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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房價調控目標漲聲一片 官員稱降價沒信心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1日 06: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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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消息:細看各地房價調控目標,除北京提出新建住房價格“穩中有降”外,大多數城市的房價漲幅目標都在10%左右。制定這樣的目標,地方政府是怎麼考慮的?

  決定參照先公佈的城市目標來確定本地目標,“讓兄弟城市沒有壓力”;擔憂缺乏有效手段實現目標而被問責,不如選擇目標寬鬆化、“一定能實現”;擔憂降價會使已擁有房産的居民資産縮水,引發新的社會問題。

  雖然地方政府有自己的“算盤”,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表示,中央的決心十分堅定。房價若異動,房地産調控力度將進一步加碼。

  3月31日,是國務院要求各地公佈本年度房價調控目標期限的最後一天。儘管仍有不少城市沒有公佈明確目標,但備受關注的“北上廣”一線城市已經全部公佈。

  令老百姓感到失望的是,原本為了給地方政府加壓的調控目標,卻“漲”聲一片。除北京提出新建住房價格“穩中有降”的目標外,大多數城市的房價漲幅目標都在10%左右。

  各地調控目標究竟是怎樣制定的?

  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被脫鉤”

  3月30日上午,某市市長召集房管局等主管部門緊急召開會議,第二十次修改關於房價調控目標的文件,以在最後時刻發佈。

  其實,經過長時間的討論和研究,前一天晚上,當地的調控目標已經基本確定。參照其他城市提出的標準,當地計劃提出“今年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不超過去年漲幅”等一系列目標。

  但是,就在當晚定稿後,北京市公佈了房價“穩中有降”的目標,首次在調控目標中提及“降”字。這無疑給未公佈調控目標的城市施加了壓力。記者了解到,多個城市在最後時刻修改了此前確定的目標,而且多采取“避實就虛”的辦法。如上述城市,就將“不超過去年漲幅”的條文刪去。

  “既然北京沒有提出具體的數據指標,我們也就改變了此前的方案,不提具體指標。”一位參與該市調控目標制定的官員告訴記者。

  細看各地的目標,大多數直接與去年或今年預測的GDP漲幅、人均收入漲幅、房價漲幅等指標挂鉤,因為這些指標都將上漲,房價的調控目標自然也就成了漲價目標。

  此前“國八條”提出,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在很多城市看來,這成了與GDP、人均收入漲幅等指標挂鉤的依據,但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因為沒有相應的指標,所以無法“挂鉤”。

  “為了制定調控目標,市裏開了許多次會議,參與的部門也很多。但實際上,調控目標最終確定,並沒有嚴謹的科學決策的過程。”上述城市房管局負責人告訴記者,開會討論的內容,無非是在一堆指標中,確定房價漲幅到底與哪個指標挂鉤更合理,調控目標更容易實現。

  “若提出降價,沒有信心能實現”

  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在一季度末提出房價調控的目標,本意是讓地方政府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確定一個約束性的、有壓力的指標,並通過與目標關聯的問責,督促地方政府堅決落實房地産調控政策,務求實效。

  但是,在地方政府制定調控目標的過程中,除了結合當地情況進行一定的測算和評估外,還糾結于各種看似不相關的因素:

  一是參照已公佈的城市目標來確定自己的目標。國務院規定各地必須在一季度末公佈目標,大多數城市一直拖到3月下旬才公佈,一個考慮就是等其他城市先行。然後依葫蘆畫瓢,在相應的框架內制定本地的調控目標。

  同時,各地在制定目標後,都先上報國務院有關部門,獲得默許後再對社會公佈,以做到“讓上級同意,讓兄弟城市沒有壓力。”

  二是目標公佈後,有沒有相應的手段實現這一目標?不少城市都在公佈目標後舉行了新聞發佈會,向社會解釋確定目標的依據,以及將通過哪些手段來實現這一目標。比如增加保障房建設,嚴格執行差別化信貸、限購政策等手段。

  但是,除了“國八條”提出的相關措施,不少地方感到,如果要提出“降價”的目標,實際上缺乏確保有效的手段。

  “我們也想過提房價穩中有降,讓居民更加能接受。但是,房價最終還是由市場説了算的,我們若提出降價,僅憑現有的政策,沒有信心一定能實現。”某市一位官員告訴記者,如果目標最終沒有實現,就將面臨問責,那不如制定一個相對寬鬆、一定能實現的目標。

  三是如果提出降價,降價的目標該定多少合適?此外,已經擁有房産的居民,一旦看到降價的目標,意味著資産縮水,肯定不滿意,又會引發新的社會問題。

  正是在這種“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的糾結心態下,迫於問責的壓力,許多城市制定了一個“肯定能完成”的調控目標。

  新的調控政策在儲備

  “從政府公佈的調控目標,我看不到任何誠意,這樣的調控目標不公佈也罷。”

  ……

  不少市民在當地公佈房價調控目標後,感到十分失望。

  3月29日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意見或根據意見,酌情調整已發佈的調控目標。

  此舉被認為是主管部門對民意的回應。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北京“穩中有降”的目標,很可能成為各地“酌情調整調控目標”的範本。

  專家表示,“調控目標要取得全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很難,但是,不應該與老百姓的感受差距過大。”那麼,究竟怎樣的指標能讓百姓感受到誠意?2009年,重慶市曾提出“一個正常就業的普通家庭,6.5年的家庭收入可買得起一套中低檔商品房”的調控目標。這種具體目標,令百姓可預期,顯然更受歡迎。

  房地産調控已經進入關鍵時期,在這個時候,地方政府的態度最為關鍵,尤其是對待土地財政的態度。

  今年,地方政府進行著一項從未嘗試過的大工程1000萬套保障房。這需要巨大的投資,而地方財政能用於投入的“大頭”,主要來自土地出讓收益。而一季度,由於嚴厲調控改變了許多開發商的預期,各地土地市場十分冷清,令地方政府越來越感受到“事情太多、錢不夠用”的壓力。

  不少專家認為,如果現行的財稅制度不進行大的改革,地方政府將始終面臨事權與財權不匹配的尷尬境地,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也將無法避免。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近期表示,中央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決心十分堅定。儘管現在房地産調控政策已經十分嚴厲,但是有關部門仍然在根據市場動向,積極儲備新的調控政策。一旦房價再次出現異動,房地産調控力度還將進一步加碼。 (文字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