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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研究生收費首次納入教育亂收費治理範圍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2日 04: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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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中將逐步取消擇校生

  幼兒園贊助費、興趣班變相收費、研究生收費首次納入教育亂收費治理範圍

  本報訊 (記者郭少峰)教育部網站昨天公佈了教育部等七部委制定的今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實施方案稱,將逐步削減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幼兒園贊助費、興趣班變相收費、研究生收費等也首次被列入教育亂收費治理範圍。

  計劃內研究生禁收學費

  根據七部委制定的實施方案,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在今年上半年制定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實施方案,向社會公佈並報教育部備案。

  實施方案規定,嚴禁高校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開辦軟體學院、中外合作辦學等名義違規收費,嚴禁向計劃內研究生收取學費。

  幼兒園禁收贊助費支教費

  幼兒園以開辦興趣班、特長班、實驗班的名義額外收費,曾讓家長不堪重負。依照這份方案,幼兒園(所)嚴禁以開辦各種特長班、興趣班、實驗班等為名向家長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幼兒入園挂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

  依照今年的教育亂收費治理實施方案,各地要按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根據實際研究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幼兒園還需公示收費,接受社會監督。其中對民辦幼兒園的收費,要完善備案程序,並加強分類管理。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也表示,民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也應該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實施方案提出,明年秋季學期開始,每所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將從現在的最多30%削減到20%,並要求各地加大高中教育的政府投入,逐步取消高中招收擇校生。這七部委承諾,研究在一定時期內取消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