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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負是否過高?專家:稅改應加大減稅力度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1日 01: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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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4月11日電(財經頻道 鄭祥琥)中國宏觀稅負水平一直是輿論關注的熱點,為何近年出現了國內外商品價格倒挂的現象?中國的稅負水平是否真的過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長安在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記者獨家採訪時解答了多個圍繞百姓稅負方面的懸疑。李長安認為,總體來説中國的宏觀稅負水平不算高,但有部分進口奢侈品的稅率較高。中國的間接稅偏重,在下一步的稅收改革中應加大減稅力度。

  國內外商品價格為何出現倒挂?

  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增強,越來越多的老百姓出國求學或者出國旅遊,有的人到國外發現有些商品比國內便宜。同時在奢侈品領域,也已明顯出現了“國內奢侈品價格高於海外”的倒挂情況。這種現象催生了中國“海外代購”勃興,到2010年底,我國國內代購網站數量達到近千家。

  此前,商務部曾有一項調查,涉及手錶、箱包、酒、電子産品、服裝這五類産品的20種高檔消費品牌的價格情況。結果表明,國內市場銷售價格比香港高45%左右,比美國高51%,比法國高72%。針對這一現象,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曾表示,我國對於部分品牌商品的綜合進口稅率還比較高。

  所謂的綜合進口稅率,是關稅稅率、消費稅稅率、增值稅稅率的疊加,有一個比較複雜的計算公式。對此,李長安分析認為,中國對進口商品分類徵稅,普通商品不高,但奢侈品比較高。因此總體上來看還是比較高,這也導致部分國人到國外去購買奢侈品。因此我們要通過進一步的稅收改革來引導消費,把在國外的消費,引入到國內。此外,降低進口關稅也有利於減少貿易摩擦。

  公眾直觀感覺間接稅較重

  有評論認為:“中國直接稅不重,而間接稅偏重。”無疑這句話道出了中國稅收體制的現狀。所謂間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能夠用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準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在間接稅中,增值稅是一個大頭。

  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産、銷售過程中或提供勞務時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最早是法國于1954年開徵,中國自1979年開始引入。現今增值稅從徵收金額上看是中國中央政府第一大稅種。

  前一段時間,媒體熱炒的“饅頭稅”其實就是增值稅。引發這一爭論的山東政協委員潘耀民認為在饅頭的生産銷售過程中,要徵收17%的增值稅,其徵收比例是比較高的。潘耀民呼籲降低對饅頭的增值稅比例,他説:“不能讓饅頭已經到老百姓嘴邊了,卻還要再加一道稅。”

  不過自1984年9月,我國正式建立增值稅制度以來,國家一直在嘗試優化增值稅徵收方式。2004年下半年,國家在東北首先啟動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2009年1月,又在全國全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將此前的生産型增值稅轉為國際上通用的消費型增值稅。改革的目的除了取消重復徵稅、簡化徵收手續外,也是為了給企業和個人降低稅收負擔。

  李長安認為,雖然國家一直在推進稅收改革,而且客觀來看,我國的宏觀稅負水平並不高,但從公眾的直觀感覺來看間接稅還是比較重,例如買房時我們感到需徵的稅就比較多。

  李長安認為,實際上我國前一階段實施的是積極的財政政策,而積極的財政政策的要點是減稅。但我國對減稅做得還很不夠,這是下一階段改革過程中需要逐步完善的。

  個人所得稅佔稅收比重不高

  近期,網上熱傳一則帖子:“一個月收入為1萬元的白領,每月要拿出6600元繳稅”。雖然有專家對帖子中的計算方法提出質疑,同時有媒體核實後得出結論認為“月入一萬,最高賦稅4693元”。但這則帖子還是引起了人們關於個稅的反思。

  然而有一項以1965年至2008年為時段的統計顯示,個稅收入佔總稅收收入的比重,美國是49.8%,德國是39.7%,英國是36.9%,日本是30.6%,法國是27%,而中國只有6.8%。

  同時,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約4800億元,而全國稅收總額約7.3萬億元。個稅收入只佔全國稅收的6.5%左右。

  以此來看在全世界範圍內,中國的個稅徵收比重並不算太高,甚至是比較低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長安認為,我國的個人所得稅並不重,只不過邊際稅率比較高,尤其是最後一級達到了45%,這同國外的邊際稅率相比也稍微高了一些。

  “十二五” 國家將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

  在剛剛過去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獲得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十二五”規劃綱要)中也著力談到了稅收改革的問題,提出要“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

  “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提出要“按照優化稅制結構、公平稅收負擔、規範分配關係、完善稅權配置的原則,健全稅制體系,加強稅收法制建設。擴大增值稅徵收範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合理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稅率結構和徵稅環節。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徵管機制。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推進資源稅和耕地佔用稅改革。研究推進房地産稅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權限。”

  此外,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今年3月20日舉行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1年會上也表示,今年我國將進一步健全個人所得稅制度,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合理調整稅率結構,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強化對高收入的調節。

  顯然按照國家已經明確提出的稅收改革方向,在“十二五”期間,我國將會進一步降低宏觀稅負水平,同時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使得整個社會的賦稅負擔,維持在一個比較合理的水平。(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