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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將調研車險高保低賠 承諾9月底完成改革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0日 0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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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殷潔)央視上週報道稱,商業車險存在“高保低賠”的行業慣例。對此,保監會昨天表示,將針對目前商業車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開展調研,並承諾9月底前完成商業車險産品、承保理賠流程等制度的改革。

  新車價投保折舊價賠償

  上周,央視曝光了保險公司按照新車的價格收取相應的保險費,但理賠時卻按照汽車折舊後的價格賠償。這一霸王條款讓保險公司“前後兩頭佔便宜”,卻讓車主吃了啞巴虧。

  北京車主高先生2003年買了一輛轎車,2010年,他的車損險保險金額被定為19萬多元,即這輛車如果被撞壞了他最多能獲賠19萬多元。

  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合同賠償處理條款,按新車購置價投保的機動車發生全車損失時,計算賠償不得超過車輛的實際價值。車輛的實際價值按新車購置價每月折舊0.6%計算。發生部分損失時,按實際修復費用計算賠償,但也不得超過事故發生時車輛的實際價值。

  車主委託代理人儲諒稱,“我投保的是19萬,但如果這輛車發生損失,保險公司最多只能賠給我舊車的價值,也就是10萬塊錢。多出來的9萬元所對應的保費算是白交了。”

  將與各領域人士召開座談會

  昨日,保監會表示,目前商業車險中存在的問題有的是承保理賠服務不及時、不規範、不誠信引起的,有的是由於承保理賠流程存在缺陷引起的,有的是由於保險知識普及不夠引起的誤解,有的也是正在調整完善過程中的問題。針對目前商業車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將開展調研。

  據了解,保監會調研的內容包括,商業車險産品管理制度,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厘定,商業車險承保、理賠服務流程、服務標準上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更好地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保監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保監會將與各領域人士召開座談會,包括消費者協會、汽車運輸協會及部分車主的座談會,專家學者座談會,司法部門、律師座談會等等。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車險部主任李楓昨天向記者表示,目前行業裏盜搶險是按照車輛的實際價值投保的,而車損險則有新車購置價和車主與保險公司協議商量兩種方式投保。“由於車損險如果按照實際價值投保,在理賠的時候會有一定折價,所以一般車主都會選擇按照當時市場上的新車購置價投保。”李楓指出,這些條款也都是幾年前制定的了,肯定會有不完善的地方。

  案例

  一協會8年多交過億車險

  據央視報道,浙江寧波的周定海2001年起連續9年在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海曙區支公司投保,其中車頭部分是按新車價88920元投保。2009年,這輛車發生車損事故。保險公司表示,車頭部分按折舊只能賠20896.2元。周定海認為明顯不合理,於是到法院起訴。法院卻判周定海敗訴。

  判決書中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部分無效。本案所涉及的車損保險條款中明確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故該保險金額應按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原投保時按新車購置價確定的保險金額超過該實際價值部分無效。周定海的車按88920元的新車價投的保,投保時其中真正有效的部分是20896.2元。

  周定海的律師認為,保險公司讓車主投了超出有效範圍的保險,一旦出險就説超出車輛實際價值的投保無效,這涉嫌欺詐。周定海是寧波市集裝箱運輸協會的會員,該協會會長王偉國説:根據法院的判決來匡算,一年一輛車多交保費2000多元,協會共有8000多輛車,8年就多交了1個多億。(殷潔)

  關於商業車險的調研

  【調研內容】

  ●當前商業車險産品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問題及建議。

  ●當前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厘定中是否存在問題及建議。

  ●當前商業車險承保、理賠服務流程、服務標準上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進一步推進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的建議。

  ●車險知識普及和風險提示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當前商業車險領域侵害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及如何更好地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調研方式】

  ●召開座談會。主要包括:召開消費者協會、汽車運輸協會及部分車主的座談會;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召開司法部門、律師座談會;召開部分媒體座談會;召開當地保險公司、保險行業協會、學會座談會等。

  ●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意見。主要包括書面問卷、網絡調查、書面來信等多種方式。

  ●採取重點走訪的方式聽取意見。主要包括政府相關部門、司法部門等。

  ●除上述方式外,還可採取個別訪談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調研。