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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十年未變”想到的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04: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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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幾乎天天都要‘被輻射’,而有毒工種補貼20年未變,每個月僅50塊。”前不久,南京一家醫院的科室主任如是説。在人們普遍關注日本核泄漏危害的情勢下,預防“輻射”已引起人們的重視,天天“被輻射”而補貼“20年未變”,就顯得有些滯後和不協調。

    由此不禁想起“50年不變”的“高溫法律”。在去年酷暑難耐的炎炎夏季,一些地方忍受烘烤、在高溫下工作的工人,每人每天只有2元錢的防暑降溫費。這個標準源自我國唯一一部高溫作業可參照的法規——1960年7月1日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今天,不説2元錢的補償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體現高溫關懷,就是用它所能買到的一瓶礦泉水來衡量,只怕工人在這高溫環境下一天所流的汗,都要比這一瓶水多。

    類似的狀況,遠非孤例。根據1979年《火車與其他車輛碰撞和鐵路路外人員傷亡事故處理暫行規定》:死亡者家庭生活確有困難的,由鐵路部門酌情給予80—150元火葬費或埋葬費,還可酌情給予一次性救濟費100—150元。這個最高300元的賠償標準,一直“暫行”至2007年9月1日,時間長達28年。“火車撞死人就賠幾百塊,鐵路上一個人還不如一頭牛”,這是人們當時對鐵路部門賠償標準嚴重偏低的一種牢騷,也是對相關標準偏低又長年不變而發自心底的一種不滿。

    50年來特別是近30年來,變化的東西實在是太多太快。大樓高了,馬路寬了,收入翻了幾番,物價漲了幾個跟頭。在這樣的巨變之下,這“多少年不變”的標準,確實顯得不合情理,不合時宜。

    細細分析一下,上述那些個“不變”中涉及到切身利益的,幾乎都是基層一線的勞動者,都是辛苦工作著的人們。在驕陽似火烘烤下工作的,是建築工地上的打工者,掃馬路的環衛工人,開公交的司機,站崗的交警;在有毒有害崗位上工作的,除了醫院放射科、介入科工作人員外,還有長期接觸相關化學品的一線工人;而在鐵路上被火車碰撞的,更多的可能是長期外流、無家可歸的拾荒者、流浪者。

    “五一”這個勞動者的節日已經過去了,但我們不能因此而淡去對勞動者權益的關注,而應當通過實實在在的努力,為勞動者特別是為基層一線辛苦工作著的普通勞動者辦點實事好事,比如把這“多少年不變”的標準適時變一變,適當提高一點。

    作為對現實社會生活始終起規範指導作用的規章制度,與時代合拍也應是其要義之一。遠遠落後於時代的步伐,不但不可能成為時代發展的引領者,反而會成為時代進步的障礙。唯有把握時代脈搏,順應民眾期許,及時清理、修改、調整有關規章制度,它們才不僅會有生命力,也才會真正具有制度本身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