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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教育部門通過推薦中學生購教輔材料獲利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6日 20: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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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長沙5月6日電(記者陳文廣)為了減輕學生負擔,杜絕校園教輔搭售、低價高回扣、教輔材料散濫現象,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近些年連續下文,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擅自編印、統一徵訂教輔材料,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搭售教輔材料以及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等行為。然而,湖南郴州市教育部門近日卻被曝“頂風違規”出臺教輔推薦目錄,學校和老師通過低買高賣獲取私利,學生“被自願”購買指定教輔材料,存在“書商逐利部門分肥”嫌疑。

  這份推薦目錄是否屬實,是否存在權力介入的“變相壟斷”?到底是“教輔”還是“教腐”?對此,新華社記者趕赴郴州市,展開了調查。

  自願還是強迫?校方與學生各執一詞

  “課改辦確實出臺了一份推薦目錄,但是針對高中的,在義務教育階段沒有推薦目錄,我們也沒這個膽子去頂風違規。”5日晚,郴州市教育局副局長鄧偉元接受記者採訪時向記者展示了一份蓋有“郴州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的《郴州市2011年春季高中教輔目錄》,上面羅列了26本(套)教輔資料。

  據鄧偉元介紹,這份推薦目錄是由課改辦組織全市的骨幹教師代表聯合開會擬定的,其目的在於為高中學生提供質量較好、可供參考的教輔書目。推薦目錄並沒有指定書商、書店,而且強調堅持學生自願。

  雖然郴州市教育局稱沒有制訂義務教育階段的推薦目錄。但在郴州市蘇仙中學,記者卻了解到該校初中三個年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組織學生統一徵訂教輔資料的現象,其中初三學生的教輔資料達22本之多。

  “對於教輔資料的選擇,我們是由備課組長、備課老師和班主任一起開會研究,然後和書商談判商定價格,將教輔資料發給學生後,再由書商自己去班上收錢,老師只是起組織作用。”蘇仙中學黨支部書記何良進説。

  據蘇仙中學副校長陳外明介紹,學生是自願徵訂這些教輔資料的,並且學校是按照和書商談判價格賣給學生的,學校和老師並沒有從中獲利;同時陳外明向記者出示了初三年級學生簽名的自願訂購復習資料申請書。

  但陳外明的説法並沒有得到學生的承認。不少該校初三年級學生反映“寫自願訂購復習資料是學校在媒體曝光後要求寫的,書也是按照原價賣給我們的,只是現在還沒收錢,我們是 被自願 的。”

  該校另外一名校領導則表示,學校、老師和書商談判的價格最低是六折、而賣給學生則是七折。“其中的差價我們全部都上繳給了學校,用於辦公經費的改善”。

  兩校長被停職,12個專項檢查組展開大調查

  雖然部分地否認了媒體報道的違規現象,但是鄧偉元也承認,“曝光的內容確實不同程度地存在,出臺推薦高中教輔目錄也明顯違反了有關規定,我們將對暴露出來的問題積極整改,進一步做好教輔市場的清理整頓工作,在教輔徵訂過程中若存在違紀違法行為將嚴肅處理。”

  據鄧偉元介紹,5日上午,郴州市教育局組織召開縣市區教育局長及市直學校校長會議,安排部署教輔資料使用大整改工作,並在會後,派出12個專項檢查組,分赴11個縣市區和市直學校開展教輔資料管理工作大檢查,要求“進一步摸清底子,掌握實情,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到位”。目前,已經責成市課改辦下文廢止了《高三教輔推薦目錄》。

  而在此之前,4日,郴州市紀委、市教育局及資興市、蘇仙區已經派出調查組深入相關學校調查立案,並在當日分別給予蘇仙中學校長李曉田、資興市立中學校長匡少華停職處理。並且要求在下階段,在郴州全市大檢查、大摸排的基礎上,對凡是問題嚴重的學校和校長、教師都將立案查處,依法依規給予相關責任人組織處理、紀律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並要求近日紀檢調查要有一個結論。

  “就目前查實的情況來看,蘇仙中學和資興市立中學問題相對比較嚴重,蘇仙中學給初三學生訂了那麼多的教科書,平均一科3本,學生無論是經濟負擔還是課業負擔都比較重;資興市立中學則影印了478本教輔資料給學生。”鄧偉元説,郴州市文化局已經在郴州城區全面開展打擊盜版書籍特別是盜版教輔資料專項行動。

  “教輔亂象”背後的利益驅動與應試壓力

  事實上,打擊“教輔亂象”由來已久。早在2001年6月7日,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就印發了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的通知,其中第三條規定,中小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購買一切形式的教輔材料。2009年4月30日,教育部等七部門再次下發文件,要求“嚴禁將教輔材料納入《教學用書目錄》、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搭售教輔材料以及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等違規行為”。而在此期間,違規案例卻不斷被曝光,上海、湖北、廣東、安徽等地都曾經曝出“教輔亂象”。

  郴州“教輔亂象”曝光之前,郴州市教育等部門也已經轉發《教育部等七部委關於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教輔材料選用的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學校訂購教輔材料”。

  然而何以令行不止,有規不依呢?“儘管有關部門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越權干預教輔資料市場,對於學校和老師要求學生統一徵訂教輔資料早已經明令禁止,但在利益的驅動之下,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甚至老師已經和某些書商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學生徵訂教輔 被自願 在不少地方都存在。”湖南一名中學老師説,甚至有的學校因為教育經費不足,將教輔回扣入賬以彌補經費不足。

  郴州市六中校長郭洪波坦言:“在中考、高考體制沒有改變的情況下,對於教學質量的追求始終是懸在校長和老師頭頂上的一把利劍,沒有合適和必要的教輔資料,教學質量要提高存在諸多掣肘,如何既有合適的教輔資料,又不踩紅線,我們老師非常困惑,需要找到好的出路。”

  “學校、老師和學生對教輔的需求客觀存在。如今教輔資料名目繁多,魚龍混雜,説實話如果由學生自己去選教輔材料,對於教輔質量沒有把握,也不利於老師的統一教學,而由教育部門或者學校出推薦書目又明顯違反上級規定,這就存在一個悖論。”郴州市政府主任督學黃守分建議,如果能由有關部門給每一科推薦一本,經專家評審、限定篇幅、價格,正規渠道出版發行的教輔,或許能夠遏制“教輔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