涉及16大類食品、23個功能類別。

  新標準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對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和工藝必要性進行嚴格審查。其中,刪除了不再使用的、沒有生産工藝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如過氧化苯甲酰(麵粉增白劑)、過氧化鈣、甲醛等品種;明確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不得掩蓋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不得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等;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的使用原則;調整食品用香料分類、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名單等。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對現行涉及食品標簽管理的法規、標準進行了清理整合。修訂後的標準強調了食品標簽中食品添加劑的標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食品標簽上明顯標注。同時,食品標簽應當真實、準確、通俗易懂、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違背營養科學常識的內容,也不應具有暗示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食品名稱應當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所使用的商品名稱不應對消費者産生誤導;標準進一步明確了生産日期和保質期的標示規定,規定了食品生産者、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絡方式標示要求,增加了推薦標示可能對人體致敏物質的要求。

  新聞延伸

  專家:食品添加劑並非洪水猛獸

  新華社電 針對部分公眾對食品添加劑聞之而色變,甚至將食品添加劑等同於有毒害物質的認識誤區,專家13日解釋指出,“食品添加劑並非洪水猛獸,合理使用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所長嚴衛星説,人們之所以害怕食品添加劑,從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概念上的混淆,將食品添加劑與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質統稱為“添加劑”。

  “其實這二者完全不同,食品添加劑是用於改善食物品質、口感用的可食用物質,而非食用物質是禁止使用和向食品中添加的。‘蘇丹紅’、三聚氰胺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劑”。

  他説,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的食品添加劑經過了嚴格的安全性和工藝必要性的評估,按規定使用不會有損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