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河南大型超市集體上書發改委 請求不打價格標簽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3日 09: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最近兩個月,包括丹尼斯、世紀聯華、家樂福、華潤萬家、大商超市在內的河南商業企業,都接到了一批罰單,責令4月15日前整改。

  物價局處罰它們的依據是:有人投訴這些超市沒有在部分商品上貼上價格標簽。

  商家則稱,如果打上價格標簽,每家店每個月因為粘貼價簽增加的物料成本高達15.2萬元,一年就是近200萬元。

  事件

  大超市“聯名上書”國家發改委

  “我明天要到北京,把河南大型超市的聯名請求送到國家發改委。”昨天下午,鄭州多家大型超市把《關於物價面臨上漲壓力的緊急報告》(下稱“報告”)的聯名請求交給丹尼斯百貨新聞發言人徐祺,委託他帶到北京。

  與丹尼斯一起聯名上書的企業有世紀聯華、家樂福、大商超市、華潤萬家等。

  河南商業企業聯名上書國家發改委,並不常見,所為何事?

  “報告”説,今年年初以來,一“職業打假人”向鄭州市物價部門投訴稱,超市部分商品未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涉嫌違反《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第十四條“開架櫃臺、自動售貨機、自選市場等採取自選方式售貨的,經營者應當使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並應分品種在商品陳列櫃處按第十三條規定明碼標價”的規定為由,要求物價部門對我公司進行處罰、對其進行獎勵,並要求我們必須在所有商品上膠粘價格標簽。

  “並不是只有河南超市是這樣,全國多數地方大型超市,都沒有在商品包裝上打上價格標簽。”鄭州多家超市負責人告訴記者。

  緣由

  商品包裝上沒打價格標簽,超市頻遭“職業打假人”投訴

  據多家超市負責人稱,導致此次聯名上書的關鍵人物是河南“職業打假人”趙正軍。

  近兩個月來,趙向物價部門投訴了多家超市個別門店的價格標簽不規範問題,這些超市包含了丹尼斯、大商、世紀聯華、家樂福、卜蜂蓮花等。

  從百度上搜索趙正軍的名字,大多與投訴、打假信息粘合在一起,多次與其打交道的商業企業內部人士習慣稱呼他為“職業打假人”。

  昨天,記者走訪鄭州市部分超市發現,在每個商品外包裝上粘貼價格標簽,僅在部分街邊小超市存在,大超市基本都是通過條形碼進行商品信息管理及價格管理。也就是説,你看不見價簽粘貼在外包裝上,但條形碼就是價格密碼,它“寫”在商品身上。

  這些超市的解釋是,他們是這樣理解“8號令第十四條規定”的。該規定的出臺對於消費者在小型超市、便利店是比較適用的。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目前大型超市基本都是通過條形碼進行商品信息管理及價格管理。

  條形碼因其作為同類單品的唯一識別碼印刷在商品外包裝上,極大限度地降低了企業成本,在減少資源浪費、提高效率及降低錯誤率上遠優於傳統的單品管理方式。一些完善的大型超市在賣場內還提供有價格查詢機,方便消費者隨時對商品價格進行查詢。這種方式已經完全滿足國家對於商品明碼標價的要求。

  現狀

  超市集體收到罰單

  “我們金水區、中原區的幾家門店,都收到了罰單,總罰款1.6萬元左右,部分門店已經交了罰款。”徐祺説,就在4月10日,讓河南超市集體吃上罰單的“職業打假人”趙正軍,又投訴了丹尼斯未來路一家超市和大商一家超市。

  另外幾家超市有關負責人表示,部分門店已交罰款。

  “我們已經被市物價部門責令必須在4月15日前膠粘價格標簽,並面臨經濟處罰。”在“報告”中,多家超市期望,趕在4月15日這個節點之前把事情妥善解決。

  “雖然大家接到的罰額並不大,但如果這個規定繼續存在,讓‘職業打假人’有機可乘,那麼商業企業補貼價格標簽,將引發源源不斷的糾紛和投訴。”徐祺認為,罰款事小,商業企業由此衍生的後續管理費用大大增強,原本不必要的成本,或將轉移到消費者身上,帶來物價上漲壓力。

  每件商品都貼價簽是否必要?

  商家:個個都貼價簽,丹尼斯年增成本近1億,每件商品要漲0.18元

  “職業打假人”趙正軍:都貼價簽能有效防止價格欺詐,保護更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多家超市負責人稱,讓河南大型連鎖超市集體走上“聯名上書”之路的關鍵人物是趙正軍。

  這個被稱為河南“職業打假人”的趙正軍,為何會投訴這些超市?

  對河南超市做出集體性處罰的物價局,又是怎樣看待這一事件的?

  商家算賬

  個個商品都貼價簽,每件商品得漲0.18元

  聯名上書的商業企業給這項開支算了一筆賬:大賣場的銷售商品種類有24000多種,平均排面備貨商品數量在30個左右,全賣場有70多萬個商品。以一個員工每天可以為4800個商品粘貼價簽,在沒有銷售、變價和補貨的前提下,20名員工需要7天才可以將賣場所有的商品膠粘完標簽。

  每天銷售後需要補貨、更換的商品數量在10萬個左右,考慮到國家相關勞務規定每個員工每個月工作22天,需固定雇用27個員工專門做粘貼工作。

  按照目前工資標準,每個員工1300元/月的薪資,一家門店每個月將增加人工支出35000元,一年49萬多元(我公司員工工作滿一年年底拿雙薪)。

  此項費用計算在丹尼斯身上,目前共有40家門店,工資支出將增加1965.6萬元。

  另外,每家店每個月因為粘貼價簽增加的物料成本約15.2萬元,一年182.4萬元。

  綜上所述,粘貼價格標簽每年將使企業增加支出9200多萬元。

  在不改變企業利潤的前提下將這些成本均攤到商品上,平均每件商品將漲價0.18元。

  對話趙正軍

  “我的所作所為是為了消費環境的安全”

  針對多家超市“聯名上書”國家發改委這一事件,商報記者對話了趙正軍。

  春節前投訴了四五個賣場

  記者:鄭州市幾家大型商業連鎖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緊急報告”,原因是您向物價部門進行的投訴,您能否説説事情的過程?

  趙正軍:最初在很多商家購買的問題商品,尤其是過期食品,商家往往以不是他們銷售的為由否認,更甚者還稱消費者是在栽贓陷害。相信很多消費者都有類似經歷。

  另外,在家樂福、沃爾瑪等零售業巨頭出現價格欺詐的行為後,我發現鄭州丹尼斯、大商等賣場中的商品未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涉嫌違反《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第十四條“開架櫃臺、自動售貨機、自選市場等採取自選方式售貨的,經營者應當使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並應分品種在商品陳列櫃處按第十三條規定明碼標價”的規定。

  而膠粘標簽無疑是解決上述問題的一劑良藥,為了保護包括我在內的更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向鄭州市物價部門進行了投訴。投訴時間是春節前,當時投訴了四五個賣場。

  否認“被易初蓮花10萬元收買”

  記者:多年來,您一直在為政府信息公開、商業打假而不斷提出法律訴訟,被一些人認為您是“刺頭”,並給了您一個職業舉報人的稱號,您是如何看待這件事情的?

  趙正軍:對於因為被舉報而受到處罰的商家來説,這種説法我能夠理解,我的所作所為是從營造安全的消費環境出發的。

  記者:鄭州市幾家大型商業連鎖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緊急報告這件事發生前後,易初蓮花本是聯名成員單位之一,但後來放棄了聯名。有人説易初蓮花花10萬元收買了您,您今後不會再找易初蓮花的“麻煩”,有沒有這種事情發生?

  趙正軍:這種話純屬捏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需要聲明的是,在我第二批次向物價部門遞交的投訴中,就包括易初蓮花。最後我想通過貴報告訴這些商家,希望商家能夠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自行改正違法行為,不要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趙正軍其人

  不論是針對政府部門的信息公開、公用事業單位的價格上調,還是商品打假,他都極為關注,並不斷與相關部門打官司。

  從2006年到2009年5月,趙正軍僅圍繞信息公開就打了12個官司,被他告上法庭的就有鄭州的物價、衛生、質檢、教育等主管部門,以及相關區縣的財政部門。

  比如,2008年9月,鄭州市準備上調集中供熱價格,市物價局為此召開聽證會。因為鄭州市熱力總公司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趙正軍便將相關部門告上了法庭。

  為了擴大影響,他還辦了一家網站,名頭夠大,叫“公共監督網”,每天更新,除了刊載自己的官司進展,還有全國各地的典型案例。

  物價部門表態

  按照規定給予了5000元以下的罰款

  對鄭州市幾家大型商業連鎖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報告”一事,鄭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春節前,鄭州市物價部門接到消費者投訴,認為鄭州市賣場中的商品未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涉嫌違反《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的規定。

  對於該投訴,物價部門在查看國家相關法規,並請示省發改委的情況下,按照規定給予賣場5000元以下的罰款,且罰款數額是依照尺度適中作出的。

  對鄭州市大型商業連鎖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報告”的做法,該負責人認為,如果物價部門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不僅物價部門有壓力,還違反相關規定,會被投訴者認為物價部門不作為。一旦被認為不作為,並向上級部門進行復議,上級部門難免會裁定物價部門敗訴。

  在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報告”的情況下,物價部門會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執法,如果國家相關部門下發新政策,物價部門會堅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