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公務員醉駕或將解職 五一前酒駕不累計追究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1日 15: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法律解讀

  如何確定司機醉酒駕駛

  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鑒定

  醉駕“入刑”後,對證據無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才能確定司機屬於醉酒駕駛呢?

  交警部門介紹,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鑒定結論。   

  醉駕入刑後處罰有何區別

  公職人員醉駕或將解職

  現行法律規定醉駕處以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手段,受處的行為情節輕微,違法但不構成犯罪。

  醉駕入刑法後,以後涉嫌醉酒駕駛的人員將面臨拘役。專家稱,拘役是一種刑罰,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期限更長。

  這兩者的區別是,一旦被判處拘役,就意味著他已經犯罪。“從5月1日開始,醉酒駕車面臨的是刑事處罰,將被記入檔案。特別是一些公職人員,一旦受到刑事處罰,將可能受到失去公職等很嚴重的影響”。   

  兩次酒駕拘留如何界定時間

  五一前酒駕不累計追究

  最新修訂的道交法中“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解釋,該條款不追究繼往。也就是説,5月1日以前發生的違法行為按照原條文執行,5月1日之後的要按照新修訂的條文執行。他介紹,為此,北京交管部門在原有醉駕司機黑名單的基礎上,已經建立“酒駕司機黑名單庫”。所有酒駕人員都將進入名單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