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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提醒公眾警惕代銷“原始股”非法經營活動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8日 11: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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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5月8日專電(記者鄭良)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對一起非法經營案件作出終審判決,維持鼓樓區法院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福州成高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股東詹吉東、陳寶玉有期徒刑4年和3年半,司法機關扣押的40萬元贓款按比例發還34名受害者。

  對這起案件提起公訴的鼓樓區檢察院檢察官提醒公眾,當前“原始股”銷售引發的詐騙、非法經營等案件時有發生,眾多投資者上當受騙。從發案情況看,不法分子打著代理銷售即將在海外上市公司“原始股”的旗號,虛構購買“原始股”能獲得幾倍甚至幾十倍回報的事實,精心策劃誘騙投資者,公眾應當警惕該類違法犯罪活動。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詹吉東于2004年5月成立福州通利寶投資諮詢公司,被告人陳寶玉佔30%的股份,在未經國家證券管理機構批准的情況下,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權活動,先後向多名投資者銷售西安惠豐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盈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公司股權40.3萬股,金額達到144.6萬元;此外,被告人陳寶玉還向他人推薦購買西安惠豐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未上市公司股權共計3萬股,金額達到10.6萬元。

  法院還查明,2005年9月被告人詹吉東成立成高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由陳寶玉參股佔45%的股份,在未經國家證券管理機構批准的情況下,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權活動,先後向多名投資者推薦銷售未上市的四川國虹信息産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58.9萬股,金額達到195.6萬元。

  2006年10月開始,成高公司從其在福州的經營場所“消失”了,工商調查顯示,成高公司從2006年起未年檢,于2008年4月被吊銷營業執照。

  2008年6月,福州34名國虹公司“原始股”受害者向公安機關舉報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國虹公司和涉嫌非法經營證券的成高公司及相關人員。福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將涉嫌非法經營罪的詹吉東和陳寶玉刑事拘留,去年底,鼓樓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