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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兩個《決定》頒布20週年座談會發言摘編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3日 07: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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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黨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做出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2011年3月29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紀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兩個《決定》頒布20週年座談會,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王秦豐等8位同志在會上發言。為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本報特摘發8位同志的發言。

  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作用

  中央組織部副部長 王秦豐

  兩個《決定》的頒布,是我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發展史上一個重要里程碑。

  20年來,中央組織部高度重視並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了大量工作。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始終把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作為組織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夯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基礎。一是健全和優化基層黨組織設置。積極探索在項目工地、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商務樓宇和居民樓院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組建黨組織。二是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拓寬選人視野,改進選拔方式,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把鄉鎮黨委書記納入關鍵崗位,幹部實行重點管理;把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作為村黨支部書記的重要職責任務。三是進一步抓好民族地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重點抓好領導班子建設,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大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和遠程教育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

  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動員和組織廣大黨員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一是加強流動黨員管理服務。發揮“12371”黨員諮詢服務電話的功能,通過開展組織找黨員、黨員找組織活動,為205.6萬名流動黨員發放了《活動證》,以利於流動黨員亮明身份、發揮作用。許多地方建立健全以流入地為主、流出地配合的流動黨員雙向共管機制,引導流動黨員設崗定責、崗位承諾,擔任政策法規宣傳員、社會穩定信息員、化解矛盾調解員,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貢獻力量。二是搞好黨員教育培訓。把社會管理、平安建設和維護穩定作為重要培訓內容,提高基層黨員幹部運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三是建立完善黨員幹部聯絡服務群眾制度。通過進村入戶、包村聯戶等形式,組織廣大黨員幹部深入基層聽民意、解民怨。

  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從去年4月開始的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特別強調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要做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先進模範。一是圍繞加強社會管理創先爭優。按照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與群眾聯絡密切的優勢和組織協調作用,把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建設與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以及治保會、調委會建設結合起來,提高社會管理水平。二是圍繞化解社會矛盾創先爭優。推動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引導工作;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形成良好社會風氣;主動排查矛盾糾紛,做好化解工作。三是緊緊圍繞深化平安建設創先爭優。在農村,各級黨組織把&&遵紀守法、弘揚新風正氣、化解矛盾糾紛和搞好平安創建作為公開承諾的重要內容,大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四方面著手預防青少年犯罪

  中央綜治委委員、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陸 昊

  20年前,兩個《決定》確立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中央綜治委于2001年成立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經過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黨委領導、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據最高人民法院統計,青少年罪犯和未成年罪犯佔刑事犯罪的比重已連續4年下降。

  為進一步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我們有如下幾點建議:

  針對重點青少年群體,採取更為有效的教育幫助或預防犯罪工作措施。一是針對閒散青少年,要以教育幫助為主,突出關愛措施。要力爭建立閒散青少年群體的聯絡機制,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聯絡管理和教育幫扶機制。二是針對有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的青少年群體,要把一般意義上的幫教與專業力量的幫教結合起來。三是針對服刑在教青少年和有案底記錄的青少年,既要強調社會關愛、物質幫扶和技能培養,也要注重思想碰撞和情感交流。四是針對外來流動青少年、流浪乞討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等群體,要動員社會力量,切實做好關愛和幫扶工作。

  針對青少年群體的思想意識,探索有效的教育引導途徑。真正的預防要從思想入手。我們要注重把握青少年認知、意識、思想形成的一般規律,著力增強思想引導內容的針對性和方式的適用性。

  針對青少年行為演變的關鍵環節,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找準規律。我們感到,目前預防工作中還有不少重要問題研究得不夠充分。比如,如何在經濟社會發生深刻變化的背景下,研究與青少年犯罪行為有關的思想意識、生理心理等問題的規律;研究青少年如何從健康心理狀態到不良心理狀態、再到犯罪心理狀態思想意識轉變的關鍵點,從正常行為到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過渡到犯罪行為的關鍵點;研究如何從根本上減少誘發青少年重復犯罪的思想引導、人格塑造、克服社會偏見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問題。

  針對基層矛盾集中的現狀,進一步支持基層。目前基層面對著大量的社會管理事務,預防工作的重點對象和重點部位都集中在基層。我們發現,真正能感動“問題青少年”群體的,很多是基層派出所、少年法庭和管教所的幹警和基層幹部。我們要進一步努力支持和培育好善於做“問題青少年”群體工作的隊伍,為他們提供更多支持、創造更多條件。充分發揮他們在第一線聯絡、接觸以及有可能影響和改變“問題青少年”的優勢。

  抓綜治就是抓發展抓民生

  湖北省委書記 李鴻忠

  在實踐中我們深深體會到:抓綜治就是抓發展,抓綜治就是抓民生。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是發展的前提條件,也是發展的內在要求;良好的治安環境是人民群眾生産生活的基本要求,平安是民生的重要內容。基於這樣的認識,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終堅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放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來謀劃,放到黨委、政府工作大局中來落實。我們檢驗各地各部門的成績,不僅看GDP增長多少,同時也看群眾關注的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解決了多少。

  綜合治理貴在綜合、難在綜合。現在社會矛盾往往發生在“塊塊”上,而權力配置分散在“條條”上,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須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整合資源、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在這方面,我省的做法主要有三點:

  建立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省委書記、省長每年與省直部門、市州黨政“一把手”簽訂綜治責任書,並要求層層簽訂責任狀,明確各級社會治安和穩定的目標責任,把第一責任落實到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肩上。對綜治成員單位除賦予其共性任務外,還根據其職能,明確特有的職責任務,要求他們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這種“條塊結合”的目標管理責任體系的建立,對於增強部門單位綜合治理意識、推進齊抓共管起到了重要作用。

  健全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省綜治委按照中央綜治委的要求,在認真落實綜治委例會制度、五部委聯席會議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綜治委員巡視、綜治委員工作聯絡點、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組團視察、綜治聯絡員暗訪督查等機制和制度,促進了綜合治理工作規範有序地開展。

  實行嚴格獎懲。每年對綜合治理工作實行考評排隊,並公佈考評結果。考評結果進入考評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工作實績檔案,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對優勝單位實行一次性獎勵,對不合格單位實行一票否決。以上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提高了綜合治理工作的地位和權威,營造了各級各部門領導重視、幹部職工全員參與的良好局面;解決了綜合治理工作與部門業務工作“兩張皮”的問題,實現了有機結合、相互促進,改變了以往條塊分割、政法綜治部門唱“獨角戲”、“小馬拉大車”的狀況,真正形成了綜合治理的合力。

  發揮綜治優勢創新群防群治工作

  北京市委副書記、市政協主席、首都綜治委主任 王安順

  20年來,北京市認真貫徹《決定》精神,大力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近年來,北京市更是緊密圍繞奧運、國慶60週年等重大活動的安保工作,充分發揮綜治體制機制優勢,創新群防群治工作。

  順應群眾願望和需求,挖掘群眾中蘊含的積極性和創造力。近年來,我們以奧運安保、國慶安保等重大任務為契機,全市發動群防群治隊伍峰值達到140萬人,數量規模和層次結構創歷史新高,展現了群防群治的巨大威力。我們以平安理念凝聚群眾,以志願服務激發群眾。通過聘請治安志願者宣傳大使,統一製作《治安志願者之歌》和志願者協會會徽、服裝等措施,激發治安志願者榮譽感和責任感。還通過專職隊伍與志願隊伍、有償參與與志願服務、精神獎勵與經濟補償相結合的方式,有效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

  不斷提高規範化、精細化、信息化水平,以現代化手段提高群防群治工作效能。首先是對各種群防群治力量,逐人實名登記造冊,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建立臺賬,確保每個防控要素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負責。其次是全市由外向內實行分區管控,梯次投入群防群治力量,配合專業部門開展沿線堵卡、街面巡控、點位看控,形成層層收緊、層層過濾的態勢。三是將社會防控由低到高分為常規、加強和超常三個等級,啟動相應防控等級。四是把所有城鎮社區劃分為若干防控單元,定點、定量、定時配置全天候巡邏防控力量,優化資源配置,提高防控工作整體效率。

  主動拓展群防群治工作職能,積極參與社會建設和管理。發揮群防群治隊伍作用:一是擔當“安全穩定信息員”,及時匯集上報涉及安全穩定的各類苗頭性、傾向性、行動性信息。二是擔當“社會矛盾調解員”,努力就地調解糾紛、化解矛盾,及時消除不穩定因素。三是擔當“城市運行監測員”,在巡邏值守中協助管理部門做好城市運行狀況的監測。四是擔當“政策法律宣傳員”,在群眾中深入宣講法律法規、時事政策、安全常識等,使黨和政府的政策主張第一時間傳達到群眾當中。

  不斷健全管理保障機制,夯實群防群治可持續發展的根基。一是創新組織體系。在全市成立治安志願者協會,在區縣、街鄉鎮和重點行業建立志願者分會,在社區村建立志願者工作站,構成由市到區縣、街鄉鎮並延伸至社區村、直到樓門院落的群防群治工作網絡。二是優化隊伍結構。不斷充實在職黨員、大學生、流動人口、行業系統治安志願者等新生力量,實現了以離退休幹部職工為主向各階層廣泛參與、力量來源更加多元的轉變。三是完善管理機制。建立治安志願者招募和註冊制度,完善各級志願者組織自願報名、微機建檔、分級登記、星級管理、系統培訓等一系列工作機制。四是探索多元化保障渠道。在對群防群治工作實施政府保障,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的同時,積極動員企業單位擔當社會責任,在財力、物力上予以支持,有效拓寬了經費籌集渠道,奠定了堅實的保障基礎。

  推進綜治才能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廣東省委常委、省綜治委主任 梁偉發

  20年來,我們始終堅持在改革開放中強化綜合治理,在加強綜合治理中深化改革開放,有效地促進了經濟持續高速高效發展。2010年,全省GDP和財政總收入分別比1991年增長了30倍和70倍。由於産業起點低,“代工”型為主的經濟發展模式已走到極致,亟須轉型升級。加快轉型升級,既對經濟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提出了更大挑戰。省委明確提出對各類不穩定因素堅持做到早排查、早化解。全省群體性事件逐年減少,從高峰期的每年4000多起下降到去年的1800起。初步走出了一條在産業轉型升級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通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新路。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對解決治安源頭問題、提昇平安建設水平越顯重要。我省流動人口近3000萬,70%以上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都涉及流動人口。針對流動人口流動更加頻繁、流動人口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流動人口抱團現象日趨明顯等問題,我省創新制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居住證“一證通”制度,流動人口憑居住證就可以享受到社保、醫療、子女入學、符合一定條件入戶等多項服務。同時,也有效地提升了對流動人口的動態管理水平。目前,全省已累計發放居住證2800多萬張,基本覆蓋全省流動人口。由於加強了社會治安的源頭管理,全省平安建設水平明顯提升,其中八類嚴重暴力案件在連續3年下降的基礎上,2010年又比上年下降了15.9%。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對整合基層力量、鞏固黨的執政基礎越顯重要。20年來,我省始終把基層基礎工作作為綜治工作的關鍵,全省縣(區)、鎮(街)已全部落實黨委書記任綜治委主任、副書記任綜治中心主任,全省年均排查化解矛盾糾紛20多萬宗。近兩年來,我省按照“改革創新、整合資源、構建平臺、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整合基層綜治、信訪、司法、公安、勞動等有關部門力量,在全省121個縣(市、區)、1603個鎮(街)、31362個村(居)構建綜治信訪維穩三級平臺,實行一個窗口服務群眾、一個平臺受理反饋、一個流程調解到底、一個機制監督落實,充分發揮“六聯”機製作用,取得了1+1>2的效果。三級平臺建設以來,共化解矛盾糾紛45萬多件,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難事縣終結”。

  公安機關走出維穩新路

  公安部副部長 黃 明

  社會治安問題是各種社會矛盾和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全國公安機關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兩個《決定》,紮實推進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走出了一條新形勢下維護社會穩定的新路子。

  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積極創新打擊犯罪機制。針對改革開放以來刑事犯罪的高發勢頭,公安機關始終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認真研究刑事犯罪的規律特點,積極創新嚴打思路、改進嚴打方式,堅持嚴打與整治、打擊與防範、面上整治與源頭治理相結合,不斷健全完善經常性嚴打工作機制。持續不斷地組織開展打黑除惡、命案偵破、拐賣兒童婦女、電信詐騙等專項行動,集中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亂點,有效遏制了犯罪高發勢頭。堅持情報信息主導警務,完善情報信息預警機制。近年來,我國刑事犯罪總量始終保持在可控水平,其中殺人、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續下降,成為當今世界發案最低的國家之一,人民群眾安全感得到了進一步增強。

  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大力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根據動態環境下社會治安的新特點,公安機關積極探索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新思路。在健全110快速反應機制、完善城市人民警察巡邏體制、實施派出所和刑偵工作改革的基礎上,公安機關堅持統籌網上網下、統籌打防管控、統籌各方資源,大力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不斷強化指揮中心的龍頭樞紐作用和實戰指揮功能,積極構建街面防控網、社區防控網、單位內部防控網、視頻防控網、區域警務合作網和虛擬社會防控網等“六張網”,全面實施打防管控一體化,初步實現了對社會治安的全方位、立體化防控。加快推進警種合作、區域警務合作、國際警務合作和社會部門合作機制建設,目前已在全國建立七大區域警務合作機制,有效提升了對社會治安的動態管控能力,為確保北京奧運會等一系列重大活動的安全順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積極探索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面對當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的難題,公安機關積極探索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思路,全面推廣“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服務管理新辦法。完善流動人口登記管理制度,落實出租房屋房主、中小旅店業主和用工單位的責任,對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實施全覆蓋動態管理。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居住證制度,引導農村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鎮有序轉移,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在流動人口就業、子女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面研究出臺政策規定。

  堅持抓基層打基礎強素質,全面提升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公安機關深入開展“大接訪”活動、“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和“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進一步密切了警民關係,夯實了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同時,牢固樹立科教強警、素質強警理念,深入開展全警大練兵、全員大培訓活動,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能力水平得到了進一步提升,為充分履行職責提供有力保證。

  抓綜治保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江蘇省委書記 羅志軍

  《決定》頒布20年來,江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紮實推進,公眾安全感連續8年保持全國領先位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績效考核連續五年位居全國第一,保障和促進了江蘇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須落實第一責任。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為“一把手”工程。江蘇省委常委會定期聽取情況彙報,研究工作措施。省委、省政府每年召開一次平安建設大會,省委書記每年都與各省轄市、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要求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負起總責,做到推進改革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兩手抓、兩手硬”。同時,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納入領導幹部考核評價體系。每年進行檢查考核,對平安建設成績突出的市、縣(市、區),以省委、省政府名義進行命名錶彰。

  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須不斷開拓創新。注意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共抓,綜治機構具體指導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各負其責的領導體制;建立健全以領導責任制為龍頭,以區域創建、系列創建、綜治專門工作、聯絡點共建為重點的工作機制,形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合力。注意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措施,著力構建多層次、全方位、全天候、集打防控于一體的“大防控”體系。以共産黨員和治安志願者為骨幹力量,實施“平安先鋒工程”和“紅袖標工程”。還注意創新社區管理模式,推廣“一委一居一站一辦”(社區黨委、居委會、管理服務站、綜治辦)的社區管理架構,努力建設和諧社區。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推廣“一證通”制度、“一站式”服務等好做法。

  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須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堅持關口前移、預防在先,努力夯實社會穩定的根基。一是牢固樹立和自覺實踐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每年興辦一批惠民實事,讓廣大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和社會穩定情況分析研判機制,作決策、上項目,防止因決策不當引發社會矛盾。二是著力健全基層組織。在加強基層黨政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建設的同時,著力健全基層政法綜治組織,在全省所有鄉鎮(街道)都建立了政法綜治工作中心,所有村(社區)都建立了集多項功能于一體的綜治辦,努力築牢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三是紮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構建動態排查矛盾糾紛長效機制,切實提高社會矛盾糾紛預知預警能力。建立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實現了信息聯通、工作聯動、矛盾聯調、優勢互補。目前,全省95%以上的矛盾糾紛化解在鄉村和社區,去年全省信訪量比2003年下降了43.2%。

  楓橋經驗注重創新和源頭預防

  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黨委書記 張曉冬

  作為“楓橋經驗”的發源地,20年來,楓橋鎮廣大幹部群眾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的指示精神,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始終把預防化解矛盾作為維護穩定的基礎性工作和重要環節來抓,形成了“黨政動手、依靠群眾,源頭預防、依法治理,減少矛盾、促進和諧”的工作新格局。總結經驗,我們重點是把握好以下三個方面:

  注重以人為本、服務民生,源頭預防矛盾。以人為本、服務民生是“楓橋經驗”的核心內容,是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根本途徑。在工作實踐中,我們創造了一整套為民服務工作模式,實行鎮領導聯絡群眾“八個一”制度、鎮幹部駐企“一對一”服務制度,落實“服務企業、服務基層”措施,鎮村分級開展“組團式服務”工作,及時為群眾排憂解難。針對群眾普遍關注的黨務、村務、財務等焦點問題,認真落實村級事務“三上三下”議決事制度,全面推行“三公開兩懇談”制度,創新實施“一網三聯四包”的紀檢信訪工作機制,強化群眾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權利。針對人民群眾民主意識越來越強的客觀趨勢,深入實施有規則、有程序、有監督、有測評、有追究、公開化的“五有一化”權力運行體系,實行重大事項風險評估、聽證會、票決制,提升了黨委、政府決策監督的科學性,增進了群眾對事關全鎮改革發展穩定重大事項的參與、理解和支持。

  注重強化基層、夯實基礎,就地解決矛盾。在工作實踐中,我們率先成立了集綜治、司法、信訪、調解、警務、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安全管理、應急管理、土地管理等“十二位一體”的鎮綜治工作中心,形成各個機構一個場所辦公、各類案件一個口子受理、各項工作一個目標統領的工作體系,在全鎮三個管理處建立綜治工作分中心,普遍建立村居、企業綜治工作站,同時實行綜治工作經費“無障礙”審批,年均經費達400萬元。大力實施村級綜治網格化,分層實施村“兩委”幹部聯絡村民代表、村民代表聯絡農戶制度,網格責任人擔當矛盾糾紛信息員和“和事佬”,把工作直接做到群眾家門口,切實提高了就地化解矛盾、維護和諧穩定的能力和實效。

  注重創新機制、依靠群眾,全員化解矛盾。創新是“楓橋經驗”的靈魂,依靠群眾是“楓橋經驗”的最大優勢。在工作實踐中,我們探索運用“四先四早”工作機制、矛盾化解“五分法”、“三診”信訪矛盾化解機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等作用,建立紡織、服裝、機電、農業等行業調解委,努力實現新形勢下社會矛盾“聯合式”調處、“一站式”解決。最大限度地挖掘、調動社會資源,聘請老黨員、老幹部、人大代表為特約調解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